浙江公布工商登记 后置审批事项目录
- 发布时间:2016-02-04 06:33:20 来源:杭州日报 责任编辑:罗伯特
本报讯(记者 柴悦颖 通讯员 杜文博)“先照后证”等以降低商事主体登记注册门槛为核心的商事登记制度的启动,简化了审批程序、压缩了办照时间,降低了企业成本,但也容易出现监管真空。为了深化商事制度改革,近日,由省工商局梳理的《浙江省工商登记后置审批事项目录(2015年)》(以下简称《目录》)正式公布并实施。
据悉,《目录》实施后,经营者从事目录审批事项的,可直接向工商部门申请登记注册,工商部门将依法核发营业执照。各地各部门将严格按照公布的目录,在工商登记后实施审批,不得擅自设置或变相设置为前置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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