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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定步伐打造坚实基础

  • 发布时间:2015-12-01 09:24:00  来源:中国经济网  作者:陈果静  责任编辑:罗伯特

  人民币终于与美元、欧元、日元、英镑共同成为SDR的货币篮子货币。这是对2009年以来中国央行推进人民币国际化所取得成绩的一种认可。近年来,人民币国际化进程不断推进,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金额高速增长,货币互换协议规模继续扩大,资本项目下人民币业务不断突破,人民币离岸市场发展迅速,为人民币成为SDR的货币篮子货币创造了坚实的基础。

  为了促进中国外贸企业的贸易和投资便利化,中国于2009年7月开始,在上海等5个城市进行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首批试点企业365家。2010年6月境内试点地区扩大到北京等20个省区市,境外地域范围从港澳和东盟等地扩大到所有国家和地区,试点企业扩大到67724家。2011年8月试点扩大至全国,至此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不受地域限制,业务范围涵盖货物贸易、服务贸易和其他经常项目,并逐步扩展至部分资本项目。据环球银行间金融通信协会发布的数据,2015年8月,人民币首次超越日元,成为全球第四大支付货币。

  2008年12月以来中国与周边国家和地区加大了货币合作,截至2015年5月,中国人民银行已与韩国、马来西亚等超过32个央行或货币当局签署了本币互换协议。通过签署本币互换协议,人民币可通过官方渠道进入这些经济体的金融体系,促进人民币结算和流通效率的提高。目前已有部分互换协议进入实质启用阶段,起到了缓解流动性紧张、促进双边贸易和投资发展、维护区域金融稳定的作用。

  2014年,境外中央银行或货币当局发起本币互换交易金额共计1.1万亿元人民币,动用人民币金额共计380亿元。截至2014年末,境外中央银行或货币当局发起本币互换交易金额约2.3万亿元人民币,动用人民币金额共计807亿元;人民银行发起本币互换交易折合人民币共计41亿元,动用对方货币折合人民币共计15.8亿元。双边本币互换协议的积极动用标志着央行间务实合作迈上新台阶。

  在跨境直接投资人民币结算方面,中国人民银行自2010年以来按照“风险可控、稳步有序”的原则,开展了人民币境外直接投资个案试点。2010年10月,新疆在全国率先开展跨境直接投资人民币结算试点。2011年1月和10月,中国人民银行先后公布《境外直接投资人民币结算试点管理办法》和《外商直接投资人民币结算业务管理办法》,规定获准的境内企业可以人民币进行境外直接投资,境外的企业和个人也可按规定使用人民币来华开展直接投资。

  2014年,经常项目人民币结算金额6.55万亿元,同比增长41.6%。对外直接投资(ODI)人民币结算金额1865.6亿元,同比增长117.9%;外商来华直接投资(FDI)人民币结算金额8620.2亿元,同比增长92.4%。

  据不完全统计,截至2014年末,港澳台地区和新加坡、卢森堡等主要离岸市场人民币存款余额约19867亿元(不含存款证)。

  2014年,中国境内人民币外汇市场(含银行间市场和银行代客市场)日均交易量550亿美元。全年银行间市场人民币外汇即期成交折合4.12万亿美元,同比增长1.2%;人民币外汇掉期交易成交折合4.49万亿美元,同比增长32.1%;人民币外汇远期市场成交折合529亿美元,同比增长63.5%。(经济日报记者 陈果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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