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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营企业家的责任与担当需要正名

  • 发布时间:2015-11-26 11:29:17  来源:中华工商时报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罗伯特

  “不要一谈到民营企业家就是为富不仁,就是偷税漏税,就是缺斤短两,就是假冒伪劣。”四川科伦药业董事长刘革新感慨万千地说。民营企业家比普通人更关心中国法治建设,在法治建设进程中的责任与担当也需要正名。

  在此次考察活动中,峨眉山法官夜话,落下感动眼泪的中国个体劳动者协会副会长、黑龙江盛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杨孝义;行政庭审旁听时,全国人大代表、湖北春晖集团董事长谭伦蔚有了做法官的感觉,庭审结果与各位代表委员的讨论吻合,从法制的角度思维、理念与法院保持高度一致;全国人大代表、山东省德州市宝丽洁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经理焦文玉,为法官吐槽区人性化设置点赞……一个个小小的细节体现了这些民营企业家的高度责任感,也体现了他们对中国法治建设的高度责任感,体现了来自民营企业的全国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认真履职的担当。

  改革开放30余年以来的无数案例也证明,守住企业守法经营底线的民营企业才能赢得同行和消费者的信任,才能取得可持续发展。

  特别是经济新常态的背景下,经济下行压力不减,民营企业更要坚守依法经营的企业发展底线,提升法律意识,规范企业内部管理,做好企业风险防控,坚持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从事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

  在此次随同视察四川三级法院活动中,四川省眉山中院民二庭庭长李挺介绍,经济下行背景下民营企业的经济纠纷自去年开始明显增加,涉案金额也明显上升,2013年中院涉及金融借款的案件金额达1亿多元,2014年8.7亿元,而今年8月就已经接近7亿元。

  民营企业的经营行为时刻有可能触及我国在税收、投融资、劳工关系等方面的法律。民营企业家也要时刻要紧绷法律这条企业发展不可突破的底线,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规范企业内部管理,做好企业风险防控,加强民营企业的法治企业建设,坚持守法经营、诚信经营、公平竞争,运用法治思维履行企业社会责任,扛起中国法治进步的责任与担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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