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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设消费纠纷巡回审判点 打通消费维权“最后一公里”

  • 发布时间:2015-10-27 18:52:00  来源:中国新闻网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罗伯特

  中新网上海10月27日电 (记者 陈静)上海市消保委27日披露,该委与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建立的诉调对接工作机制已经运行4年。截至今年9月,成功化解消费投诉4500余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近1000万元。今后,上海市消保委和上海市高院将在7个区设立“消费纠纷巡回审判点”。

  这意味着,消费纠纷经调解无法达成一致的,消费者可通过“消费纠纷巡回审判点(巡回法庭)”递交诉讼文书,申请司法裁判。该委表示,“消费纠纷巡回审判点”的建立,使得社会资源和司法资源得到优化配置、有效整合,打通了消费维权的“最后一公里”,为消费者提供了更多的维权便利;同时,也形成了消保委调解与人民调解协作、司法确认与巡回审判互补的消费纠纷多元解决体系。

  据悉,2011年3月15日,上海市消保委与市高院签订了《关于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建立诉调对接工作机制协议》,建立起诉讼与非诉讼相衔接的消费争议解决机制:一方面,坚持“调解优先”,引导和鼓励双方通过调解解决争议;另一方面,经双方当事人申请,人民法院依法审查并确认调解协议的效力。该机制运行4年多已初显成效。

  上海市消保委方面27日表示,法院与消保委顺畅对接,推动了司法保护与社会保护的无缝衔接,有效降低了消费者的维权成本,保障了消费者的合理诉求。同时,消保委自身调解流程进一步规范,调解成功率进一步提高,社会公信力进一步增强,在化解消费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据介绍,在长宁区“消费纠纷巡回法庭”取得较好社会效果的基础上,上海市消保委和市高院决定先期在徐汇、普陀、虹口、闵行、嘉定、松江、青浦7个区消保委设立“消费纠纷巡回审判点”。今后,在上述8个辖区内,消费纠纷经调解无法达成一致的,消费者可通过“消费纠纷巡回审判点(巡回法庭)”递交诉讼文书,申请司法裁判。同时,法官将定期或不定期在巡回法庭坐堂指导、律师会提供志愿服务,帮助消费者依法理性维权。

  上海市消保委秘书长陶爱莲说,上海市消保委系统将与法院系统加强协作,发挥消费纠纷巡回审判的司法指引性,彰显化解消费纠纷的严肃性和权威性,更有力地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促进消费和谐。(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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