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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建农村消费纠纷联动化解机制

  • 发布时间:2015-06-17 09:30:32  来源:中华工商时报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罗伯特

  北京市怀柔区北部山区的汤河口法庭,汤河口工商所及辖区的汤河口镇司法所、琉璃庙镇司法所、宝山镇司法所、长哨营满族乡司法所、喇叭沟门满族乡司法所等五个司法所,共同建立怀柔区北部山区农村消费纠纷联动解决机制,加大消费领域法律法规宣传和消费纠纷的调解力度,畅通山区群众利益诉求渠道,依法、及时、有效预防和化解消费纠纷,以营造良好的农村消费环境。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农村特别是山区农村消费纠纷逐渐显现,需要进行必要的引导和指导,更需要相关部门提前介入化解。首先,当地青壮年劳动力一般在平原地区打工,居民主要是留守的老人、儿童和妇女等弱势群体,大部分生活不是很富裕,经常有没钱打官司的情况。其次,群众文化素质不高,法律知识不够,不知道保存证据,不懂得自己的权利义务。

  据了解,新建立的消费纠纷联动化解机制一是坚持关口前移原则,努力从事后维权向事前维权延伸,从源头上预防消费纠纷的产生。二是坚持首接负责原则。在消费者消费纠纷产生后,最先受理当事人咨询、投诉的部门作为第一责任部门,全程负责对纠纷解决的全程协调和诉前调解。法庭、工商所、司法所要积极进行诉前调解,避免纠纷成诉。三是坚持工作联动原则。为此,汤河口法庭、工商所及辖区的五个司法所建立怀柔区北部山区农村消费纠纷联动解决机制工作协调小组,负责消费纠纷领域预防、化解的组织和协调工作,并建立了农村消费纠纷联合调解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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