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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化公益或剥下个人募捐“天使的外衣”

  • 发布时间:2015-09-08 11:36:35  来源:中华工商时报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罗伯特

  近日来,百色助学网创建人王杰性侵助学女童事件持续引发舆论关注。隆林警方已将打着为百色老区贫困学生募集助学金的名义,骗取众多爱心人士善款的“助学达人”王杰控制,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取证核实。从“助学天使”到性侵魔鬼

  2006年,曾是百色市隆林各族自治县沙梨乡某村小学教师的王杰,在辞去教师工作之后,组织创建了百色助学网。为了能募集到更多的善款,他还通过同学以及网站召集了一些当地的志愿者,到广东、上海等发达地区的网络论坛上进行宣传。

  起初,网站几名创办人和志愿者们坚持做到每位贫困学生的资料网上公开、捐款公开、用途公开,在网站上,哪位学生已受助,哪位学生未受助,已受助的学生是否领取成功都在网上清晰地体现。

  可是后来,因各种原因,几个和王某共同创办网站的伙伴以及众多怀着慈善之心的志愿者相继离开了网站。此后,百色助学网几乎由王杰一个人操办。

  “少让一个学生失学、多建一所漂亮学校、关注一线教育教师”成为百色助学网首页的标语,“一帮一”助学、物资筹捐、建校项目、关注教师、义拍义卖等公益项目也一项一项逐步设立起来。

  人在权力关系中处于绝对优势地位时,会滋生各种稀奇古怪的念头、欲望。一旦这些念头缺少监管,谁也说不准会干出什么事。这就是我们经常说的:“权力导致腐败,绝对的权力导致绝对的腐败。”一个不需要任何付出即可得到的捐赠,对贫困中的学生是很难拒绝的。且不说捐赠会不会“助长不劳而获的习惯”,至少,难以拒绝的捐赠背后,我们要警惕难以拒绝的胁迫,和那不易监管的腐败。

  不久后的百色助学网开始变质,王杰不仅随意截留爱心人士的善款,而且还利用一些学子渴望得到助学金的心理,向正在上小学的女学生提出陪睡的要求。

  个人募捐多方监督缺位

  在这个事件当中,值得我们反思的是:在长达9年的办网站的过程中,王杰既实施经济诈骗,又对贫困女生实施性侵,甚至为那些无良老板商人介绍幼女供他们淫乐,罪恶累累,当地为何没有察觉?

  “王杰事件”的产生不是偶然的,它暴露了当地政府多个部门履职存在问题,如爱心助学机制不健全,防性侵教育缺位,职能部门失察失职,对犯罪行为和个人疏于监管等。更重要的是这一事件暴露出个人募捐普遍缺乏监督的现状。

  既然是一家非法网站,为何百色助学网能在当地存在9年却没有任何监管?隆林县教育局办公室的相关负责人表示,王杰以个人名义在网上搞募捐是民间行为,教育局没有权力去管。作为一名教师,“教育局可以管他的人,可是不能管他做公益。”隆林县民政局民间组织股负责人则表示,王杰是以个人名义搞的网络募捐,不属于社会组织,不归民政部门管。而对于网站管理,民政局只负责规范社会组织网上名称的管理,审批和监管是其他部门的职责。

  “王杰的案例是典型的个人募捐案例,不是正式注册的机构。作为一个未进行正规注册的网络公益平台,百色助学网在无监管的状态下运营9年,相关法律的缺失是一个主要症结。”华南师范大学公共管理学院讲师褚蓥说。

  据了解,我国捐助行为的法律关系主要依靠《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来规范。该法律明确,只有依法成立的公益性社会团体及机构才有募集善款的权利。但由于民间社会团体进行登记注册的门槛过高,为数不少的民间公益组织没有在相关部门登记注册。而我国现行的法律法规中提到的对民间公益团体的监督监管,都是指登记部门对登记团体的监管。

  “公益组织和机构进行募捐后,必须承担法律要求的公开透明的责任。”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副教授贾西津认为,与组织机构募捐不同,个人募捐实际上是一种赠予关系,即捐赠者将自己的钱直接赠予募捐者。而募捐者拿到钱后如何使用,是不受法律约束的,捐赠者也没有权利要求其进行公开。这也是个人募捐屡受质疑的根本原因。

  剥去公众的“虚假想象”

  如何在法律缺失的情况下,规范这种民间公益行为?“公益组织第一要有自己内部的监督,第二个要有群众的监督,群众监督就包括所有的公益组织之间的互相监督,王杰在当地待了那么多年,干了那么多事情,难道那个地方的人都不知道他的事吗?为什么不能提出来?所以说我们公益团体要有一个监督机构。”柳州红骑公益联盟理事会理事刘转运说。

  但从实践来看,这种缺乏法律规范的自我监督,终归是存在较大局限。

  以个人募捐为代表的传统公益,很多人都是以志愿者的身份在做,难免鱼龙混杂、泥沙俱下。要想改变这种状况,只建立法律制度是不够的,需要建立新的职业化公益模式。职业化公益靠的是职业公益人士,依赖于城市化的陌生人社会和大工业资本,也需要政府建立专业的法律制度和监督体系。

  当前可以做的是什么?广西思贝律师事务所主任阮子文律师认为,王杰经营百色助学网虽然属于个人募捐,但是民政部门有指导与规范捐赠行为的责任与义务,而不是任其发展、不闻不问,给其犯罪留下空间。“在个人捐赠可能涉嫌违规时候,政府部门有义务监管和督促个人捐赠规范合法。”他表示,“同时,‘没有登记’不应成为民政部门的借口,政府应依法督促相关组织进行登记和合法营运。”

  同时也希望能有更多的人一起来用实际行动帮助助学组织,寻找科学的项目管理方法。不仅公益圈包括社会公众都要对这个行业多一些包容和共存,只要不触及法律和道德禁忌,就应该用理解和接纳的心态鼓励其尝试和发展。而公益慈善组织自身要正视且不回避任何存在的问题,做好项目和机构的管理。社会公众,尤其是与此直接相关的捐赠人面对几幅照片、几段煽情的文字,就一时冲动急于释放自己的爱心,一定“三思而后捐钱”。

  “王杰事件”所显示出来的公众对公益的虚假想象——在公众那里,做公益的就该是“天使”“圣人”,对于“天使”和“圣人”我们只要信任就够了,哪里来的质疑,更谈不上监督了。这也就不难理解9年来无人监管的原因,其实是根本不曾想过监督。正式这种“虚假想象”在某种程度上赋予了王杰“权力”,使其披着天使的外衣与失灵的法治系统、缺位的防性侵教育,失察失职职能部门等合力将受助女童推向黑暗的无底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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