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财经7月9日讯(记者 肖娟)今日,上海外滩第四届金融科技外滩峰会召开,CF40成员、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研究所所长孙国峰在论坛上表示,建立可持续的RegTech发展机制,有必要推动监管成本适度内部化。也就是说Fintech行业(当然,也包括金融机构),适当分担监管当局发展RegTech的成本。
针对中国发展RegTech,孙国峰具体提出了六点建议。
首先,完善金融监管的双支柱。
1、微观功能监管。要建立Fintech行业监管规则,要实现风险监管的全覆盖,避免监管空白。要进行穿透式监管,把资金来源中间环节和最终的投向,穿透连接起来。综合全链条信息判断业务属性和风险特征,执行相应的监管规则,可以积极探索分类分级监管,针对经营规模、技术和风险能力,不同的机构的业务准入、创新方面,采取分级分类的监管方式,提高监管效率。
2、宏观层面,要完善宏观审慎监管体系,因为我们可以发现,金融机构如果都采取人工智能、自主学习的方式管理风险,一方面微观的金融风险可能增强,另外也可能导致顺周期行为,现在很多金融科技公司对客户风险的判断,通过大数据进行实时分析,反应速度可能是毫秒级的,出现一个冲击之后。如果所有的金融机构、金融科技公司瞬间都采取同样一个行动,比如一个负面冲击来以后,同时收缩授信额度,那对金融业就是一个非常大的冲击。所以从这个角度说,要通过宏观审慎的监管,采取逆周期的操作,避免顺周期的风险。
第二,推动金融数据标准化。因为大数据的前提是要有数据,这个数据一定要有标准化的数据。各个金融机构、金融科技的数据,如果不能实现标准化,就很难建立基于所有的金融机构、金融科技公司数据基础上的RegTech的监管。也包括金融数据的准确性的保障。数据的准确性、标准化这样的基础建立以后,才有可能进行比较好的大数据的分析。
第三,监管当局要制定相关的规则、标准。包括行业技术标准,有效规范市场准入、退出,为金融机构、金融科技公司发展提供一个有序的公平竞争环境。
第四,谁来发展中国的RegTech?我想有几个路径。
路径一:由金融监管机构自身独立研究和开发RegTech的系统。
路径二:金融监管机构将RegTech系统的研究与开发外包,金融监管当局可以提出需求,专业的RegTech机构进行开发设计。
路径三:金融机构或Fintech公司开发RegTech系统,由金融监管机构进行选择和整合,包括评估,也可以聘用第三方评估公司进行评估,在这个基础上,形成适用于整个行业的RegTech系统。
第五,如何建立可持续的RegTech发展机制。因为RegTech的发展,需要大量的资金投入。这和过去的监管不同,因为过去监管主要是人力成本,取决于监管当局能不能聘用到高素质的监管人才。现在的监管,随着RegTech的发展,更多体现为资金的投入,因为建立高效的系统,要运用人工智能这种方式,都需要大量的资金投入。在这个背景下,如果RegTech本身没有一个很好的自主发展的机制,有可能会形成监管发展和金融科技行业发展之间的不平衡、不对称。所以在这个问题上,有必要推动监管成本适度内部化。也就是说Fintech行业(当然,也包括金融机构),适当分担监管当局发展RegTech的成本。因为从Fintech行业的发展来说,为了有一个很好的监管环境,也有必要支付一些这种成本,可以把这种成本看作为了推动Fintech行业长期可持续健康发展的一个良好的外部环境所必需的。具体的操作层面,也可以通过一些组织、模式创新的方式来为RegTech系统建设贡献自己的力量。监管成本适度内部化,可以有助于解决监管的激励约束问题,也可以缓解金融监管中的不公平性问题。是不是要用所有纳税人的钱来为某一个由于Fintech行业快速发展所带来的监管的挑战而建设一个耗费很多资金的RegTech系统?也有利于构建公平、有序、竞争的金融科技的新生态。
第六,加强RegTech的国际合作。一方面,中国可以和其他的监管当局就RegTech技术进行交流、合作,引进一些新的技术,当然也可以分享追究经验。另一方面,加强国际监管合作,防止出现跨国的监管套利,防范系统性的金融风险。
(责任编辑:毕晓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