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一旦因虚开增值税发票、骗取出口退税等税收违法行为被列入“黑名单”,将是一件很麻烦的事。随之而来的是,税务、公安、金融等多个政府部门的联合惩戒。
近年来,中国涉税违法犯罪的手段、形式和特征不断变化。有的违法者利用空壳企业进行暴力虚开活动日益猖獗,利用供应链、综合服务平台等新兴业态骗税更加隐蔽,虚开增值税发票和骗取出口退税等税收违法行为增多。
在上海,截至今年6月底,税务机关查实虚开企业超1100户,移送公安机关追究法律责任400余户;认定虚开发票34.2万份,涉案税额79.2亿元人民币。税务机关联合公安、海关、银行等部门依托税收大数据,开展数据分析,利用工商登记、发票、人员身份、资金流水等信息综合研判,筛选出一批风险高、危害大的骗税和虚开犯罪团伙实施精准打击,开展跨部门、跨区域专项行动,共同打击涉税违法犯罪。
在广东,税务机关运用大数据分析精准打击发票虚开行为。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介绍,将把先进的大数据分析技术和应用理念引入风险管理工作,继续发挥办税实名制的基础保障性作用,以税收实名数据为基础,将有限征管资源配置于税收风险更集中、风险级次更高的纳税人。
自2014年10月公布第一批税收违法“黑名单”以来,中国各级税务机关累计公布“黑名单”案件达到10340件。其中,今年上半年,各级税务机关公布“黑名单”案件2781件。
截至今年6月,各级税务机关共对“黑名单”当事人实施惩戒15080户次。全国36个省级税务机关已将上半年公布的2781件“黑名单”全部推送至同级相关部门,共计实施各项联合惩戒措施2.5万户次,进一步强化违法失信“黑名单”信息共享和对严重失信主体的联合惩戒。
截至6月,公安部门共配合税务机关办理阻止出境1926人次;6737名“黑名单”当事人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限制担任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及经理职务;7456户当事人被推送金融机构限制融资授信;另外,还有9.5万户“黑名单”当事人在取得政府供应土地、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进口关税配额分配等方面被有关部门采取限制性管理措施。
惩戒失信者的同时,中国也鼓励他们改过、修复信用。国家税务总局介绍,在失信惩戒机制中,还建立了有利于“黑名单”当事人自我纠错的纳税信用修复机制,鼓励“黑名单”主体通过主动纠正失信行为、消除不良社会影响等方式修复信用。
今年上半年,全国公布的税收违法“黑名单”案件中,172户“黑名单”当事人主动缴清税款、滞纳金和罚款后,从“黑名单”中撤出。
在河南省许昌市,一家服饰企业因为虚开发票被税务机关处罚,一直拖延不缴罚款。被列入税收违法“黑名单”后,这家企业遭到多个政府部门的联合惩戒,银行贷款被叫停,上市计划成为泡影。
在贵州,遵义市一家医药公司从“黑名单”中撤出。这家企业负责人表示,被列入税收违法“黑名单”,不仅会给公司法人的个人生活带来各种不便,更严重影响企业的生存发展;从“黑名单”中撤出后,自己的公司才有可能做大、甚至收购其他企业。(完)
(责任编辑:王擎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