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财经3月28日讯(记者 李春晖)从“稳妥推进”到“稳步推进”,近两年政府工作报告中关于房地产税立法的“一字之差”,引人遐想,让房地产税再次成为各界关注的热点,而这种热度从全国两会延续到了2019年博鳌亚洲论坛。
在论坛期间,两位知名经济学家对于房地产税的观点出现了明显“碰撞”:中国人民大学副校长、金融研究所所长吴晓求认为房地产税“没有开征的理由”,华夏新供给经济研究所首席经济学家贾康则认为从国际经验上和法理上都“没有硬障碍”。
贾康(左)、吴晓求(右)
对于房地产税立法,2018年政府工作报告的提法是“稳妥推进”,而2019年政府工作报告中则表述为“稳步推进”,一字之差,意味深长。“改了一个字,总的来说还是稳字当头,但‘稳步’就比‘稳妥’更接近于实操,要迈步子了,不仅强调要妥当,还要有步骤,从这个意义上来看就是离启动和立法更接近了。”在博鳌论坛媒体见面会上,贾康表示。
从最初的物业税,到2011年上海和重庆开始试点个人住房房产税,再到现在提的房地产税,之所以多年来仍停留在讨论和争议中,其中一个原因就是人们认为其征收在法理上存在障碍。
在博鳌论坛26日的媒体见面会上,吴晓求表示,没有找到开征房地产税的理由。“土地是国家的,不是土地上面的东西值钱,而是土地值钱,而地又不是我的,为什么对我征税呢?”吴晓求认为,如果仅仅是出于调节房价的考虑,大可不必通过开征这个税种来调节。
紧接着在27日的媒体见面会上,贾康对吴晓求的观点进行了“隔空回应”,他认为开征房地产税从国际经验上和法理上都“没有硬障碍”。贾康以英国土地制度举例,英国的土地分两类,一类是freehold,即土地所有权和住房产权一体,另一类是leasehold,即对土地的使用权基于租赁协议,使用权和所有权分离。在英国leasehold土地使用权可以长达999年,跨越几十代人,在法理上来说最终产权仍然是清晰的,但实际上最终产权已经极度淡化,几十代人不用考虑两者之间的差异。而上述两种情况,都被一种称为“市政税(council tax)”的不动产税所覆盖。
此外贾康表示,关于房地产税的争议可以参照上世纪80年代的国企“利改税”来理解。“有人说国企的产权是国家的,还征什么所得税?但是恰恰说明已经意识到国有企业是在商品经济环境里形成了自己相对独立的物质利益。有相对独立物质利益的国企必须和其他的主体一样按照规范的法律都交所得税,这样才能形成一个公平竞争的环境。”贾康称,“同理,在土地国有的产权不变的情况之下,地皮上房产所有者是具有相对独立物质利益的社会主体,如果有调节这种利益关系的必要,我们可以通过税收法定的程序确定房地产税,然后依法开始征收。”
(责任编辑:李嘉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