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代表董明珠步入会场。中新社记者 韦亮 摄
本报讯(记者 张钦)对于平时经常语出惊人的董明珠,显然她的话并非只是脱口而出,而是实实在在经过了自己的一番思考,至少她确实是这么想的。昨天,作为第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的格力电器董事长兼总裁董明珠公开了本次的多份议案,在她平时谈论过的“上调个人所得税起征点”、“政府部门应该停止财政补贴刺激消费”等话题都进入了她的议案。
此次董明珠提出的议案包括《关于调整个人所得税起征点至5000元的建议》、《关于建立家用电器安全使用年限的建议》、《关于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严厉惩治侵权行为的建议》、《关于鼓励企业“自主创新”的建议》和《关于打击“恶意抢注商标”行为的建议》。
其中在关于个人所得税的建议中,董明珠表示,我国自1980年决定征收个人所得税以来,历年来对个人所得税征收方式和计税起点经历了多次调整,但目前仍存在一些不合理之处。首先是个人所得税起征点偏低,目前个人工资、薪金所得起征点为3500元。近年来随着物价的上涨,3500元的收入在很多城市只能勉强维持温饱。另外考虑到通货膨胀,消费支出逐年增加,居民的消费能力和意愿受到抑制。3500元的起征点一方面不利于扩大内需、鼓励居民消费等调结构政策的实施,另一方面也不利于居民幸福感的提升。
另外董明珠认为目前的个人所得税没有考虑其所供养的家庭无收入人员。事实上,由于我国社会保障体系的不完善,现阶段的工薪阶层基本上都有家庭无收入人员需要供养,年轻的工薪层需要供养子女,年龄稍大的工薪层需要供养老人。尽管目前的个人所得税征收方式下,起征点的设置考虑了人均负担率,但由于劳动者赡养的人口数不同,收入相同的人家庭经济负担轻重不同,如果以个人为单位征收个税,对家庭人员多、从业人员少的显然是不公正的。因此她建议根据近年来居民收入和消费支出增长情况,调高个人工资、薪金所得起征点至5000 元;并建立动态调整机制。另外她认为我国应逐步建立以家庭为单位计算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税方式,最大限度地体现税负公平。
在《关于鼓励企业“自主创新”的建议》中董明珠则提到,应该减少或停止对终端需求的财政补贴,而财政补贴应该运用于公共民生和基础设施建设,比如可以将对新能源的补贴用于建设充电桩等基础设施。她表示,当今中国制造业面临着“高端回流到发达国家”,“低端分流到发展中国家”的“双重竞争”,对此中国制造业的唯一出路只有创新,促进制造业转型升级,向世界经济价值链的高端攀升。
因此她建议国家制定的产业政策要向自主创新型企业倾斜,要符合和鼓励创新型企业的发展。其中就要推动实施“市场管理”的模式,减少或停止对终端需求的财政补贴,真正发挥企业在市场经济中的主体作用,为企业营造一个公平、有序、合理的竞争环境,自然淘汰落后的企业和产品,让创新型企业脱颖而出。
(责任编辑:张明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