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光伏技术领先、规模大,为光伏扶贫打下了坚实基础。与此同时,我国贫困地区在荒山荒地等方面,可开发利用资源多,日照条件好,发展光伏得天独厚。光伏扶贫可以最大限度地发挥贫困地区资源优势,真正实现扶贫工程由“输血式”向“造血式”的转变,增强贫困群众的自我发展能力。
近年来,党和国家高度重视光伏扶贫工作。习近平总书记先后考察了安徽、宁夏和河北的光伏扶贫项目,给予高度评价。2016年3月份,五部委联合发布《关于实施光伏发电扶贫工作的意见》,16省471县列入扶贫目录。同年10月,国家下达第一批,总规模516万千瓦光伏扶贫项目。河北省在2015年被确定为国家首批光伏扶贫试点省区,并以6个贫困县为首批试点启动了光伏扶贫工程。据了解,2016年河北省光伏扶贫项目总规模85万千瓦,帮扶贫困户数近8万户。2017年,全省计划安排建设4000个光伏扶贫电站。
全国人大代表,晶龙实业集团、晶澳太阳能董事长靳保芳向《证券日报》记者介绍,晶龙集团积极投身光伏扶贫,在国家级贫困县河北康保投资3亿元建设光伏生产基地,在河北临城建设1.2万千瓦扶贫项目,去年3月份并网发电,1200户贫困户通过光伏受益,成为地面集中式扶贫电站的代表项目。在宁夏盐池建设的扶贫项目采用到户模式,装机容量达5551千瓦,晶龙自筹全部资金4680万元,覆盖854户贫困户。这两个扶贫项目,将连续20年为2054户贫困户,每户每年提供3000元扶贫款,总计金额超过1.23亿元。实际来看,光伏扶贫成效显著,社会效益突出,可以大力推进。
“不过,发展光伏扶贫存在两个机制问题,需要抓紧解决。”靳保芳表示。
他认为,由于推行光伏扶贫的时间相对较短,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出现了一些困难和问题:一是缺乏有效的资金保障。光伏扶贫大规模推广,建设资金是主要难题。除了扶贫资金外,还有很大缺口。政府财力不足、融资滞后,企业成为光伏扶贫的投资主体,缺乏积极性和可持续性。今年,全国光伏扶贫规模将达到800万千瓦,需要投入资金约500亿元,缺乏有效的资金来源成为最大瓶颈。
二是缺乏有效的实施统筹。光伏扶贫,从立项到运营,涉及约20个职能部门。目前,各部门对光伏扶贫认识不统一,执行效率偏低,缺乏统一有效的实施领导;发电补贴拖欠严重,拖欠时间甚至长达2年,可再生能源基金缺口达600亿元;电网设施建设与光伏扶贫发展不匹配,弃光限电现象严重;行业标准缺失、电站质量参差不齐;项目手续繁杂、税负过高等,也影响了光伏扶贫项目的实施。此外,在异地扶贫搬迁与光伏结合的操作中,还存在不少实际困难。
针对以上问题,靳保芳建议:应建立投入保障机制。光伏扶贫已成为精准扶贫的重要手段,应该进一步加大支持力度。建议扶贫资金和有关涉农资金,向光伏扶贫领域倾斜;设立光伏扶贫专项基金,主导开展光伏扶贫;由金融部门出台专项政策,保障融资需求;也可以采用政府加社会资本的运营模式,推动光伏扶贫的开展;利用资源置换等方式,调动企业参与光伏扶贫的积极性。
在此基础上,建立协调联动机制。打通光伏扶贫整体通道,在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统一指挥下,成立光伏扶贫协调联动组织,特别是在省级层面成立工作小组,统筹协调相关部门,实现政策、资金、审批等各环节协调联动,整体推进光伏扶贫工作,把好事办扎实。建议建立光伏扶贫电费补贴绿色通道,确保补贴及时发放,保障贫困户收入;加快电网设施改造,为光伏发电输出提供保障,杜绝或减少弃光限电;建立光伏工程准入标准,推行国家光伏“领跑者”产品技术标准,确保25年稳定收益。强化资金和项目监管,简化光伏扶贫项目审批流程,解决土地、林业、电力等部门相关规划或文件不统一等问题,实现有效衔接、配合顺畅,促进光伏扶贫项目顺利实施。
(责任编辑:王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