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财经3月7日讯 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和政协第十二届全国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分别于2017年3月5日和3月3日在北京开幕。全国政协委员,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吴焰带来两份提案。
其中,《关于大力推广保险机制服务精准扶贫“阜平模式”的提案》指出,中国人民保险与地方政府合作,探索出了“金融扶贫、保险先行”的金融扶贫服务链模式,通过三农保险“联办共保”、扶贫贷款“风险共担”的制度设计,以及通过“成本保险”等方式建立脱贫致富的风险兜底机制,降低金融扶贫信贷风险、引入金融“活水”促进产业扶贫、放大了财政资金扶贫的投入效应、增强了贫困地区自主脱贫的信心、激发了当地群众以农业产业化发展促进脱贫致富的内生动力,走出了一条精准扶贫的新路子。
以下为提案全文:
关于大力推广保险机制服务精准扶贫“阜平模式”的提案
全国政协委员,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吴焰
党中央高度重视扶贫工作,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农村贫困人口脱贫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最艰巨的任务,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标志性指标。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就扶贫工作作出重要指示,指出要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近年来,中国人民保险认真贯彻中央政策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积极探索保险扶贫的有效方式,在河北保定阜平县取得了良好成效。阜平县是一个贫困范围广、发展基础弱、以农业为主的国家级贫困县,要实现脱贫致富的目标,仅靠当地财政难度很大,而外部金融扶贫又面临成本高、风险大、覆盖面窄等突出矛盾。为解决这些问题,中国人民保险与地方政府合作,探索出了“金融扶贫、保险先行”的金融扶贫服务链模式,通过三农保险“联办共保”、扶贫贷款“风险共担”的制度设计,以及通过“成本保险”等方式建立脱贫致富的风险兜底机制,降低金融扶贫信贷风险、引入金融“活水”促进产业扶贫、放大了财政资金扶贫的投入效应、增强了贫困地区自主脱贫的信心、激发了当地群众以农业产业化发展促进脱贫致富的内生动力,走出了一条精准扶贫的新路子。
一、建立了政府与保险公司“联办共保”的三农保险运营模式,放大了扶贫资金的投入效应,解决了财政扶贫资金“血源不足”的问题。为提升财政资金支持保险扶贫效果,中国人民保险与阜平县政府合作,探索出共同管理、共担风险的“联办共保”三农保险运营模式。保费收入由中国人民保险和政府保险专户5:5分成,形成对保险基金的持续补充机制;保险赔款也由中国人民保险和政府保险专户5:5分担,如果当年的理赔金额小于保费收入,结余自动留在保险基金,不断扩大保险基金规模。这种联办共保机制,不仅从制度层面保障了保险业务可持续经营,推动了三农保险保障范围与保障水平提升,而且有效放大了财政资金使用效应,以少量财政投入撬动更大社会资源。2016年,阜平县补贴了扶贫资金近1400万元,撬动农业保险保障金额13.7亿元,相当于将1元扶贫资金效能放大了近98倍;中国人民保险在阜平支付保险赔款1980万元,有153个村1.8万农户直接受益。
二、构建了“保险先行、贷款跟进”的政府、保险、银行“风险共担”的机制,打通了金融扶贫服务链,解决了金融支持“血脉不通”的问题。金融进农村的关键,是要破解农村信贷风险高、金融机构放贷意愿不足而导致的“血脉不通”难题。在阜平,中国人民保险与当地政府、银行等合作,一方面,通过农业保险参保农户保单质押、“政银保”小额贷款保证保险等,充分发挥保险机制的内生风险防范与补偿功能,降低金融部门扶贫信贷风险,构建“保险先行、贷款跟进”的政、保、银三方合作模式,共同支持金融机构向农户和企业发放贷款。另一方面,发挥保险保障、保险资金以及农村扶贫数据集合等支农优势,创新开展“政融保”支农融资项目,以保险资金直接支持农户发展规模种植、养殖等生产经营活动。2016年,阜平县累计获得金融保险扶贫贷款7.78亿元,较2014年增长31倍。
三、扩大了惠农扶贫政策的惠及面,切实提升保险扶贫的广度与深度,解决了贫困地区产业依托欠缺的问题。农村脱贫致富,既要发挥广大农民的积极性,通过有效机制把农户组织起来;又要通过农业现代化使农村生产要素得到更有效的集合,走农业产业化、集约化的路子,提高贫困区域的整体发展能力。正是基于这样的认识,中国人民保险把扩大“三农”保险覆盖面作为兜住民生底线、促进农业产业化发展的重要抓手,加强与地方政府沟通,根据当地实际,把保费补贴从原有的玉米、花生、奶牛、育肥猪等14个政策性保险品种,拓展到大枣、核桃、肉牛、肉羊、肉鸡等特色优势产业保险;把保险范围从传统的灾害险拓展到成本损失险、产品质量责任险,既保障生产过程中的自然灾害和疫病疾病等风险,又保障市场价格波动造成的种养成本损失,还保障农副产品质量问题造成的损失,在避免因灾致贫、因灾返贫的同时,提升贫困地区发展优势产业的能力,有效地支持了阜平树立绿色、安全品牌形象。2016年,中国人民保险在阜平承保的农业保险和涉农保险覆盖全县所有6万农户,全县大枣、核桃、食用菌产业、肉牛、肉羊、林果业等富民产业快速蓬勃发展,累计新培育农业规模经营主体和贫困农民创业组织400余家,新增产业投入8亿元以上,同时为农村劳动力提供了工资性收入。
四、打造了政企合作的金融服务体系,优化了农村金融生态环境和农业产业化发展环境,解决了扶贫效果的可持续性问题。从阜平的实践看,政府行政力量与保险市场机制的有机结合,是提升金融扶贫精准性和可持续性的关键。一方面,中国人民保险与阜平县政府共建三农金融服务体系,利用政府机构特别是乡、村两级熟悉贫困人群情况、熟悉当地产业实际的优势,共同做好政策宣导,共同开展保险与贷款业务,共同进行查勘定损与理赔服务,解决了信息不对称问题,在降低运营成本的同时,实现了保险与农户、服务与需求、资金与产业的精准对接,提高了扶贫的精准度。另一方面,双方共同推进共建共享的农村诚信体系建设,通过承保理赔等环节“边采集、边办理”的方式采集农户信息,逐步建立农户电子信用信息档案,通过“云平台”实现保险企业和政府机构间的信息共享,严厉打击骗保、骗贷及恶意违约行为,在阜平广泛树立了“信用也是财产”的社会共识,优化了金融生态环境,提升了金融扶贫可持续性。
中国人民保险在阜平的探索实践,体现了保险这一金融工具在促进精准扶贫上的积极作用。特别是当前我国贫困县往往都是农业大县,阜平的做法,既发挥保险机制内生的风险管理与补偿功能,防止农民因灾致贫、因灾返贫,兜住了贫困人口的民生底线;又发挥保险在金融体系中的融资增信功能,降低金融扶贫服务链中的信贷风险,为产业扶贫引入新的资金“活水”;还通过政府与市场机制的有机结合,放大财政扶贫资金投入效应,解决金融下乡扶贫中面临的实际障碍,形成了一个比较完整的金融扶贫产业链、服务链。为把“阜平模式”中表现出来的创新理念和价值取向推广开来,充分发挥好保险在服务精准扶贫上的积极作用,我建议:
一是进一步推动将保险纳入精准扶贫政策体系。建议将保险机制作为一项制度性安排纳入各级扶贫规划和政策支持体系,引导地方政府在脱贫攻坚中加大保险工具运用力度。合理确定贫困地区保费财政补贴标准,降低乃至取消贫困县县级财政承担的政策性农险保费补贴。鼓励政府部门采取委托经办、直接采购等多种方式,借助保险公司的专业能力,为贫困人口提供效率更高、服务更广的托底式医疗保障。探索利用扶贫资金为贫困人口购买保险,努力实现对贫困人口生产生活风险的全覆盖,放大扶贫资金杠杆使用效果。
二是进一步引导保险机构加强精准扶贫创新。着眼提升贫困人口抵御市场风险的能力,鼓励支持保险机构针对贫困地区开发保价格、保收入的农产品价格保险和特色农险产品,保障贫困人口稳定脱贫。着眼缓解贫困人口融资难融资贵问题,鼓励支持保险资金构建完善直接面向贫困人口的普惠金融服务模式,为脱贫攻坚提供稳定、低成本的长期资金支持。研究对保险公司的扶贫保险业务给予适当的税收减免优惠,引导更多保险资源投向精准扶贫。
三是进一步凝聚保险金融脱贫攻坚合力。推动开展“保险扶贫示范县”工作,首批可授予河北阜平等保险精准扶贫工作突出县(区),以示范的力量带动更多政府与保险合作。明确农业保险保单质押的法律属性,制定出台涉农信贷与保险合作操作细则,以法治的力量强化保险与信贷扶贫合力。
(责任编辑:郭伟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