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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2月16日 星期一

迟福林:建立健全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监管体制

  • 发布时间:2016-03-09 09:17:14  来源:经济参考报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张少雷

  近年来,政府部门在加强市场监管方面采取了不少措施。但是,行政审批与市场监管合二为一的旧体制尚未根本改变,不仅使经济运行的制度成本居高不下,也不利于监管体系的独立性和专业性,无论消费领域、生产领域还是金融领域,都存在着多头监管与监管缺失并存的现象。可以说,监管转型滞后已成为制约中国经济转型的突出矛盾。

  为此,必须借供给侧改革的东风,加快监管体制变革,补齐这块简政放权向纵深发展的“制度短板”。

  首先,要实现行政审批与市场监管严格分开,完善包括专业性监管和综合性监管在内的监管体系。

  一方面,要尽快完善专业性监管,令专业性监管机构不再行使审批权。以证监会为例,未来资本市场实行注册制后,应限期取消其行政审批事项,使之成为专业性监管部门。

  另一方面,要在更多领域实行综合性监管,形成宽职能的监管队伍。在食品药品安全、工商质检、公共卫生、安全生产、文化旅游、资源环境、农林水利、交通运输、城乡建设、海洋渔业等领域,应推行综合执法,有条件的领域可以推行跨部门综合执法。

  要着力推进行政审批与市场监管分离。审批归审批,监管归监管。需要保留审批事项的部门,应当成为科学、规范、有效的审批部门。监管部门不得保留和行使审批权限。

  其次,适应经济转型升级调整,优化重点领域市场监管权力结构。

  一是尽快组建国家金融监管总局。随着金融业的混业发展,“互联网+金融”创新的层出不穷,银行业、证券业、保险业机构之间相互渗透和交叉的趋势不断增强,对传统分业监管模式提出了现实挑战。为稳定资本市场,防范金融系统性风险,建议整合银监会、保监会和证监会的职能,组建国家金融监管总局,形成“统一领导、分级负责、条块结合”的金融监管新体制。

  二是尽快组建专司消费市场监管的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互联网时代为建立涵盖生产、流通、消费全过程的监管体系提供了重要条件。

  当前,不少地方政府成立了综合性市场监管机构,取得显著成效。建议尽快整合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的消费品安全监管职能。这三个机构作为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的执行局,使其成为独立性、专业化的消费品安全监管机构。

  三是尽快建立统一的国家反垄断局。自2007年反垄断法出台以来,在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领导下,由商务部反垄断局、国家发改委价格监督检查和反垄断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反垄断与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局三个机构分别行使反垄断职能。从反垄断执法实践看,由于三家反垄断机构的调查及处罚难以统一协调,致使反垄断效果大打折扣。建议整合力量,组建统一的反垄断机构。

  再次,突出行业自律,搭建市场治理的体制框架。

  其一,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商会的自律作用。要摸清“红顶中介”的家底,加快推动现有商会、行业协会“政会分开”、去行政化;支持各行业民营企业在自愿基础上联合建立各类商会、行业协会,使其在行业自律、社会监督上有职有权;推行“一业多会”,形成有效竞争机制,及时淘汰缺乏行业自律的商会、行业协会。

  其二,完善社会信用体系。逐步建立全国统一的信用标准规范体系,形成统一社会代码制度,以组织机构代码为基础对法人和其他组织进行身份标识,实现机构信用体系全覆盖;启用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通过互联网向社会公开工商登记及监管信息;充分运用大数据资源,实现企业信用信息互联共享,实现失信企业“一处违法、处处受限”。

  其三,推行法人承诺制。形成以企业信用、企业自律为基础的事后监管。对必须保留审批的事项,向申请企业提供责任承诺书和审批要件清单,企业法人签署对材料真实性负责,审批部门可当场或当天发放批件和许可证。事后,监管部门在规定时间内组织现场核查,如发现企业造假,再对其进行严厉惩处。(作者系全国政协委员、中国〈海南〉改革发展研究院院长 迟福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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