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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4月26日 星期五

政协委员迟福林:建议整合三会 设国家金融监管总局

  • 发布时间:2016-03-03 07:11:43  来源:新华网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胡爱善

  全国政协委员、中国(海南)改革发展研究院院长迟福林在一份《关于加快推进监管变革的建议》的提案中提出,应适应经济转型升级,调整优化重点领域市场监管权力结构,尽快组建国家级金融、消费和反垄断监管机构。

  一是,尽快组建国家金融监管总局。

  随着“互联网+金融”的创新层出不穷,银行业、证券业、保险业金融机构之间相互渗透和交叉的趋势不断增强,对分业监管模式提出现实挑战。提案建议,以稳定资本市场、防范金融系统性风险为重点,整合银监会、保监会和证监会的职能,组建国家金融监管总局,形成“统一领导、分级负责、条块结合”的金融监管新体制。

  二是,尽快组建专司消费市场监管的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互联网时代为建立涵盖生产、流通、消费全过程的监管体系提供了重要条件。当前,不少地方政府成立了综合性的市场监管局并取得较好的效果。提案建议,尽快整合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的消费品安全监管职能。这三个机构作为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的执行局,使其成为独立性、专业化的消费品安全监管机构。

  三是,尽快建立统一的国家反垄断局。

  我国自2007年反垄断法出台以来,反垄断执法工作在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领导下由商务部反垄断局、国家发改委价格监督检查和反垄断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反垄断与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局三个机构行使反垄断职能。从反垄断的执法实践看,由于三家反垄断机构调查及处罚难以统一协调,使反垄断的效果大打折扣。提案建议,整合上述三家反垄断机构的执法权,组建国家反垄断局。

  迟福林认为,当前监管转型滞后成为制约经济转型升级的突出矛盾,成为简政放权纵深发展的“最大短板”。加快监管变革的现实性、迫切性日益增强。

  在迟福林看来,近年来政府在加强市场监管上采取了不少措施,但监管失灵面临的深层次的体制问题并未从根本上解决:行政审批与市场监管合二为一的旧体制尚未根本性改变,不仅增大了企业的制度成本,还不利于形成监管结构的独立性、专业性;监管权力结构不合理,无论是消费领域、金融领域、反垄断领域,都存在着多头监管与监管失灵并存的现象;监管中政府“唱独角戏”的特点突出,缺乏市场治理理念,行业协会、商会、企业等自律作用远未发挥出来。

  迟福林建议,应完善包括专业性监管和综合性监管在内的监管体系,实现行政审批与市场监管严格分开。完善专业性监管,使专业性监管机构不再行使审批权。完善综合性监管,在更多领域采取综合性监管,形成宽职能的监管队伍。在食品药品安全、工商质检、公共卫生、安全生产、文化旅游、资源环境、农林水利、交通运输、城乡建设、海洋渔业等领域内推行综合执法,有条件的领域可以推行跨部门综合执法。实行行政审批与监管分离。一些需要保留审批事项的部门,应当成为科学规范、有效的审批部门,使行政审批与市场监管在机构上严格分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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