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财经12月5日讯 今日,在“第十二届21世纪亚洲金融年会”保险主论坛上,中国再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长张泓发表了题为《使命与担当——在护航“一带一路”中更好地发挥再保险作用》的主题演讲。张泓表示, “一带一路”多为大型工程项目,单个保险企业无力提供充足的风险承保能力。目前,海外利益保险业务中,中资险企实际占比不足10%。在此背景下,“一带一路”保险服务要求再保险强化担当。
以下为文字实录:
希望借此机会,结合学习贯彻十九大、全国金融工作会议精神,以“一带一路”建设为切入点,谈谈发挥再保险功能作用,支持实体经济的三点考虑。
一、 “一带一路”建设赋予再保险新使命
第一点、“一带一路”打造对外开放新格局。
习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明确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了新时代。新时代的重要标志之一就是中国日益走进世界舞台中央,不断为人类做出重大贡献。基本方略之一就是要以“一带一路”为重点,打造形成全面开放的新格局,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一带一路”进一步写入党章,为共建人类命运共同体,提供了制度保证。
2013年9、10月,习总书记首次在哈萨克斯坦和印度尼西亚,正式提出“丝绸之路经济带”、“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倡议,2013年11月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正式提出推动“一带一路”建设,2014、2015年,分别出台了“一带一路”规划和愿景与行动,2016年8月,中央举行“一带一路”建设工作座谈会,今年5月,举行了国家级“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短短四年多时间,“一带一路”已获得有关各方的广泛认同和支持。
“一带一路”覆盖65个国家和地区,总人口约44亿,经济总量约21万亿美元,分别约占全球的63%和29%,成为沿线国家联动发展、互利共赢的新平台。全球100多个国家和国际组织积极支持和参与其中,中国的“朋友圈”越来越广,“一带一路”打造了对外开放新格局。
第二点、再保险护航“一带一路”的新使命。
一是“一带一路”建设呼唤“政府、 ‘走出去’企业、保险、再保险”结成风险管理命运共同体。“一带一路”建设的深入推进,将对世界经济增长、全球治理格局、人员沟通交流带来无可估量的影响,具有重大的战略意义和经济意义。但“一带一路”建设并非一片坦途,充满荆棘和风险。沿线国家多为发展中国家或新兴市场,经济结构单一,金融体系欠发达,局部冲突不断,天灾人祸多发,存在政治风险、法律风险、违约风险和自然灾害。全球受极端天气事件影响排名前十的国家中,有六个是“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分别为菲律宾、越南、泰国、缅甸、孟加拉、巴基斯坦)。显而易见,这种局面下,中国“走出去”企业需要应对的风险千差万别,或由于难以充分转移风险,或由于风险管理手段不够成熟,超过一半以上的风险仍处于“应保未保”状态。
正如习总书记在2016年8月推进“一带一路”建设工作座谈会上指出:要建立服务“一带一路”建设长期、稳定、可持续、风险可控的金融保障体系。众所周知,一个完整的市场化风险分散保障体系,离不开政府、企业的风险保障需求,离不开直保公司对风险的承接,更离不开再保公司对直保风险的分担。应该说,三者共同组成一个风险管理的命运共同体。“一带一路”不是“独唱”,而是政府和“走出去”企业、直保公司、再保险公司的“大合唱”。
二是再保险将肩负“一带一路”风险管理者、开拓者使命。在这个风险管理命运共同体中,再保险作为为直保公司提供“资本融通、风险管理和技术传导”服务的机构,有其天然的优势。再保险连通国内国际保险市场,拥有全球化服务网络和管理全球保险业风险的经验。相比本地保险市场,具有更强的国际化、专业化风险分散和管控能力,与“一带一路”全球化风险管理需求高度吻合。可以说,再保险在护航“一带一路”风险管理命运共同体中,扮演了为直保公司“担风险”、助企业“解忧虑”、帮政府“释压力”、替人类命运共同体事业“保太平”的重要角色,承担“一带一路”风险管理者、开拓者使命。
二、 “一带一路”保险服务要求再保险强化担当 第一点、“一带一路”保险保障亟需供给侧改革。“一带一路”倡议从提出到实施,不仅成为中国经济增长的新引擎,也推动中国快速融入全球。2014年至2016年,中国同“一带一路”沿线国家贸易总额超过3万亿美元,占同期外贸总额的1/4以上,对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直接投资累积超过500亿美元,占同期对外直接投资的1/10。受益于我国巨大的海外利益存量和快速增长的贸易投资流量,我国保险行业面临巨大战略机遇。
但是,我国保险业受制于主客观因素,保险渗透度低,覆盖面不足,“走出去”步伐明显滞后于实体企业。随着“一带一路”建设深入推进,这种矛盾可能进一步凸显。具体表现为三个方面:
第一方面,行业全球风险识别管控能力不足,保险供给结构不平衡。国内保险机构对于工程险、第三者责任险等常规险种的保险供给能力充足,但对于海外利益保障所需的、国内尚不常见的险种,一般无法提供承保能力。例如针对“走出去”人员的恐怖袭击、绑架勒索风险、延期开工风险等,
第二方面,行业统筹力度不够,整体供给能力不充分。“一带一路”多为大型工程项目,单个保险企业无力提供充足的风险承保能力。目前,海外利益保险业务中,中资险企实际占比不足10%。而对于“走出去”企业应保未保的潜在增量部分,则呈现心有余而力不足的局面。
第三方面,行业全球化服务网络不足。“一带一路”点多面广线长,保险企业大多缺乏全球性网络布局,单个险企设立海外机构也面临成本效率难题,难以提供高质量的查勘定损和风险管理服务。
第二点、中再集团强化担当,在服务“一带一路”领域的新进展。
作为在香港联交所上市的唯一的国有再保险集团公司,中再集团是我国保险业国际化的“先行军”,与全球上百个国家、上千家保险、再保险机构建立了业务合作关系,在香港、新加坡、伦敦、纽约设立了分支机构。在长期服务我国海外利益保障实践中,中再集团对“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市场环境和监管规则较为熟悉,积累了特殊风险的保险设计和风险识别能力。2016年,中再集团为国际市场提供了2万亿人民币风险保障。
去年以来,在中国保监会的领导与支持下,针对当前保险行业服务“一带一路”建设的痛点,中再集团在服务“一带一路”领域开展了以下四方面的工作:
一是建机制。中再集团将服务“一带一路”建设作为集团“一三五”战略的重点内容,成立了 “一带一路”建设工作团队,搭建了集团系统再保险、直保、保险经纪全产业链参与的协同服务体系。引进了国际保险人才,派出20多名干部在海外交流培训,服务“一带一路”的人才队伍更为齐备。
二是强能力。强化专属产品开发和承保支持能力。针对“一带一路”风险复杂多样的特殊状况,创新开发的“中国保险+中国安保”一揽子海外人员综合保障计划已在重庆落地。为“一带一路”标志性项目—“中老铁路”提供100亿元保险保障。进一步完善海外服务网络。今年以来,中再集团已与境外23个保险和再保险公司签署了海外出单和在地服务合作备忘录,境外服务网络覆盖65个“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中的44个国家或地区,解决了多年来我国保险行业全球化服务网络不足的难题。同时,中再集团通过开发覆盖沿线国家的相关风险数据、巨灾模型等有效举措,对“一带一路”沿线国家风险识别和承保定价能力有了很大提升。
三是促协同。推动保险行业内部协同,推动保险行业与“走出去”企业及商会协同。按照中国保监会的部署,中再集团承担保险行业“一带一路”共同体课题研究,筹划行业共同体机制建设。中再集团与中国安保共同体签署战略合作协议,打造了以“中国保险+中国安保”为特色的海外救助服务体系。协助中国对外承包工程商会共同主办“2017中国海外工程安保与应急论坛”。
四是推合作。今年8月31日,在中再集团推动下,来自中国、巴西、俄罗斯、印度和南非五国保险行业领先的直保和再保公司签署“金砖国家保险再保险支撑体系合作协议”。11月1日,中再集团进一步推动建立新加坡“一带一路”共同体并担任管理机构。通过这些努力,汇聚了全球承保能力和专业服务,提升“一带一路”建设的全球风险保障能力。
三、 “一带一路”建设需要共担共创
第一、积极发挥再保险创新引领作用。中再集团下一步在继续加强集团系统全产业链协同服务能力建设的同时,加强产品服务创新能力建设。针对“一带一路”沿线高风险的状况,加快特殊风险专属定制产品和一揽子风险解决方案的创新开发,推动直保—再保合作前移和服务链延伸,做好“一带一路”保险风险的系统性管控,为国内直保公司和实体企业“走出去”提供全方位服务。充分利用中再集团国际化优势,继续发挥好先行军作用,加快完善“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服务网络布局,为走出去企业、直保公司做好风险咨询和承保理赔等服务。
第二、打造风险共担、抱团出海的格局。中再集团将努力推动中国保险行业力量集合,联系海外合作伙伴,打造国内外保险行业资源共建共享平台。对接政府“一带一路”宏观管理和行业管理部门,打造信息互通和对话交流平台。探索建立“一带一路”多边金融机构的合作模式,为“走出去”企业或项目提供一揽子整体金融保险解决方案。形成风险共担、抱团出海格局。
第三、建议政府部门加强“一带一路”政策统筹和财政支持。针对再保险的特点,建议将再保险纳入“走出去”顶层设计,参与到我国与沿线国家对话交流、协议安排中。实现再保险服务前置化,提升保险行业整体服务“一带一路”的主动性和系统性。探索研究对于承保高风险区域、高风险险种的保险、再保险公司给予优惠政策支持,确保商业保险、再保险企业经营稳定性。 张泓强调,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了新时代,源于我国、共享全球的“一带一路”行稳致远,呼唤政府、走出去企业、保险和再保险结成更为紧密的风险管理命运共同体。作为中国再保险行业的主渠道,中再集团将牢记国企担当和时代责任,始终坚持“中再姓再”不动摇,发挥“一带一路”风险管理者、开拓者的历史使命,助推人类命运共同体建设。
(责任编辑:郭伟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