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保监会近日发布的一则监管函,让珠江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再次吸引了市场目光。作为保险行业的一批黑马,市场对于珠江人寿并不陌生。2015年结束,刚刚成立满三年的珠江人寿交出了保费规模211亿元、净利润4230万元的成绩单。不久前珠江人寿也因接手3家万达系资产而被关注。
根据监管函,珠江人寿因“公司章程和议事规则不完善;人员组成不符合规定;股东会、董事会、管理层运作需要改进;关联交易管理不完善;未对资金运用进行资本约束;偿付能力制度建设和执行不规范”等违法违规事实,保监会要求其在2017年9月30日前完成相关整改工作。
事实上,珠江人寿遇到的难题不仅止于此。根据珠江人寿公布的偿付能力报告,该公司净现金流已由一季度的53.58亿元降至二季度的-20.41亿元。此外,截至二季度末该公司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为120.31%,核心偿付能力环比下降7.78个百分点至101.24%,进一步逼近监管红线。今年第二季度珠江人寿实现保险业务收入3.25亿元,环比下降96.08%。
同时,虽然珠江人寿自称并无实际控制人,但华夏时报报道称,以合生创展董事局主席朱孟依为首的朱氏家族对珠江人寿关联股东的持股比例或已接近9成。而保监会披露《保险公司股权管理办法(第二次征求意见稿)》显示,单一股东持股比例不超过保险公司总股本的三分之一。
对监管函中提到的珠江人寿关联交易问题,据《财经》报道,该公司自成立以来,关联交易频频。2014年年报显示,当年关联交易规模近100亿元,2015年年报显示,与珠江人寿具有关联关系的企业近20家。其关联交易的主要载体是资金信托计划,2014年和2015年余额均为24.9亿元。进入2016年,珠江人寿官网仅发布了一条一般关联交易,即截止2016 年三季末,珠江人寿与广东珠江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总额为925.77万元。
对上述问题,珠江人寿方面回应称,对于保监会发现的问题及整改意见,珠江人寿诚恳接受并坚决整改,目前已经完成了绝大部分整改工作,并将在保监会规定的时间内全部整改完毕。
朱孟依被指接盘三个万达广场
珠江人寿近期因接手三个万达广场项目而引发关注。
7月21日,珠江人寿披露非保险子公司基本情况表。情况表显示,该公司旗下共6家非保险子公司,其中有3家为万达系资产,分别为大同万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南昌西湖万达广场投资有限公司以及崇州万达广场置业有限公司。
据万达集团官网发布的信息,今年6月23日,南昌西湖万达广场开业,总建筑面积14.78万平方米,开业首日客流27万人次,营业额1400万元。然而,开业不到半个月,南昌西湖万达广场便“易主”,法人从齐界变成汪利。
工商信息显示,南昌西湖万达广场投资有限公司投资人已由大连万达商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变为珠江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作为保险行业的一批黑马,市场对于珠江人寿并不陌生。
珠江人寿成立于2012年12月28日,总部位于广东省广州市,由珠江投资控股、广州金融控股、广东新南方集团等公司投资成立,公司注册资本也在不断增加,成立不足5年先后经历8次增资,最近一次75亿元的增资计划尚未经过保监会批准。
珠江投资、新南方集团和韩建投资的法人代表分别是朱一航、朱拉伊和朱伟航。他们都是朱孟依的亲属。
对此,江南都市报直指上述3家万达广场系朱孟依接盘。
珠江人寿下辖5家地产子公司
值得注意的是,在公司偿付能力报告中所披露的子公司信息中,珠江人寿有6家子公司,除去主营业务为写字楼出租(售);旅游、商务服务;物业中介及室内外清洁服务的广东航粤实业有限公司外,其他5家均为房地产开发公司。
2015年结束,刚刚成立满三年的珠江人寿交出了保费规模211亿元、净利润4230万元的成绩单,打破了寿险公司七八年方能盈利的魔咒。这一切得益于资产驱动负债模式下万能险的盛行,使得公司得以快速提升资产规模,并取得良好的投资收益。
但自2016年以来,保监会几度发文规范寿险产品,调整行业方向以来,珠江人寿也和其他弯道超车的中小险企一样面临着转型压力。
珠江人寿最新披露年报数据显示,2016年,珠江人寿实现原保险保费收入151亿元,约占总体保费收入的62%。与2015年同期相比,2016年,珠江人寿原保险保费收入同比增长逾125倍,而保户投资款新增保费收入则同比减少153.57%。
年报显示,2016年,珠江人寿保费规模达到243亿元,同比增加15.17%;净利润6.16亿元,同比增加1356.26%;总资产规模493亿元,同比增长45.4%。珠江人寿不仅在保费规模方面获得明显提升,而且在盈利方面也获得丰厚回报。在这其中,除了有保费收入的大幅驱动以外,还有投资收益的大力“拉动”。
朱氏家族被指持股近9成
据华夏时报报道,广东珠江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股比例30.15%;广东珠光集团有限公司20.00%;衡阳合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18.96%;广东韩建投资有限公司10.30%;广东新南方集团有限公司10.30%;广州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8.50%;广东粤财信托有限公司1.79%。
事实上,看似分散的股权实际上却存在着千丝万缕的关系。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显示,珠江投资法定代表原为朱孟依所掌管,目前法定代表人为其大儿子朱一航、韩建投资法定代表人为朱伟航,亦是朱孟依之子,广东新南方集团法定代表人为朱拉伊,为朱孟依兄长。广东珠光集团法定代表人为谢炳钊,但其是朱孟依弟弟朱庆依旗下公司。
不仅如此,在去年6月珠江人寿的第7轮增资中,衡阳合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持股比例由9.29%提升至18.96%。
服务于个人与企业信息查询的天眼查显示,衡阳合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大股东为湖南珠江合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其法定代表人均为朱逢才。但此前有媒体报道称,湖南珠江合创投资集团董事长为朱介武,朱介武是朱孟依的小舅子。
若以此估算,朱孟依家族对珠江人寿关联股东的持股比例或已接近9成。
珠江人寿自称无实际控制人
值得一提的是,珠江人寿二季度偿付能力报告显示,其无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彼时,珠江人寿开业的媒体见面会上,珠江人寿董事长汪群强调,朱孟依家族之所以进入寿险业,是看好未来的养老和健康产业。他并指出,“保险公司的成长依赖于投资能力,过去保险公司受到很多局限,投资收益率只有3%-4%,而投资正是珠江人寿大股东的强项,借助保监会放宽险资投资渠道的东风,珠江人寿将介入房地产、信托等投资方式,期望能获得8%甚至以上的年化投资收益率。”
不过,珠江人寿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中已无朱氏家族。目前,珠江人寿董事长为翟素文,具有25年金融行业经验,主要在农行系统工作,目前担任广东珠江投资公司董事、副总裁职务。珠江人寿执行董事、总裁为胡国萍,有超过21年保险从业经验,先后在平安人寿、合众人寿、国华人寿、信诚人寿工作。
对照《保险公司股权管理办法》,珠江人寿股权结构存疑。《保险公司股权管理办法》显示,保险公司单个股东(包括关联方)出资或者持股比例不得超过保险公司注册资本的20%。不过,根据坚持战略投资、优化治理结构、避免同业竞争、维护稳健发展的原则,对于满足相关要求的主要股东,经批准,其持股比例不受这一限制。
近期发布的《保险公司股权管理办法(二次征求意见)》则要求,单一股东持股比例不得超过保险公司注册资本的三分之一。保险公司因为业务创新、专业化或者集团化经营需要投资设立或者收购保险公司的,其出资或者持股比例上限不受限制。关联股东持股的,持股比例合并计算。
关联交易管理不完善
在针对珠江人寿的监管函中,其关联交易方面存在的问题成为其中的一大重点。监管函显示,珠江人寿的关联交易管理不完善,关联方信息档案不完整、信息更新不及时,未按规定对保险资金运用和关联交易开展审计,违反了《关于规范保险公司治理结构的指导意见(试行)》、《保险公司股权管理办法》、《保险公司收购合并管理办法》和《保险公司关联交易管理暂行办法》等规定。
据《财经》报道,珠江人寿自成立以来,关联交易频频。2014年年报则显示,当年关联交易规模近100亿元,2015年年报显示,与珠江人寿具有关联关系的企业近20家。其关联交易的主要载体是资金信托计划,2014年和2015年余额均为24.9亿元,交易对手主要是其控股股东广东珠江投资控股集团旗下的珠江教育投资公司、北京嘉富龙房地产公司,并由北京珠江房地产公司和广东珠江投资公司提供担保。
关联交易的另一个载体是可供出售债务工具,2014年和2015年的余额分别为74.9亿元和104.9亿元,交易对手亦主要是珠江投资系公司。
去年7月,保监会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保险公司关联交易信息披露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明确保险公司需在规定时限内,按照交易类型、交易金额分类,对重大关联交易、资金运用类关联交易及一般关联交易进行逐笔或合并信息披露,逐笔、合并披露的适用范围和条件分别予以明确。明确重大关联交易与保险公司总资产的比例关系或单笔交易金额标准,对重大关联交易的认定范围进一步扩大。
而珠江人寿的2016年报并未披露关联交易的相关事项,仅注示关联交易信息见其官网的信披栏目。但其官网并未披露当年的重大关联交易及资金运用关联交易信息,仅发布了一条一般关联交易。该信息显示,截止2016 年三季末,珠江人寿与广东珠江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总额为925.77万元。
今年以来,在对保险公司内部管控机制评估中,关联交易的内部管控成为其中的一项重点。今年6月,保监会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保险公司关联交易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进一步强化相关的监管,要求保险资金投资股权所形成的关联方(已受所在金融行业监管的机构除外)与保险公司其他关联方发生的重大关联交易,保险公司应当建立风险控制机制,并向保监会及时报告关联交易有关情况。
现金流告负 保险业务收入下降96%
在保监会披露监管函件前夕,珠江人寿披露了2017年二季度偿付能力报告。
今年第二季度珠江人寿实现保险业务收入3.25亿元,与今年一季度的82.92亿元相比,环比下降了96.08%;与此同时,珠江人寿二季度净利润也出现了环比小幅下滑。数据显示,上季度末公司净利润为1.54亿元,而二季度则实现净利润1.18亿元。
截至2017年二季度,珠江人寿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由上季度末的109.02%降至二季度末的101.24%,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由上季度的121.89%降至一季度末的120.31%,进一步逼近监管红线。
保监会称,珠江人寿未按规定将偿付能力因素纳入投资决策,未评估投资对偿付能力影响,违反了《关于保险公司加强偿付能力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保监发〔2012〕55号)第一条第四点。
同时,二季度珠江人寿净现金流为负值,由一季度的53.58亿元降至二季度的-20.41亿元。
现金流为负、偿付能力堪忧的背后是其保险业务收入的大幅下滑。数据显示,2017年第二季度珠江人寿实现保险业务收入3.25亿元,环比下降96.09%,同比则下降93.7%,一季度保险业务收入为92.93亿元。2016年二季度保险业务收入为51.54亿元。
(责任编辑:张明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