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当初几千元贷款,很快“驴打滚”滚成十几万、几十万元,一些大学生由此背上沉重负担,无心学业四处躲债,甚至导致花季少女生命凋零……近期校园贷乱象,引发社会广泛关注,也让人们的心情格外沉重。
很多人痛心地问:一些女大学生深陷高利贷泥潭,深陷裸条贷泥潭,难以自拔时为什么不求助、不报警?高利贷者暴力催债为何如此有恃无恐?
可以想见,如果对这些问题不刨根问底,不下大力气解决的话,悲剧可能还会重演。那么,到底应该从哪些方面着手,根治校园贷乱象?麻辣财经采访了有关部门,也把普通人的观察与思考奉上,希望通过集思广议出大招,真正把“毒瘤”铲除掉。
对策一:对“高利贷”设门禁,让其远离校园
校园贷主要是P2P网贷,一些放贷者通过社交网络平台,开展高息放贷业务,放贷对象以在校大学生为主。从银监会与地方政府协同监管的网络借贷(P2P)来看,一些网贷机构违法违规开展高利贷性质的校园贷款,恶性事件频发,社会影响恶劣。
造成恶性事件,源头是高息放贷,手段是暴力催债。根据央行规定,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4倍。超出此限度的,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护。2015年8月,最高法出台规定,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
这样一个规定,是针对民间借贷的,虽然校园贷也属于民间借贷,但毕竟有其特殊性。一是大学生涉世未深,对借高利贷可能导致的后果估计不足;二是大学生没有收入来源,对高利贷没有偿还能力。不少人建议,有关部门应针对校园贷,出台一些更具体的规定,将“高利贷”挡在校园门外,为大学生提供更安全的成长环境。
4月10日,银监会发布指导意见,明确禁止向未满18岁的在校大学生提供网贷服务,意在保护未成年大学生。但是也有不少人觉得,这个保护的力度还是太小了,根本挡不住伸向校园的“黑手”。因为,18岁以下的大学生人数极少,而且,大家一直生活在校园里涉世未深,18岁跟20岁没有太大区别。
日前,广东互联网金融协会发布通知,规范校园网络借贷业务。通知规定,校园贷平台对在校学生借款人,单次借款收取的服务费用原则上不超过200元;逾期违约金、逾期罚息总金额不得超过借款人借款本金。
后面这一条至关重要!这意味着,校园贷“利滚利”有了明确的上限,逾期违约金、逾期罚息总金额,不得超过借款人借款本金,等于给高利贷设定了“天花板”,斩断了无休止“利滚利”的黑手,防止借5000元还几十万元的“恶梦”发生。
对策二:引入“正规军”,满足大学生借贷需求
银监会主席郭树清日前表示,一些网贷机构违法违规开展高利贷校园贷,恶性事件频发,社会影响极坏。在持续推进网络借贷平台(P2P)风险专项整治,做好清理整顿工作的同时,还要加强商业银行对大学生的金融服务。
郭树清指出,银行对大学生的信贷业务服务不到位,他们找不到地方贷款就找网络或者社会上的高利贷。商业银行应研究如何“把正门打开”,把对大学和大学生的金融服务做到位。
据业内人士介绍,在欧美一些国家,大学生通过信用卡或银行贷款,买手机和电脑的比例很高。大学生群体需要正规的金融服务,这些金融服务也能够为银行创造利润。
这几年,校园贷市场异常火爆,正说明校园消费金融适应了一部分市场需求。随着信用卡、消费金融产品渗入校园,大学生的信用意识和超前消费意识也在不断提升。大学生群体有贷款需求,却没有正规银行开展这项业务,来满足大学生们的需求,才导致非正规网贷一拥而上,乱象丛生。大学生是未来潜在的主流消费群体,为他们提供安全、适宜的信用消费贷款,有助于在年轻人中逐步培养起成熟、理性的消费意识和信用观念。
让商业银行这些“正规军”进校园,从大学生群体的风险特点出发,借鉴国际经验,开展小额借贷服务,有利于通过发展正规金融驱逐非正规金融。各位商业银行“正规军”,就别袖手旁观、犹豫不决了,银监会主席都发话了,校园贷这个市场,咱还是抓紧开发吧!
对策三:监管要落实到位,大学生也要自我约束
针对“校园贷”存在的问题,需要进一步完善监管规则,为规范校园网贷行为提供制度保障。
2016年10月,银监会会同中央网信办、教育部、工信部、公安部与工商总局,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校园网贷整治工作的通知》,分别从加大校园网贷业务整治力度、加大违法犯罪问题的查处力度等方面,对校园网贷整治工作提出明确要求,做出具体部署。
按照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的统一部署,银监会将校园贷纳入P2P网贷专项整治重点对象,制定整治方案,开展全面排查,梳理风险隐患,重点对涉嫌恶意欺诈、非法拘禁、绑架、暴力催收、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等违法犯罪活动加大打击力度。
通过整治,校园网贷平台数量急剧下降,校园网贷乱象有所遏制。但与公众的期待相比,还有很大差距。根治校园贷乱象,还需要从制度层面和技术层面双管齐下,把监管落实到人,把问责落实到事,铁腕治乱。
此外,增强学生风险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远离不良网贷,也是治理校园贷乱象的重要一环。
大学生群体没有稳定的收入来源,多数学生还没形成较成熟的消费理念,一旦养成过度超前消费的习惯,其消费水平、借款额度很有可能超出实际还款能力,较易诱发风险。加之大学生的金融知识普遍匮乏,风险意识相对薄弱,对一些信贷产品的高风险认识不清,往往容易掉入高利贷陷阱。
这些特殊性,让校园消费信贷显得敏感且风险相对聚集。监管部门应当担负起保护消费者的职能,对学生加强教育引导,纠正学生超前消费、过度消费和从众消费等错误观念,生树立文明、理性和科学的消费观。
对大学生来说,也有责任从身身做起,树立信用意识,培养契约精神,学习金融常识,增强金融素养,主动积累个人信用,做理性的金融产品消费者。
“陷阱”必须要彻底清理,但看清“陷阱”不往里跳,也很重要。
(责任编辑:李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