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青旅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青旅实业”)被申请破产了。
经济观察网记者从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官网获悉,3月13日,上海新东吴优胜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吴资产”)申请中青旅实业的案子被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于今日受理。
据了解,东吴资产是中青旅实业的其中一位债权人。据官网介绍,东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获批设立子公司东吴资产。东吴资产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注册地为上海市,公司属于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旗下的公司之一。
值得注意的是,其中一位债权人曾对记者称,2017年,其所在公司与中青旅实业签署贷款合同的时候,中青旅实业曾提供了其第一大股东润元华宸投资管理(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润元华宸”)出示的《承诺函》。
该《承诺函》指出,“为了实现中国青旅集团公司对中青旅实业的控制地位,润元华宸承诺:润元华宸同意以中国青旅集团公司作为其行使中青旅实业股东权利的一致行动人,同意中国青旅集团公司作为中青旅实业的实际控制人。”
但是,该《承诺函》近日遭到了中国青旅集团的否认。
而中青旅实业借“国企”身份融资获得贷款无法偿还后,遭到了其中一位债权人申请破产。
据经济观察网此前报道,中青旅实业至少涉及13家金融机构债务共计48.85亿元。2月27日,在北京银监局的认可下,十余家金融机构自发成立了债委会筹备小组,共同解决与中青旅实业的债务问题。
对于中青旅实业被申请破产受理,另外一位债权人对记者表示:“申请中青旅实业破产的处理方案最好。近期,债权人愿意集中精力推动债委会的成立。”
据了解,根据我国《破产法》,企业破产需满足债务违约和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额能力,债务人进入破产程序后所有债务全部到期,破产前设置的财产保全措施全部解除。
此外,我国企业破产制度分为重整、清算、和解三种。企业的破产方式取决于其持续经营的潜力,潜力较高的企业有可能和债权人进行破产和解或引入投资方实现破产重整,潜力较低的企业只能通过破产清算偿付债权人;破产重整存在执行失败落入破产清算的可能。一般情况下,企业采用破产重整和破产和解比破产清算的债务回收率高。
另外,我国《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目前,据记者了解,中青旅实业股东分别为润元华宸投资管理(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润元华宸”)、中青旅集团和个人田卫红,分别持股75%、20%和5%。
记者查询启信宝股权穿透图得知,润元华宸的股权结构为:中林建投集团有限公司占比80%股权,中星华宇(北京)集团有限公司占比12%股权,中国健康产业投资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占比8%股权。
浙江天韵律师事务所何立志律师对记者表示,根据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被申请破产,如果资不抵债,股东以出资额为限,股东方承担有限责任。
对于一般企业被债权人申请破产后的流程,何立志律师对记者表示,一般法院受理案件之后,会召开债权人会议,选举债权人会议主席,法院或者债权人指定破产管理人,一般会请律师事务所。
“如果律师事务所承担破产管理人角色后,将破产的债权进行分类,分为优先债权人和普通债权人。一般劳动者工资,税收债权,有抵押物的债权等会被优先偿还,剩余资产平均偿还普通债权人的债权。而破产案件一般持续几年,时间可能会久一点,不能完全确定。”何立志对记者补充称。
据记者了解,目前中青旅实业开始与债权人接触,协商解决债务办法。
(责任编辑:李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