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张庭、林瑞阳夫妇旗下公司上海达尔威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达尔威”)陷入涉嫌传销风波。媒体报道指出,该公司产品销售虽然以微商的形式,但其采取多层级销售代理模式与差额提成的奖励模式,级别越高奖励越多;且其代理可以发展下线、组建团队,疑似拉人头,种种现象表明上海达尔威涉嫌传销。
上海达尔威旗下主推产品TST庭秘密系列还曾多次被曝出“烂脸”事件,近年来遭到多位消费者投诉。有消费者称连续使用TST三个月后“惨遭毁容”,医院诊断为皮肤过敏发炎,但上海达尔威却声称是在排毒。还有多位消费者指证使用TST产品后出现不同程度的过敏,脸上出现硬疙瘩、痘痘等不正常症状。
令人不解的是,这样一家多次深陷负面风波的微商企业,2018年纳税额却超越中通、申通、韵达这三家热门快递公司,一跃成为上海青浦区的纳税冠军。1月24日,上海市青浦区官方微信公众号“绿色青浦”发布的消息显示,上海达尔威获“2018年度上海市青浦区百强优秀企业”称号,并成为“2018年度纳税最高奖”得主。据媒体报道,上海达尔威代理称,公司2018年度缴税总额高达96亿元新台币(约21亿元人民币)。
据悉,上海达尔威成立于2013年6月,是由林瑞阳(本名林吉荣)、张庭(本名张淑琴)夫妇发起设立的护肤品品牌公司,从事研发、生产与销售业务,旗下主要产品为TST庭秘密系列护肤品。
针对上海达尔威涉嫌传销、TST产品致使消费者“烂脸”的报道,中国经济网记者致电上海达尔威客服电话,但该电话无人工接听;随后中国经济网记者通过天眼查查询到上海达尔威电子邮箱,并发邮件至该邮箱表明采访意愿,截至发稿记者仍未收到回复。
网红产品TST庭秘密多次被曝“烂脸”投诉事件频发
上海达尔威主推产品是TST庭秘密,据其官网介绍,TST庭秘密由林瑞阳于1996年创立,其前身是台湾知名品牌lafee,TST主打产品为活酵母系列护肤品。
TST在产品宣传中邀请诸多明星站台,其官网上充斥着“明星股东”、“众多明星联袂推荐”、“明星御用面膜”等宣传用语。除了张庭和林瑞阳夫妇不遗余力的宣传以外,作为上海达尔威董事的陶虹及其丈夫徐峥也多次为TST打广告,而赵薇、范冰冰、刘涛、曹格等多位明星都曾在个人微博宣传TST产品,林志玲也曾为TST产品代言。
这样一款由“明星”护航的热门产品,又被贴上“活酵母”、“永葆青春”等诱人标签,TST产品很快在女性群体中打开市场,这也为上海达尔威获得“2018年度纳税最高奖”奠定了基础。然而,TST产品效果究竟如何、是否如宣传所言能够“冻龄”呢?
事实上,早在2016年,TST产品就发生过一起较为严重的客户投诉事件。据新京报报道,微博名为“快乐的周丫丫”的网友发文称,自己连续使用TST三个月后“惨遭毁容”,医院诊断为皮肤过敏发炎,但上海达尔威声称是在排毒。此后,上海达尔威单方面公告称该网友皮肤已经恢复健康美丽,但随后该网友反驳称自己的皮肤并没有完全康复,并且正在医生的指导下修复,与TST无关,上海达尔威偷拍了自己照片,未经授权发布。
在这一事件曝光后,陆续又有更多消费者站出来指证使用TST产品后出现不同程度的过敏,脸上出现硬疙瘩、痘痘等不正常症状。
对此,张庭不得不出面回应,她表示,TST产品依法合规三证齐全,且有专业的第三方检验检疫机构做卫生安全性试验。每个用户的肤质不同,所以会对化妆品产生不同反应,将会继续联系消费者解决此事。
不过,当时《消费者报道》指出,上海达尔威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的43款产品,共有30款产品标记着“未备案”,未备案的30款产品中有13款在正常售卖中,另外还有31款产品标记着“责令改正”。
据悉,目前TST的在售产品基本都获得了备案,不过部分产品的备案信息仍然存在“责令改正”的记录。澎湃新闻报道称,截至1月30日,TST臻妍晶莹精华液、TST臻妍密集修护精粹霜、TST臻妍晶莹洁面乳、TST臻妍晶莹蜜润霜等多款产品的记录显示,监管部门在去年9月26日对生产企业“上海茵派化妆品有限公司”进行了备案后检查,检查结果为责令改正,原因是产品安全技术相关资料不全。对此,TST官网解释,责令整改是因为生产企业厂址变更所致。
知乎上一位美妆代购表示,TST产品的成本极低,其晒出的图片显示,天猫旗舰店售卖298元的活酵母面膜,拿货价为14元。虽然该言论的真实性无从考据,但TST产品确实存在诸多问题。值得注意的是,部分TST产品利用外文包装误导消费者,其瓶身写满英文、西班牙文等冒充海外产品,但拼写错误百出。如一款面膜的第一大配料“水”,西班牙语是aqua,但被写成了aqu,说明书也是各种语法错误不断。
达尔威代理拉下线、差额提成模式涉传销
不仅主打产品问题百出,上海达尔威的营销模式也存在隐患,该公司的产品销售虽然是以微商的形式,但其多个级别的销售方式以及代理可发展下线、差额提成的奖励模式等都涉嫌传销,而中国经济网记者注意到,达尔威及林瑞阳夫妇相关的公司并不在商务部颁发直销牌照的企业之列。
TST官网显示,与普通微商囤货压力大投资大的弊端相比,TST的代理模式更为吸引人,首先是“零”成本投入、无需囤货;其次,TST的代理只要加入就是总代,有严谨的价格管控制度。也就是说,TST代理商只负责销售产品,成交后由官方统一发货,这种销售模式导致交易集中于以微信等为代表的社交网络,主要靠人际关系的传播来发展新客源及维护回头客。
据生活报报道,一位自称是TST百万公司董事长的刘某表示,TST代理是采取提成返点制,公司每月15号会将上个月的提成直接汇入代理的银行账号。新代理销售额的15%为业绩提成,即销售100元提成15块,如果在30天内代理业绩累计满2500元就会成为金卡代理。刘某称其2015年10月加入TST成为代理,第一个月才980元,2016年4月1日她开始担任TST百万公司董事长。据她描述,2019年1月1日至30日一个月内,其收入有13万,并称自己加入TST三年一共赚了500万元。但是,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及天眼查上均无法查询到“TST百万公司”。
还有消息称,在近日上海达尔威举办的年会上,有包括微商及代理近500人出席,在年会现场,张庭和林瑞阳夫妇大方送“福利”,最高发出10个月的年终奖。
TST的加盟方式非常简单,代理商可以网上直接申请,或添加客服微信、电话申请。据悉,TST代理可以发展下线、组建团队。TST微信公众号的一篇文章显示,TST采用多层差额提成的奖励模式,级别越高,奖励也就越多。
以金卡代理为例,其工资由个人销售提成与差额提成等组成。具体来看,金卡代理的个人销售提成共分为7个级别,依据级别高低提成15%至32%不等,而级别高低则依据团队业绩划分。此外,金卡代理拥有2%-17%的差额提成、4%-6%的自媒体奖金,金卡代理成为创始人后可拥有团队所有人的4.5%管理奖金。
《禁止传销条例》规定:传销是指组织者或者经营者发展人员,通过对被发展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发展的人员数量或者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或者要求被发展人员以交纳一定费用为条件取得加入资格等方式牟取非法利益,扰乱经济秩序,影响社会稳定的行为。
融泽咨询刘晓威称,传销和直销、微商的界限本来就非常模糊,遇到别有用心的就很难说了。微商有一个最大的特点,产品是熟人消费的圈层扩散,产品销售建立在个人信任基础上,加上化妆品并非功能性的理性消费,而是生活方式层面的感性消费,再与身边朋友的信任基础(微商特性)叠加,这也是TST品牌能够销量不减、屹立不倒的原因所在。
微商类传销质疑不断加强监管势在必行
近年以来,借助于移动互联网的发展,微商逐渐进入大众视线,并随着时间的推移加速膨胀。然而,在微商做的风生水起的同时,各种问题也暴露出来,一方面,三无产品充斥,退换售后没有保障,危害消费者权益;另一方面,在微商疯狂膨胀之际,类传销等质疑声也纷至沓来,争议不断。
微商投资少、门槛低,只需要注册微信账号便能通过朋友圈发布产品,因此在实际操作中会受经营者个人的道德水平与价值观的影响,很多缺乏正确道德标准的不法商家能轻易混迹其中,为了达到盈利目的而以低廉的价格吸引消费者眼球,产品实际质量则良莠不齐。
在产品质量不好的情况下,很多不良商家为了出货只能依赖虚假宣传,朋友圈中随处可见的广告、成交记录及反馈截图都可以伪造,只要通过一些简单软件,就可以实现聊天截图、订单、发货单在内的整个商品销售过程以及用户反馈的全面造假。在不了解这些内幕的情况下,很多消费者容易轻信商家,进而上当受骗。
而与京东、天猫等大型电商相比,微商在交易支付及退换货售后服务等方面也没有保障。大型电商在交易过程中一般采取第三方支付模式,在消费者确认收货后钱款才会打入商家账户,但微商则主要依赖信任,钱款直接支付给商户,当信任打破后极易导致钱货两空。大型电商通常制定有七天无理由退货等售后条款,且缴纳了相应的售后保证金,能够较好的保障消费者权益。而微商则没有相应的售后保障机制,当产品出现问题时,小问题拖延解决,大问题不予解决甚至拉黑,严重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
微商的运营团队也存在种种问题,依靠强大的社交功能,微商以所谓“亲情推荐”、“有奖转发”、分层代理等模式,迅速构建起线上营销圈。商家以产品转移为导向,推出不同级别的代理制度,但这种层层代理、囤货以及高额返点等却涉嫌传销。而大量产品积压在各层代理手中,如果没有严格的价格管控制度,各级代理拿货成本不一,出货价格自然无法统一,导致市场混乱,底层微商越做越难。
微商作为一种营销方式必然有其存在的价值,但在实际发展中微商存在的种种问题已不容忽视,要想微商长久稳定发展,则势必需要经过一场洗礼变革,将危害消费者权益、阻碍微商健康发展的不良商家及不良行为铲除,建立成熟的微商商业模式,使微商趋于品质化、规范化,更加适应时代的发展。
达尔威作为微商,却出现代理发展下线,差额提成奖励模式等现象,已涉嫌传销,而造成这一现象的首要原因是微商、代购等电商与传销界限模糊。对此,中国经济网记者电访著名直销问题研究专家,中国保健协会直销工作委员会执行主任胡远江,他表示,过去涉及传销问题,从职能监管部门来讲主要界定在直销行业,但实际上,从新的营销领域来讲,微商、电商、全球购代购或披着其它新马甲的销售行为中,也存在运用传销层级结构来推进发展的问题。
胡远江称,要想将微商与传销划清界限,首先应明确微商的基础概念,借助移动互联工具。由销售人员直接向终端消费者销售产品,这样一种营销行为叫微商。有了这个基础概念之后,很多问题就能迎刃而解,作为微商,如果不是向终端消费者销售产品,而是向各级代理商层层销售,就不符合微商的运行模式,这种运营模式即可能形成违规,甚至涉嫌传销。
公众市场战略专家、广州九方马企业管理顾问有限公司董事长王万军则对中国经济网记者表示,“微商、直销实际上都是一种销售模式,没必要纠结具体名称叫什么,我们真正需要界定的是销售行为是否合规,合规的销售行为其本质是通过销售产品或者提供正规服务而获取报酬;而没有实际商品或恶意夸大商品价值,仅靠“拉人头”、收取会员费等形式非法牟利就极有可能是传销行为。”
值得注意的是,我国也正在积极探索并不断加强对于微商、直销等电子商务的管理。今年初,《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以下简称“电商法”)正式实施,作为我国电子商务领域首部综合性法律,该法将微商、代购等从业者都列为电子商务经营者并纳入监管,规定微商及其他形式的网上销售,必须要有营业执照;需依法纳税;向消费者发送广告时,应当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的有关规定。
电商法的实施直指微商等电商模式的软肋,对代购、微商和电商从业者都有一定规范作用。不过,由于相关法律细则仍未出台,电商从业者还有很多问题等待厘清并加强监管。
(责任编辑:张倩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