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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户供应商信息“含糊” 新中基年报受追问

  • 发布时间:2016-03-11 07:35:11  来源:新华网  作者:王炯业  责任编辑:阎明炜

  3月10日,深交所向新中基发出年报问询函,除财务报表方面的常见问题外,交易所还特别关注公司去年新上榜的重要客户情况以及公司与主要供应商之间是否有关联关系等敏感事项。

  新中基于2月26日披露2015年年报,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6.83亿元,增长63.85%,净利润为亏损4830.86万元,由盈转亏。对此,公司表示,主要是由于番茄酱国际市场销售价格较上年同期有所下滑及公司生产的番茄制品成本较高所致。

  记者注意到,监管层在新中基年报的问询函中一共提出了八大问题,其中较为“特别”的是对其重要客户及供应商信息的探究。

  深交所指出,根据新中基年报“主要销售客户和主要供应商情况”所披露,报告期内,公司销售客户和供应商高度集中。因此要求公司补充说明报告期内新进前五大客户的GANDOLFI INTERNATIONAL TR和新疆万达有限公司的基本情况及公司近三年向其销售情况,还有前五大供应商的基本信息及是否属于关联交易。

  回查新中基年报,公司披露:对前五大客户合计销售金额4.18亿元,占年度销售总额的比例高达61.17%;对前五名供应商合计采购金额1.9亿元,占年度采购总额比例54.78%,属于监管层所描述的“高度集中”。不过,公司对于前五大客户及供应商资料未详细披露,以“客户一、二……供应商一、二”代替,虽然在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中,公司列示了其前五大客户的具体名称,但对主要供应商的“其他情况说明选项”公司勾选了“不适用”。

  记者注意到,深交所此前发布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中要求,上市公司应当披露主要销售客户的情况,至少以汇总方式披露公司向前五名客户销售额占年度销售总额的比例,鼓励公司分别披露前五名客户名称和销售额。可见,前五大客户与供应商的情况属于并非强制性披露内容。

  在此背景下,“监管层仍要求上市公司对主要客户及供应商基本情况及是否存在关联交易进一步补充披露,或是察觉到某些异象”,一位业内人士表示。记者通过公开渠道查阅到,新进的前五大客户之一“新疆万达有限公司”是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下属国有外贸企业,新中基的实际控制人是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六师,两者并非毫无关联,然而上市公司在年报中只字未提其中的关联。

  事实上,往年新中基对主要客户以及供应商披露的信息也极少,如2014年年报显示,公司在“公司主要销售客户情况”与“公司前五大客户资料”两个项目下的选项中均勾选了“不适用”。“对于一家加工,生产番茄酱制品等的食品类企业,公司对主要大客户以及供应商如此‘讳莫如深’令人疑惑”,上述业内人士指出。

  另外,新中基依靠非经常损益提振业绩也招致监管层关注。年报显示,新中基2015年亏损4830.86万元,扣非后亏损额则高达1.64亿元,显然,上市公司减亏主要依赖于非经常损益。在此背景下,深交所指出,年报“营业外收入”项下显示,公司当期确认为收益的包括2015年师市国有企业财政专项补贴资金1亿元和无需支付的款项456.15万元,请公司结合2015年12月31日临时公告内容补充说明前述政府补贴账务处理的会计依据,无需支付款项的主要对象和无需支付的确定依据。

  除此之外,监管层对上市公司年报中涉及的企业合并账务处理,资产减值计提等多项财务问题予以追问,并要求公司于3月16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深交所。(王炯业)

*ST中基(000972)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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