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坚科技遭100股"致命增持" 上市1月现退市危机
- 发布时间:2016-01-13 07:22:00 来源:中国经济网 责任编辑:杨菲
2015年12月9日才刚刚登陆A股的中坚科技(002779),在短短24个交易日之后,就遭遇了可能被暂停、终止股票上市交易的窘境。而事件起因,竟然仅仅是公司高管的亲属增持了上市公司100股股票,从而可能触发“公众持股低于25%”的上市红线。
亲属增持100股“惹祸”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注意到,就在1月12日收盘后,深交所网站上公布了一则《关注函》。深交所在关注函中指出,中坚科技于2015年12月9日上市,上市时公司股份总数为8800万股,社会公众持有2200万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5%。而2016年1月11日,中坚科技监事胡群旬的亲属李芳静,从二级市场买入公司股票1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0001%。
根据《证券法》第55条、第56条的规定,公司股权分布发生变化不具备上市条件的,由证券交易所决定暂停、终止其股票上市交易。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第18.1条规定,股本总额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的上市公司,社会公众持有的股份低于公司股份总数25%的,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具体来看,规定中所指的社会公众是指,除了以下股东之外的上市公司其他股东:1、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简单地说,正是因为中坚科技高管亲属增持了100股,使得公众持股可能低于25%,进而导致上市公司不再具备上市条件。颇为戏剧的是,由于中坚科技昨日(1月12日)遭遇跌停,所以这位高管亲戚目前还处于被套状态。
深交所称,对上述事项表示高度关注,要求中坚科技本着对投资者高度负责的精神,尽快自查公司是否存在公司股权分布发生变化不具备上市条件的情形。如存在,请尽快提出切实可行的解决措施。
律师:两方式可解“危机”
“从目前的规定来看,如果增持100股的高管亲属是相应高管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那么确实就可能出现公众持股低于25%的情况。”面对中坚科技突然遭遇的“退市危机”,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律师王智斌对《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解决这个问题的方式有两个:一是直接减持100股;另一个则是相关高管选择辞职。
王智斌进一步指出,上述两种方案中,卖出100股其实是最直接的方式。不过,如果上述高管亲属被认定为高管的一致行动人,那么又可能触及“短线交易”的监管红线。
实际上,类似一幕曾经在A股市场上出现过。2012年3月9日,京威股份(002662,收盘价15.80元)首发上市。但是在2012年4月18日,时任京威股份副总经理的王立华从二级市场买入公司股票63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002%。
王立华增持后,社会公众股的持股比例即已低于京威股份股份总数的25%,使得公司突然面临退市风险。最终,京威股份的危机伴随着另一位持股高管的辞职而化解。这一事件当时引起了各方广泛关注。
一位业内人士表示,目前大多数中小盘新股,首次公开发行总股本比例都是25%。因此,一旦大股东或者高管(含关系密切亲属)在上市初期增持公司股份,就可能导致公众持股比例低于25%的情况出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