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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菱科技涉嫌虚假陈述

  • 发布时间:2015-10-22 07:54:00  来源:中国经济网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杨菲

  合作发起并购基金事宜本来八字还没有一撇,却被八菱科技的董事会予以审议通过并发布公告,而在公告披露20天后,八菱科技合作对象嘉实资本突然否认曾与公司达成合作意向。在证券律师看来,八菱科技恐涉嫌虚假陈述。

  并购基金发起生变

  “经慎重考虑,公司同意禾华公司就设立并购基金合伙企业事项终止与嘉实资本的后续洽谈,公司将继续推进并购基金的设立。”昨日早间还未开盘,八菱科技就给投资者带来了并购基金生变的消息。受此影响,八菱科技昨日低开低走,并在临近收盘时被7000手卖单封在跌停板上。

  今年9月,八菱科技第四次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曾通过这样一则议案,八菱科技与公司高管黄生田共同投资2亿元设立深圳前海八菱投资基金合伙企业 (以下简称“八菱投资”),再由八菱投资与深圳前海禾华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禾华公司”)、嘉实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实资本”)共同发起设立深圳前海八菱并购基金合伙企业(以下简称“并购基金”),并购基金拟投资于文化产业、生物医药新能源新材料、军工等领域。

  公告中,八菱科技表示,10月20日公司收到禾华公司来函告知,截至目前,禾华公司与嘉实资本就设立并购基金合伙企业有关事项未能达成一致意见。禾华公司决定终止与嘉实资本的后续洽谈,并积极寻求其他合作方作为并购基金合伙企业的有限合伙人。同时,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及损失均由禾华公司承担。

  这也意味着,在八菱科技看来,本为推动产业升级以及战略转型而发起设立的并购基金,因为其中两名发起人意见不合而遇到波折。

  嘉实资本否认达成协议

  然而,本该为发起人的另一方嘉实资本却给出了不一样的说法。就在八菱科技发布上述公告的前一天晚上,嘉实资本曾在官方网站发布了一则澄清公告:“截至目前,我们从未与八菱科技公告提及的相关方进行过接触,也从未就成立并购基金事宜达成过任何口头或书面的意向或协议。”

  看到嘉实资本的上述公告,投资者纷纷表示不解。在八菱科技9月30日的《关于投资设立并购基金暨关联交易的公告》中,八菱科技明确表示,并购基金由八菱投资、禾华公司以及嘉实资本共同出资设立,并购基金总规模为6.01亿元,其中八菱投资出资2亿元,出资比例为33.28%;禾华公司出资100万元,出资比例为0.16%;嘉实资本出资4亿元,出资比例为66.56%。八菱科技还表示,嘉实资本的出资来源于专项资产管理计划所募集的资金,若未能按照协议约定募集到足够的资金,则八菱并购基金存在不能成功设立的风险。

  除此之外,八菱科技还在公告中披露了并购基金合伙协议的主要内容,并对费用分担与利润分配等做出了详细说明。

  合伙协议都已拟定,为何嘉实资本却对合作矢口否认呢?

  北京商报记者就此曾致电公司进行问询,采访中,八菱科技相关人士对记者表示,上述事项仅是董事会通过,尚未经股东大会审议,公司也尚未就本次设立并购基金与禾华公司、嘉实资本签署正式合同或协议,亦未注入资金。公司委托禾华公司代表公司、八菱投资就设立并购基金合伙企业事项与嘉实资本进行协商,嘉实资本为何否认合作公司并不知情。

  恐涉嫌虚假陈述

  虽然八菱科技表示并购基金成立事宜是由禾华公司出面协商,但公司就并购基金的三次公告(曾经在10月进行过两次更正、补充)已经对投资者产生了误导。 在上海杰赛律师事务所律师王智斌看来,八菱科技在进行该事项的信息披露时存在很大的问题,“首先,公司并未就基金发起设立事宜进行完整的信息披露,没有事先交代由禾华公司代表公司、八菱投资与嘉实资本进行协商;其次,在基金发起设立的过程中可能存在的风险和不确定性,公司也没有给出正确的提示,误导性明显”。王智斌对北京商报记者表示。

  “在没有意向的情况下发布利好消息,八菱科技的做法的确涉嫌构成虚假陈述行为中的误导性陈述。”上海市华荣律师事务所律师许峰对北京商报记者表示。在发布公告后,八菱科技曾经连续7个交易日上涨,公司截至10月20日前的区间涨幅也较大盘高出了7个点。

  “目前监管层对虚假陈述的审查非常严,公司顶风作案的做法颇令人难以理解。”在证券律师看来,一旦公司的虚假陈述行为被证监会认定,八菱科技或将面临投资者的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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