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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磊股份股权折价转让获监管层关注 公司详解疑点

  • 发布时间:2015-06-17 08:52:42  来源:新华网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陈娟娟

  曾在一个月内三次领受深交所监管函的宏磊股份,今日终于就交易所关注的股权折价转让问题进行了回复,不过其回复内容与此前公告所披露的大致相同。

  宏磊股份今日公告称,公司于6月12日收到深交所中小企业板管理部《监管关注函》,经董事会向公司实际控制人及相关方问询并查阅相关资料,对关注函中涉及事项进行一一回复。

  概括而言,交易所关注的核心是不久前公司的一笔股权协议转让,涉及问题包括股权转让的保密性、定价的依据,及转让对上市公司的影响等。

  此前,宏磊股份实际控制人半价甩卖“自家股”曾引发市场强烈关注。6月1日,宏磊股份公告称,实际控制人之一金敏燕拟以16元每股的价格向陈海昌转让1156.12万股,转让价款合计1.85亿元。但公告当日公司收盘价为31.68元每股,金敏燕的大幅折价转让引发市场猜测。不过,宏磊股份在随后披露的补充公告中坚称,陈海昌与公司、公司董监高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戚建萍、金敏燕等不存在关联关系。

  在今日披露的对《监管关注函》的回复中,就本次股权转让的保密性问题,宏磊股份表示,转让事项的交易双方采取了严格的保密措施,转让协议于5月29日(周五)晚间签署,为确保信息披露和保密措施的要求,公司董秘办利用周六、周日加班拟定出相关公告、简式权益变动报告等披露文件,并在6月1日午间及时披露。在定价依据方面,本次协议转让价格的制定是双方在签订协议时商定以60日均价的八折并取整数计算。在影响方面,公司表示,金敏燕转让股份的原因包括:首先,股东要满足自身资金周转需求;同时,公司可引进战略投资者、优化股本结构、完善治理结构。

  值得关注的是,近期宏磊股份连续三次被深交所出具监管函,涉及事由系公司“未能积极配合监管工作”。再看公司对《监管关注函》的回复情况,深交所关注的重点可能就是这次股权转让,只不过其所披露的内容与此前公告相比并无多大差别。

民盛金科(002647)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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