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996证券简称:中新科技公告编号:临2017-010
中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集资金2016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和要求,现将中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6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1363号文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由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网下询价配售与网上发行相结合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5,01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10.52元,共计募集资金52,705.20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2,600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50,105.20万元,已由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5年12月17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1,620.92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48,484.28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5〕520号)。
(二) 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公司以前年度已使用募集资金0.00万元,以前年度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1.59万元;2016年度实际使用募集资金10,465.20万元(含置换先期投入的资金3,530.74万元),2016年度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133.17万元;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10,465.20万元,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134.76万元。
截至2016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为38,153.84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其中存放募集资金专户金额23,153.84万元,已暂时补充流动资金15,000万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中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6年1月5日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台州分行、广发银行台州分行、中国光大银行台州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以及与上海浦发银行椒江支行及全资子公司中新工程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及四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公司有4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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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1、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2016年3月2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拟使用15,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将以自有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独立董事发表同意公司部分闲置募集资金15,0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专门核查意见同意公司使用部分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截至2016年12月31日,公司共使用15,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尚未归还。
2、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2016年1月19日,中新科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3,530.74万元。全体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专门意见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
3、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1.技术研究院建设项目不直接产生效益,但通过项目的建设,公司将显著增强技术研发与应用的实力,加快先进技术成果的产业化,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提高产品售价,扩大市场份额,从而间接提高公司效益。
2.偿还银行贷款项目亦不直接产生效益,但可缓解公司财务压力,降低资产负债率,增强抗风险能力,进而提高公司经营效益。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年度,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六、会计师事务所的鉴证报告意见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16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如实反映了中新科技公司募集资金2016年度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专项核查报告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2016年度,公司严格执行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制度,有效地执行了三方监管协议及四方监管协议,已披露的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违反《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的情况。
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中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七年三月二十二日
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16年度
编制单位:中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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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未及时用于偿还银行贷款,存放一段时间后产生了3.42万的净利息收入,公司偿还贷款时相应一并转出偿还其他贷款。
(责任编辑:曹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