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年3月起实施注册制具备法律条件
- 发布时间:2015-12-28 07:05:20 来源:新华网 责任编辑:杨菲
全国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股票发行注册制改革授权决定
A股市场离发行“注册制时代”的到来又近了一步。昨日,全国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股票发行注册制改革授权决定,自2016年3月1日起施行,授权期限为两年。这意味着,从明年3月开始,注册制实施将具备法律条件。而注册制具体何时落地,还须综观其他准备工作的进展情况。
同日,证监会发布信息称,注册制改革不是简单下放审核权力,而是监管方式根本转变。实施注册制后,股票发行审核重点在于信息披露的齐备性、一致性和可理解性,不再对企业发展前景和投资价值作判断,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均由发行人和中介机构负责。
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昨日表决通过《关于授权国务院在实施股票发行注册制改革中调整适用有关规定的决定(草案)》的议案,明确授权国务院可以根据股票发行注册制改革的要求,调整适用现行《证券法》关于股票核准制的规定,对注册制改革的具体制度作出专门安排。
证监会官方网站随后发布的信息称,这一决定的正式通过,标志着推进股票发行注册制改革有了明确的法律依据,是资本市场基础性制度建设的重大进展,也是完善资本市场顶层设计的重大举措。
证监会提出,实施注册制,就是要真正建立起市场参与各方各负其责的责任体系,建立健全“宽进严管、放管结合”的新体制,突出强调切实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严格规范市场参与各方的权利义务,通过职责清晰、监管有力的法律责任规范,建立起强有力的法律约束机制。
因此,注册制改革绝不是简单的下放审核权力,而是监管方式的根本转变。实施注册制以后,对股票发行审核的理念和方式将发生很大变化,审核的重点在于信息披露的齐备性、一致性和可理解性,不再对企业发展前景和投资价值作判断,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均由发行人和中介机构负责。
从这个意义上讲,对于信息披露的审核把关要求会更加严格,对于欺诈发行等违法违规行为查处和打击会更加有力,对于投资者合法权益的保护措施会更加有效。
据了解,下一步国务院将对实施股票发行注册制改革的工作要求予以明确,证监会则将依照全国人大的授权决定,落实国务院提出的工作要求,制定配套规则、完成其他各项准备工作。
此前,证监会反复强调将积极稳妥、平稳有序地推进注册制改革,改革不会一步到位,发行价格、节奏不会一下子放开,不会造成新股大规模扩容。这意味着,相关部门在未来推动注册制落地的过程中,将综合考虑改革与市场可承受程度之间的关系,力保“核准制”到“注册制”实现平稳过渡。
此外,证监会官网昨日披露的信息还表示,实施股票发行注册制改革在我国缺少经验,通过实践探索积累经验,将为下一步《证券法》的修改完善创造更为有利的条件。
业内人士认为,股票发行注册制改革是我国资本市场股权融资监管制度的重大变革,其核心在于理顺市场和政府的关系,既须解决好发行人与投资者信息不对称所引发的问题,也须规范监管部门的职责边界,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防止政府部门对市场的过度干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