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多次增持三峡水利(600116,SH)后,长江电力最终通过引入外援股东,完成了控股三峡水利的目标。
3月18日晚披露的《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显示,长江电力全资子公司长电资本与新华水力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华发电)建立一致行动关系。虽然新华发电仅持有三峡水利0.40%股权,但加上原有直接、间接持股,长江电力已合计取得三峡水利24.48%的股份表决权,成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
引入外援股东获得控股权
在签署一致行动协议前,长江电力通过直接持股及一致行动人长电资本、三峡资本(三者均由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控制)持股,合计持有三峡水利24.08%股权,与上市公司原实控人水利部综合事业局持有的24.09%股权仅相差0.01%。
此前,三峡水利并没有控股股东。获得新华发电0.40%表决权后,长江电力才成为三峡水利的控股股东,国务院国资委成为上市公司实控人。为取得三峡水利控股地位,长江电力花了两年多时间。2016年9月,三峡资本及长电资本通过举牌三峡水利,持股比例达5%;同年12月,长江电力受让重庆中节能持有的三峡水利10.20%股份;2018年4月,长江电力成为三峡水利单一最大股东,合计持股比例达到20%。
此后,长江电力仍在增持。但最终获得三峡水利控股权,是通过引入外援股东新华发电。《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显示,新华发电成立于2009年11月,原隶属于水利部综合事业局。2014年,中国核工业建设集团公司与水利部达成股权重组战略合作,成为新华发电控股股东。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注意到,早在2010年,新华发电就是三峡水利十大股东之一,持股数量长期为2000万股,持股比例为7.48%。2015年5月,新华发电减持600万股,成为5%以下股东。上市公司2017年一季报显示,新华发电仍持有707.25万股,以持股0.71%的比例位居第十大股东;到了2017年半年报,新华发电则消失在十大股东及十大流通股东行列。
根据披露,目前新华发电持有三峡水利400.74万股,持股比例为0.40%。
取得控制地位后,长江电力表示未来12个月内将改组三峡水利董事会,对董监高成员进行调整,但暂无具体计划。原实控人水利部综合事业局对控制权变更表示没有异议,并表示将配合长江电力改组董事会。
将注入多地配售电资产
在取得控股权的同时,长江电力也公布了向上市公司注入相关资产的计划。目前,三峡水利正停牌筹划重大资产重组,拟通过发行股份等方式购买重庆长电联合能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联合能源)控股权、重庆两江长兴电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兴电力)100%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
联合能源、长兴电力均为长江电力参股公司。启信宝数据显示,长江电力直接持有联合能源8.05%股权,同时通过两家公司间接持有部分股权;三峡电能有限公司为长兴电力大股东,持股比例为36%,长江电力及三峡资本合计持有三峡电能100%股权。联合能源招聘信息显示,公司是重庆市政府与三峡集团联合成立的配售电企业,供电区域覆盖了重庆涪陵及黔江、湖北咸丰、湖南花垣、贵州松桃等区县,资产总额130亿元,年营业收入超过50亿元。
而长兴电力则称,公司承担全国售电侧改革试点任务,立足重庆两江新区工业开发区,以及万盛平山工业园区、中石化涪陵页岩气示范区等改革试点核心区域,发展新型配售电业务。
也就是说,三峡水利通过收购上述两家企业,将获得重庆涪陵、两江新区以及湖北、湖南等地区的配售电资产,业务范围远远超过现有区域。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注意到,目前三峡水利的主营收入及利润,主要来源于重庆万州区的发供电业务,营业区域占万州区国土面积的80%。随着电力体制改革的进行,三峡水利的后续经营将面临挑战。
三峡水利在2017年年报中表示,国家规定允许成立三类售电公司,新设立的售电公司依然会对公司的电力市场造成冲击,相对垄断的市场格局将被打破;另外,万州区域存在因降雨变化等因素导致的自发电量不能满足需求的情况,需要外购电力保证电网运行,导致成本增高,目前公司外购电规模较大,对外购电依存度较高。
因此,三峡水利早有走出供区、外延拓展电力市场的思路。此次长江电力主导注入相关资产,将实现其扩大供区的目标。国信证券研报认为,结合联合能源与长兴电力的股东结构与控股、参股资产情况,三峡水利拟推动的资产重组方案很可能将兼顾地方政府及交易中心、发电侧、售电侧、用户侧主要利益相关方,打造重庆当地发配售电一体化公司。
3月19日,《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就收购资产对配售电业务区域的影响致电三峡水利,公司董秘办人士表示,目前公司正在协调各个方面,赶制收购预案,相关的情况不便透露,详细信息会在预案等资料中体现。
(责任编辑:王擎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