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须保证首套房贷款 开发商困难日子将止?
- 中国网 www.china.com.cn 2012-03-13 07:03
- 打印 | 转发 | 评论
央行:银行必须保证个人首套房贷款
央行副行长刘士余透露了今年房地产金融业务的几大重要信号,确保首套房实行差别化利率优惠、必须保证个人首套房贷款、守信企业开发的普通商品房资金贷款给予开闸。对此,有专家表示,这意味着开发商的困难日子即将终结,而按揭房贷利率有望迎来优惠。
刘士余观点
首先要全面落实差别化的住房信贷政策,在信贷实行总量管理的前提下,各家银行对个人居民首套自住普通商品住宅的贷款必须予以保证,符合条件的借款人购买首套普通商品住宅,银行要给予贷款。
昨日,在十一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记者会上,央行副行长刘士余透露了今年房地产金融业务的几大重要信号,确保首套房实行差别化利率优惠、必须保证个人首套房贷款、守信企业开发的普通商品房资金贷款给予开闸。
市场将其解读为“首套房信贷松绑信号”再现。不过,昨日记者致电工商银行广东省分行、建设银行广东省分行了解到,上述银行暂未收到总行关于房贷利率调整的通知,目前对首套房的房贷利率政策保持不变:仍维持基准利率,暂时没有优惠活动。
此外,信贷资金将支持普通商品住宅的建设和开发,特别是资质良好、市场有信誉的开发企业开发的普通商品房住宅给予大力支持。
- 来源:广州日报 作者:蒋悦飞 王亮
- 编辑:蓝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