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寿原董事长杨超吁推行强制性食品安全责任保险
- 中国网 www.china.com.cn 2012-03-10 09: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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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网3月10日讯 全国政协委员、中国人寿原董事长杨超9日在政协经济界别小组会议期间接受了中国网财经中心的专访。杨超建议,推行强制性食品安全责任保险。
杨超委员说:“近年来,地沟油、瘦肉精、三聚氰胺等食品安全问题频发,严重危害了人民群众的健康和安全,影响了社会的和谐稳定。”他认为,建立强制性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制度,是对政府食品安全监管体制的补充,不仅能在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后及时地补偿受害消费者,减轻政府的财政压力,而且对于促进提高投保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具有重要作用。
一些发达国家和地区都强制实行了食品责任保险,比如我国台湾地区《食品卫生管理法》第21条就规定了食品责任强制保险,为解决食品安全问题提供了一条市场途径。虽然我国2009年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以后,一些保险公司也结合新规专门推出了食品安全责任险,然而只有极少数企业选择投保。
为此,杨超提出三项更为具体可操作的建议:
一、建议参考、借鉴在《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中规定建立强制性责任保险制度的做法,积极通过立法形式建立强制性的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制度。
二、建议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根据实际情况,通过财政支持、税收优惠等方式对参保的企业予以一定的政策支持,激发其投保食品安全责任保险的积极性。
三、建议保监会会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建立食品安全保险评级机制。根据每款产品在上一保险期内的表现(如保险公司的赔付率、客户投诉率等),由保险监管部门予以保险评级,保险公司可以根据保险评级调整其下一期的食品安全责任保险费率,顾客可以根据保险评级来挑选安全可靠的食品,企业则以保险评级为动力和约束而加强食品安全管理。
- 来源:中国网
- 编辑:闻育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