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将立法规范民间借贷 引导民间资本支持实体经济
- 中国网 www.china.com.cn 2012-03-08 16:25
- 打印 | 转发 | 评论
全国人大代表、广东省副省长陈云贤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针对民间借贷无序状况,广东正在考虑通过地方人大立法形式予以规范。
受国内外宏观经济形势影响,中小微企业融资难已是“老大难问题”,因此,民间借贷成了不少企业的“救命稻草”。
对此,陈云贤说,由于广东经济是以实体经济为主,因此,民间借贷引起的问题在广东省一定范围内存在。不过,他认为,民间借贷之所以存在,是因为社会和中小企业有需求,因此未来将采取引导、规范和打击违法违规活动三种方式相结合,促进民间借贷有序发展。
陈云贤透露,在引导上,广东将通过发展小额贷款公司、村镇银行、担保公司及PE、VC、私募资金、投资资金等,引导民间资本向促进实体经济的方向发展。在规范上,除了运用政府行政性引导和经济手段规范外,正在考虑通过地方人大用法律方式予以保障。
“当然,对于个别违规违纪,特别是有意欺骗群众达到谋财骗财目的的行为,将会彻底予以打击。”他说。
- 来源:新华网 作者:叶前
- 编辑:姚慧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