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市场,牵涉亿万百姓“住有所居”的切身利益,也牵涉到中国经济增长和城市化进程。近期,中央一再提出,要深入研究短期和长期相结合的长效机制及基础性制度安排,《经济日报》记者就此专访了全国政协委员贾康。
贾康委员认为,建立房地产调控长效机制所依托的基础性制度安排,需要土地制度、住房制度、税收制度和投融资制度多点统筹支撑。
贾康委员说,规范的土地产权流转制度和透明的阳光化土地使用权竞争性取得制度,形成可持续的有效供给,是建立房地产调控长效机制的基础因素。这需要地方政府推进社会化土地供应制度改革,掌握合理的土地收储,按照国土开发规划,相对从容合理供地。政府的土地批租收入被称为“土地财政”,应规范公共财政程序,消除其短期行为特征,更好地服务于社会公共利益最大化,让全体社会成员共享改革开放和社会发展成果。
在贾康委员看来,落实好“双轨统筹”的住房制度,是建立房地产调控长效机制的另一关键因素。要合理建设并提供保障房,让低收入阶层以及年轻白领,摆脱住房焦虑,这是住房基础制度里最关键的托底内容。如何把保障房供给做得更合理、更细致、更到位,还需多方努力。
贾康委员表示,投融资制度是房地产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保障。最值得重视的就是PPP创新模式,吸引社会资金支持投资规模巨大的城镇化和房地产业的发展。健康、高效、可持续的PPP创新模式,必须从高标准法治化制度建设入手,积极培养契约精神,规范建立阳光化的全套作业流程,提高资金绩效;同时,必须培育适配的专业机构,并把一个个项目建设以合理、创新的方式方法与金融市场对接,使政府企业、专业机构共同形成PPP“1+1+1>3”的绩效提升机制。
贾康委员认为,房地产税不可能是万能的,但适时推出房地产税制度以抑制泡沫,肯定会有助于房地产市场的健康发展和房价的平稳。房地产税还能调节房地产消费的高端偏好,引导购房者增加对中小户型住房的需求,降低空置率,使我们能在有限的土地面积上建设更多的住房,实现土地资源、不动产资源的集约利用,减少占地面积大、奢华型住房的数量,对我们国家城镇化过程中的社会健康和谐发展将有重要意义。房地产税还会助益地方税体系建设和促进地方政府职能转变,以及遏制收入分配、财产配置的两极分化,优化社会收入再分配。(经济日报记者 赵淑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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