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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如实年报 41家企业吃罚单

  • 发布时间:2016-05-12 07:29:41  来源:厦门日报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罗伯特

  本报讯 (记者 陈泥)距2015年度厦门市商事主体年报公示期限6月30日仅剩一个多月,数据显示,全市仅有不到50%的企业完成了年报。昨日上午,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叶飞云做客厦门市人民政府网,在解读厦门市商事主体年报公示有关问题时再次提醒说,商事主体不按时年报,将会产生信用“污点”,高管的社会经济活动都将受到相应限制。

  据介绍,我市去年有超过24万户商事主体完成了2014年度的年报公示,全市年报公示率达93.29%,位列全国前列、全省第一。商事主体逾期未公示年报,将被载入经营异常名录,受政府部门联合惩戒,申请银行贷款等活动也将受限。被载入异常名录满三年的商事主体,其名称被市场监管部门剔除,移入“剔除名称库”,且不得恢复记载于商事登记簿。被剔除名称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董事、监事、高管相关信息将纳入信用监管体系,任职资格相关事项受到限制,自被剔除名称之日起三年内不得担任其他商事主体的董事、监事、经理、财务负责人以及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值得注意的是,到明年8月(每年6月申报截止后还有两个月宽限期),我市就将出现首批载入异常名录满三年,被移入“剔除名称库”的企业。

  此外,未如实年报的商事主体,也将面临罚款。据了解,我市市场监管部门至今已对41家未如实年报的企业进行了立案查处,其中部分已经结案,罚款金额达27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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