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乡村教师说说话
- 发布时间:2016-05-08 06:20:04 来源:经济日报 责任编辑:罗伯特
编者按 农村教育是我国教育发展的短板,办好农村教育,关键在教师。许多读者来信认为,应在思想认识上对乡村教育给予高度重视,从生活、职称、培训等各方面对乡村教师这一群体进行精准扶持,让更多乡村教师能“下得去、留得住、教得好”。
期盼精准扶助
我是一名从教多年的乡村教师,我所在的学校位于山西省壶关县东南偏僻山区,离县城将近50公里。近年来,学校基础设施有了较大改善,然而,乡村教师的处境却依然困难。由于工资福利与城市教师相差悬殊,且在住房保障、文化生活、子女教育、培训晋升等方面都缺乏保障,导致农村教师这一职业缺乏吸引力。许多农村年轻人将乡村教师看作是暂时的“过渡岗位”。
教师是教育质量的关键,是教育现代化的根本。当前,加强乡村教师队伍建设,是一项刻不容缓的重大课题,需要精准扶助,持续发力。
一盼提升乡村教师地位。与城镇教师相比,乡村教师所处的条件艰苦,负载的工作量惊人,但待遇普遍不高。要真正提升教师地位,首先需要提高工资待遇。农村教师的工资要超过城市教师,边远地区教师工资要超过发达地区教师,才能使优秀的、一流的教师人才自愿流向农村、流向艰苦地区。对此,各地应依法依规尽快落实乡村教师工资待遇政策,依法为教师缴纳住房公积金和各项社会保险费。
二盼减轻乡村教师负担。目前,乡村教师“结构性短缺”现象十分严重,教学点老师通常要负责四五门甚至更多学科的教学任务,任务重的每周达30多个课时。同时,乡村贫困儿童多、留守儿童多,进一步加重了教师负担。不少老师是“两师两员”,上课是教师,开饭是厨师,课外是心理辅导员,晚上是寝室管理员,身心压力很大。要确保农村有充足的教师,需要相关配套政策的支持和多部门协调配合。对有编制但却招不到合格教师的边远贫困地区,可利用利益补偿原则,通过提高工资、晋升机会、住房和子女教育等方面的待遇水平,来提升岗位吸引力,保证有足够数量的优秀教师愿意在农村地区长期从教。
(山西省壶关县树掌中心校 秦风明)
改善居住条件
近年来,从国家层面到各级地方政府都出台了多项政策向农村教育倾斜,使农村教育办学条件及师资力量都得到了很大改善。但由于受历史发展和自然条件的制约,在不少农村学校,特别是边远贫困地区的农村学校,教师居住条件和教师的实际需求相比,还存在不小的差距。
在一些偏远山村小学,有的教师一家三四口挤在一起;有的几人合住一间住房;有的住房阴暗潮湿,而且没有厨房和卫生间。这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教师“下得去、待得住”,也制约着农村教育的长足发展。一些老师表示,没有什么高的要求,只梦想能有个洗澡的地方,希望做饭的地方能与住的地方分开。
切实改善农村教师的居住条件,既可以稳定现有农村教师队伍,让优秀人才在农村长期从教、终身从教,也可以吸引更多的优秀人才扎根到乡村教育事业中。而这仅仅依靠教育部门难以解决,政府应该统筹财政、规划、教育等部门,建设乡村教师周转房、公租房,从根本上改善乡村教师的居住条件。
首先,要创新工作思路,提高资源应用效应。对由于调整学校布局而闲置下来的教室、办公室等,可以采取改建成教师住房,或拍卖闲置资源、筹措资金建房的方式,降低建设成本,将节省的资金用在努力提高建筑质量、优化居住条件上。
其次,加大农村学校教师周转房投入建设力度。将边远地区学校教师周转宿舍建设项目纳入地方政府的绩效考核中。让农村教师彻底告别危旧住房,为教师的安居乐业奠定基础。
最后,将农村中小学教师住房的规划和建设纳入地方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体系,加大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力度。在农村中小学教职工相对集中的镇或县城建设农村中小学教职工经济适用住房小区,向符合条件的农村中小学教职工住房困难家庭出售。
(湖南省茶陵城西小学 黄云生)
打破成长“烦恼”
“不评不甘心,参评特累心,落评更灰心”,说起职称评定,不少农村教师朋友感到又爱又恨。一方面,教师工资与职称直接挂靠,职称晋级可以让工资水平得到提升,但另一方面,乡村教师平日工作任务重,工作量大,很难抽出时间研究撰写论文,也鲜有机会参加高层次课题研究,更难在报刊杂志发表论文。
和城市老师相比,农村老师们普遍荣誉少、论文少、信息闭塞,评职称难度更大。这些老师整天围着学生转,工作勤奋努力,但职业生涯却有看不见的“烦恼”,评起职称来级别始终低人一等。
今年以来,湖南、甘肃、江西等省份纷纷出台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文件,乡村教师评聘职称时,课题、论文等不再作刚性要求,将改变过去重学历轻能力、重资历轻业绩、重论文轻贡献的职称评定模式,让他们回归“教书育人”的本质,这对乡村教师的成长和乡村教育的发展都是大有益处。
好政策关键在落实。要让中小学教师职称评聘改革落到实处,还要做好以下几点:一是规范论文鉴评机制。相关部门要出台相关管理制度,将论文鉴评机构及教育杂志纳入管理范畴,建立公开、公平、公正的论文鉴评机制。
二是规范教师考评制度。科学制定教师职称评聘细则,广泛听取基层教师意见,结合教育工作实际,突出强调评价标准和评价体系的科学性和合理性,增加业绩考核权重,让能者上、庸者下,真正发挥职称评定的评价激励作用。
三是赋予学校考评权力。教师合不合格,学校最有发言权。在职称评聘中要给予学校最大的考评权力,让评上者服众,没评上者服气。在这方面,笔者所在的石城县进行了不少有益的探索,当地教育部门把教师评价权力下放至学校。如石城县特殊教育学校根据学校的特殊性质,对教师的评价不再是单纯看重论文,而是更加注重考核教师的爱心、耐心和责任心,真正让有能力、有水平、有爱心的教师评聘上职称。
(江西省石城县 邱有平)
“下得去、留得住、教得好”
全国有乡村教师330万人,他们支撑着我国乡村教育事业的发展。长期以来,乡村教师待遇不高,队伍年龄老化,补充困难,学科结构不合理等现状一直存在。为加强乡村教师队伍建设,促进教育均衡发展,阻止贫困现象代际传递,去年6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乡村教师支持计划(2015—2020年)》,要求逐步建立“越往基层、越是艰苦,地位待遇越高”的激励机制,形成“下得去、留得住、教得好”的局面。为落实乡村教师支持计划,2016年,中央财政下拨综合奖补资金22.8亿元,用于改善乡村教师生活待遇,受益教师达到了94万人,充分体现了国家对乡村教师工作的高度重视和深切关怀。
当前,落实国家乡村教师支持计划的要求,加强乡村教师队伍建设,是教育系统光荣而艰巨的任务。要加强乡村教师队伍建设,最核心的是要留住乡村教师,让现在和未来的乡村学校有一批热爱乡村教育事业、奉献乡村教育事业的优秀乡村教师。各地一方面要全面分析本地区乡村教师队伍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精准施策;另一方面要根据本地的财力,集中找准着力点,充分落实国家政策。
湖南省于2015年底出台了《湖南省乡村教师支持计划(2015—2020年)实施办法》,明确要求2016年6月前,各市县必须制定本区域内的实施细则,要加强对市县人民政府的专项督导,落实各市县在贯彻落实乡村教师支持计划中的主体责任。
一是提高乡村特别是边远贫困地区教师经济待遇,让乡村教师吃苦不吃亏。对湖南省国家连片特困地区,以省财政为主体,为片区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教学点)的在编在岗教师发放人才津贴,最高达到了每月1400元,惠及集中连片特困地区9万余名教师。
二是改善乡村教师生活条件。针对乡村教师住房条件差,生活艰苦的现状,结合农村薄弱学校改造、周转房建设等重点工程,湖南省极力改善乡村教师的生活条件。到2015年底,湖南利用中央预算内资金5.98亿元,支持74个县市区549所农村学校建设教师周转宿舍12110套,重点解决最边远、最贫困地区农村学校教师的生活住宿问题。与此同时,2014年开始,全省将符合条件的农村学校教师周转宿舍建设统筹纳入当地保障性住房建设范围,两年来累计落实农村学校教师公租房建设计划6.7万套,切实改善了农村中小学校教师的住房条件。
三是针对农村教师培养补充困难的问题,加强公费定向师范生培养,让乡村学校后继有人。为解决乡村教师补充困难的问题,湖南省于2009年启动实施了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截至2015年底,共为8452所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招聘特岗教师33487人,其中已转为正式教师14000人。同时,湖南省自2006年开始,启动实施了农村小学教师公费定向培养计划,目前,已形成了小学、幼儿园、初中、特殊教育、职业教育等各类型教师全覆盖的公费定向培养体系。
(湖南省中小学教师发展中心 张思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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