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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时代 “细节”保障企业红利

  • 发布时间:2016-05-03 12:39:32  来源:南宁晚报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罗伯特

  5月1日起营改增试点全面推开,政府如何兑现“所有行业税负只减不增”的承诺是企业最关心的问题。

  企业有所呼,政府有所应。改革启动前夕,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分别于4月29日和30日对外发布了两份补充文件,这两份被业界称为“打补丁”的文件可谓来得及时,通过一个个细节兑现政府承诺,保障企业更好地分享到“全面增值税时代”的改革红利。

  “补丁”文件让债市如释重负

  持有政策性金融债券利息要交增值税?保险企业年金类产品也要交增值税吗?改革前夕,一些金融企业表达了对改革后税负可能上升的担忧。

  4月29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进一步明确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金融业有关政策的通知》,对前期政策及时做出调整。

  针对市场担心影响债券利率,文件明确指出,质押式买入返售金融商品、持有政策性金融债券属于金融同业往来利息收入,这意味着二者将不在增值税征收范围内,此举无疑使债市如释重负,有助于稳定债券利率水平,降低机构融资成本。

  而令中国人寿保险公司财务总监赵立军高兴的是,他此前担心的“企业年金类产品要征增值税”问题此次也得到解决。新文件明确,享受免征增值税的一年期及以上返还本利的人身保险包括其他年金保险,其他年金保险是指养老年金以外的年金保险。

  “营改增相关政策公告下发后,不同行业的纳税人结合自身情况提出了一些新的问题,财税部门从确保行业税负只减不增的角度考虑,进行了及时回应,这是非常必要的。”安徽省国税局总经济师胡立文说,补充文件的出台,对如何落实保障企业分享改革红利提供了可操作性的指导规范。

  劳务派遣、高速公路费可抵扣

  另一份补充文件《关于进一步明确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有关劳务派遣服务、收费公路通行费抵扣等政策的通知》,也在5月1日零点改革启动前顺利发出,给劳务派遣公司和常年走高速的企业带来福音。

  安徽省国税局货物劳务税处调研员江山介绍,营改增方案中对劳务派遣如何抵扣没有明确,地方税务部门收到大量劳务派遣企业的反馈。同时,过路过桥费抵扣问题一直是营改增的老大难问题,尤其对交通运输、物流等行业而言,过路过桥费在企业成本中占比较高。

  针对企业呼声,补充文件做出了有针对性的政策安排。原先营业税对劳务派遣实行差额征收政策被平移过来,但差额征收是不能抵扣的。为照顾一些企业需求,文件在保留差额征收的同时,增加可抵扣模式,即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销售额,按照一般计税方法计算缴纳增值税。选择多了更显政策贴心,企业就可以算算哪种方式最划算。

  高速公路费抵扣的焦点主要是抵扣凭证问题。由于改革刚启动增值税发票与高速路收费系统还未完全对接,为让更多交通物流企业获得减税红利,补充文件提出了过渡性举措,明确一般纳税人支付的道路、桥、闸通行费,暂凭取得的通行费发票计算可抵扣的进项税额。

  启动联席机制为企业保驾护航

  跟踪企业反馈、部门快速协商、及时调整政策……记者从财税部门解到,几个补充文件都是特事特办迅速出台,凸显政府对改革推进过程中各种新问题的高度重视,也是政府兑现“确保所有行业税负只减不增”承诺的体现。

  据悉,改革启动后,有关部门已建立联席机制,及时跟进企业反馈,用机制保障企业分享改革红利。但再完善的政策,企业要真正受益,如何保障落地的“最后一公里”至关重要,关键要在细节上下工夫。

  “收费公路通行费抵扣政策下发时已是4月30日,第二天改革就启动了。考虑到大部分纳税人可能无法第一时间掌握政策,也就无法享受到改革红利,我们立即启动了重大税收政策即时响应机制。”山东省东营市国税局局长张伟说。张伟介绍,他们第一时间将补充文件通过东营国税外网、东营国税微博微信群予以发布,并从金税三期软件中提取纳税人手机电话,利用移动短信平台告知政策内容。同时安排税源管理人员点对点通知运输、物流等重点纳税人,还在手机APP政策辅导平台上实时解读新政策,确保第一时间将政策送达纳税人,让纳税人尽享政策红利。

  “营改增试点全面推开,对企业是重大利好。”胡立文说,确保行业税负只减不增,需要政府部门及时跟进企业反馈不断完善政策,也需要纳税人主动适应新税制。“减税是一个红包,需要纳税人主动作为,较快转变经营方式、核算方式去抢红包。如果被动等待,就很难抢到红包。”据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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