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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金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二○一五年度报告(摘要)

  • 发布时间:2016-04-28 05:52:17  来源:经济日报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罗伯特

  1.重要提示

  1.1紫金信托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2公司股东会已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独立董事保证本报告内容真实、完整和准确。

  1.3公司编制的2015年度财务报告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1.4公司法定代表人陈峥、主管会计部门负责人高晓俊和会计部门负责人杨黎文声明并保证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公司概况

  2.1公司简介

  紫金信托有限责任公司(简称“紫金信托”或“公司”)前身为南京市信托投资公司,成立于1992年。在历经股权变更后,2010年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公司实施增资重组,公司控股股东为国资全资设立的南京紫金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简称“紫金投资集团”),引入了国际著名的信托金融机构日本三井住友信托银行股份有限公司(Sumitomo Mitsui Trust Bank, Limited)(简称“三井住友信托”)以及三胞集团等多家国内知名企业作为战略投资者,注册资本为伍亿元人民币。2010年10月,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重新登记并正式更名为“紫金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中国银监会关于南京市信托投资公司重新登记等有关事项的批复》银监复〔2010〕485号),同时经中国银监会江苏监管局颁发《金融许可证》,公司于2010年11月28日在南京开业。

  2013年9月3日,经中国银监会批准(《中国银监会关于紫金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变更股权、增加注册资本及修改公司章程的批复》银监复〔2013〕448号),公司注册资本由伍亿元人民币增至壹拾贰亿元人民币。

  紫金信托以“责任·专业·开放·分享”为理念,崇尚“更优的服务、更快的速度、更高的价值”,致力于为客户提供量身定制、个性化的理财和融资服务。公司还积极推进包括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创新性业务在内的产品研发,承担社会责任,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2.2组织结构

  图2.2 组织结构

  3.公司治理结构

  3.1股东

  报告期末公司股东总数为5家,最终实际控制人为南京紫金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出资比例在10%及以上的股东及出资情况如下表:

  表3.1

  3.2董事

  表3.2-1(董事长、副董事长、董事)

  (董事会成员履历)

  表3.2-2(独立董事)

  3.3监事

  表3.3(监事会成员)

  (监事会成员履历)

  3.4高级管理人员

  表3.4

  3.5公司员工

  4.经营管理

  4.1经营目标、方针、战略规划

  公司2015年度的经营目标:以传统业务、投行业务、同业业务作为 “三驾马车”,以资本市场业务作为“一个补充”,通过升级发展基石业务,探索培育创新业务,整合板块内业务资源,形成业务发展特色,提升整体发展质量。

  经营方针:重质量、优管理、育特色、促转型

  公司的战略规划:坚持“为客户提供定制式服务的财富管理人”的战略思想,跟随主流市场的同时积极创新,做强基石业务,发展创新业务。同时以“成为中小金融机构产品供应商,中产阶级理财好伙伴”为目标,拓展基石客户群。

  4.2经营业务的主要内容

  4.2.1公司经营业务和品种

  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公司许可经营项目为:1、资金信托;2、动产信托;3、不动产信托;4、有价证券信托;5、其他财产或财产权信托;6、作为投资基金或者基金管理公司的发起人从事投资基金业务;7、经营企业资产的重组、购并及项目融资、公司理财、财务顾问等业务;8、受托经营国务院有关部门批准的证券承销业务;9、办理居间、咨询、资信调查等业务;10、代保管及保管箱业务;11、以存放同业、拆放同业、贷款、租赁、投资方式运用固有财产;12、以固有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13、从事同业拆借;14、中国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银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外资比例低于25%)

  一般经营项目:无。

  4.2.2公司资产组合和分布

  自营资产运用与分布表金额单位:万元

  信托资产运用与分布表 金额单位:万元

  4.3市场分析

  4.3.1影响公司发展的有利因素

  (1)金融市场化全面推进,金融市场长期向好。利率市场化改革基本完成、人民币国际化取得阶段性成果、资产证券化备案制改革完成。从根本上说,金融市场的发展取决于实体经济。我国经济运行总体平稳,稳中向好。伴随着全面深化改革的落地,高水平对外开放的展开,巨大的市场潜力将不断迸发,为我国金融市场长期健康发展奠定了基础。

  (2)信托新政密集出台,行业发展更加规范。《信托业保障基金管理办法》、《信托公司条例(征求意见稿)》、《信托公司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信托公司行业评级指引(试行)》的出台,规范信托行业发展,从政策上为信托业转型指明方向。

  4.3.2影响公司发展的不利因素

  (1)经济增速持续放缓,资金宽裕优质资产稀缺。在“新常态”下,宏观经济增速持续放缓,由低成本资金宽裕、高收益资产稀缺形成的“资产荒”愈演愈烈,对信托获取资产的能力提出了很大的挑战。

  (2)房地产行业区域分化,基建换模式仍需探索。房地产信托和基础产业信托一直是信托行业的支柱业务。2015年,房地产行业区域分化加剧,全行业房地产信托业务的整体规模处于萎缩之中。同时,随着地方政府举债机制的改革,传统的政信合作模式已进入尾声,新的PPP模式又难以及时替代,支柱业务面临转型压力。

  (3)融资模式变革正当时,资本市场波动剧烈。随着多层次资本市场建设不断推进,各级市场主体不断扩容,规模迅速壮大。相较于券商和私募机构,信托无论从投研能力还是业务资源都不占优势。面对波动性较大的股票市场,信托公司对证券类产品的主动管理能力尚待提高。

  4.4内部控制概况

  4.4.1内部控制环境和内部控制文化

  公司按照《公司法》、《信托公司管理办法》、《信托公司治理指引》和监管部门的要求完善公司治理的相关制度和实施细则,进一步明确了股东会、董事会和监事会的权责和制约关系,明确了董事会、监事会、经营班子的权责和授权制约关系;公司经营班子与下属部门形成了有效的授权分责关系。

  公司坚持“责任·专业·开放·分享”的文化理念,建立“平衡、奇正、预防、权变”的内控体系,坚守底线而不墨守陈规,顺应市场变化和业务发展需要,将防范风险作为风险管控的核心,实现风险管控与收益、效益的“平衡”。面对各类风险高发的外部环境,始终秉承“合规、稳健”的文化底色,不断引导提升全员风险防控能力,构筑以团队精神实现公司价值、以公司发展实现个人价值的企业文化体系。公司坚持依法合规经营的理念和风险控制优先的原则,形成业务不断发展和风险有效控制的运行机制,建立起员工职业道德规范和诚信记录,营造良好的合规经营文化环境。

  4.4.2内部控制措施

  公司坚持“内控优先、稳健运行”管理理念,持续加强内控制度体系建设和完善细化工作,制定出台有关业务管理和基础管理制度,全面覆盖信托业务、固有业务和基础管理工作。公司建立健全各项业务决策机构和决策程序。公司加强对投资策略、规模、品种、结构、期限等的决策管理。公司主要业务部门之间建立并逐步健全严格的隔离制度,实现四个分离:即信托业务与自营业务及其他业务相分离;不同的信托财产之间相分离;同一信托财产运用与保管相分离;业务操作岗与风险管控岗相分离。

  对于信托业务,在信托项目尽职调查、业务审批、产品销售、存续管理、信息披露、清算核算、风险管控等各环节分别制定了管理办法和操作规程,业务运行规范化程度明显提高。在设立环节,公司通过制定各专项业务项目的尽职调查指引、建立科学有效的信托业务决策机制、严格按照公司制度和流程开展信托项目审查审批、根据法律法规制定规范的信托文件等措施实现内部控制;在运用环节,公司对信托财产运用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实现信托财产的审批、运用和保管(托管)分离等措施;在管理环节,公司初步建立各类信托业务风险识别、评估、监测、报告控制体系,公司信托业务的前、中、后台信息交流保持渠道畅通和信息对称,建立信托项目及时分析、跟踪检查的管理制度,设立业务管理台账做好记录,实现内部控制;在清算终止环节,公司严格依据法律法规、信托文件制作处理信托事务的清算报告,及时向委托人、受益人进行披露,同时规范信托业务档案管理机制,以实现内部控制。

  对于固有业务,公司全面加强资金投放的事前、事中和事后管理,业务运行继续保持良好,到期项目资金全部收回。遵循谨慎原则,建立健全固有业务决策机构和决策程序,制定年度自有资金配置计划与风险容忍度,严格按照董事会的有关规定及公司相关制度规定的程序与决策权限进行报审与审批,加强对固有业务的投资策略、规模、品种、结构、期限等的决策管理;公司坚持自有资金“低风险、高流动”的配置要求,根据经济形势、市场情况的变化,适时进行固有业务投资策略的调整;公司通过合理的预警机制、严密的账户管理、严格的资金审批调度、规范的交易操作及完善的业务档案管理制度等,控制固有业务的运作风险;公司投资决策有充分的投资依据,重要投资要有详细的研究报告和风控意见支持,并有决策流程和记录。截至2015年12月31日,公司不良资产为零。

  4.4.3监督评价与纠正

  公司的稽核审计部独立行使公司内部控制的监督、评价与纠正职责。在审计过程中发现的内部控制缺陷,向被审部门提出改进建议并敦促被审部门及时改进完善。稽核审计部有权直接向董事会、监事会和公司高管层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情况。

  公司实行事前、事中与事后“三位一体”的风险管理和监督评价体系,对业务环节和经营管理进行持续性的全方位、全过程的监督、评价、后评价与纠正。2015年稽核审计部全面完成了内部控制检查评价工作,符合监管规定、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和强化内部控制体系建设的总体要求。事前监督主要从制度建设、流程设计与完善,风险信息收集、识别、评估与监测等方面开展,对公司的内部控制进行事前管理;事中监控,包括资产管理部门定期适时的业务监控、业务部门持续性监控以及稽核审计平台的过程监控;事后监督通过常规稽核、专项稽核、离任稽核等形式发现、评价公司经营中存在的制度和流程缺陷,并建立规范的后续整改跟踪程序,确保合理建议得到落实和改进,有效提升公司的内控水平。

  4.5风险管理

  4.5.1风险管理概况

  报告期内,公司风险管理体系已从“三全”(全面、全流程、全员)进一步扩展到“五全”,即:“全面”、“全流程”、“全员”、“全市场”和“全区域”,在证券、资本市场和省外市场加大了对风险的评估能力。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已形成覆盖各项业务流程和管理活动、覆盖所有的部门、岗位和人员的140项制度。与此同时,2015年通过加大信息系统建设力度,促进内部控制与信息自动化有效结合,风险管控体系运行效率不断提升。

  报告期内,公司风险管理制度运行有效,全部固有、信托资产安全受控。

  4.5.2风险状况

  4.5.2.1信用风险状况

  截至2015年12月31日,固有业务贷款余额为0.30亿元,投向房地产业,五级分类为正常类,风险分类真实、准确。

  2015年度,信托融资类业务行业投向包括基础产业、房地产、工商企业等,投向全部符合宏观调控要求和国家产业政策。期末信托贷款无不良贷款,信托贷款质量良好。

  4.5.2.2市场风险状况

  截至2015年12月31日,固有业务投资余额183,650.09万元,包括:持有至到期投资18,230.27万元、可供出售金融资产138,232.24万元、交易性金融资产25,716.95万元、长期股权投资1,470.63万元。

  截止2015年12月31日,投资类信托业务信托资产规模185.72亿元,主要是:(1)从投资人结构来看,集合投资类信托资产规模118.96亿元,财产权投资类信托资产规模4.47亿元,单一投资类信托资产规模62.29亿元;(2)从投资方式来看,可供出售及持有至到期投资166.60亿元,股权投资10.80亿元,同业存款5.49亿元,交易性金融投资1.51亿元,其他1.33亿元。

  对于投资类业务,公司通过优选交易对手、谨慎选择项目或标的物、严格的投后管理措施、对股票类标的物进行实时盯盘及设置预警机制,确保投资类信托业务的市场风险可控。

  4.5.2.3操作风险状况

  截止2015年12月31日,公司未出现重大操作风险事项。

  4.5.2.4其他风险状况

  包括流动性风险、声誉风险和集中度风险。

  流动性风险:截至2015年12月31日,固有业务有0.30亿元贷款余额,未进行任何主动负债,流动性指标稳定性高;公司流动性资产为3.10亿元,流动性负债1.96亿元,流动性比例为1.58。2015年公司流动性指标较2014年降低,主要是流动性负债相比上年有所增长,其中因职工薪酬支付递延期延长导致当年应付薪酬余额增长。公司近期面临的兑付集中度和清算压力较小,流动性风险低。

  声誉风险:截止2015年12月31日,公司未有任何信托项目赔付,存量信托项目运行正常,潜在赔偿责任风险较小。

  集中度风险:信托资金运用涉及公共设施管理业、城市公共交通业、商务服务业、环境管理业、水利管理业、批发业、零售业、银行业、房地产业、其他金融活动等43个行业,资金运用投向较为丰富,集中度风险低。

  4.5.3风险管理

  4.5.3.1信用风险管理

  报告期内,公司对信用风险采取了以下管控措施:(1)投前业务展业中,一是根据市场形势和监管变化,动态修订重点业务的展业指引规范,实现理性认识风险,审慎展业;二是研究推出房地产行业客户信用评级模型,通过引入评级模型工具,运用科学、规范、统一的评价方法,对客户进行定量和定性分析;三是针对2015年上半年证券投资市场的业务机会,及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制定了公司的证券投资信托业务系列制度,为该类业务建章立制,促进规范展业;(2)投中业务审查中,中台部门审查人员通过深入现场、多渠道信息验证、审查小组集体讨论等方式,多形式探索发现风险、防范风险的途径;在对信用风险量化评估的基础上,通过合理设置抵质押措施、交易架构和要素的设定、提高风险定价等措施缓释风险,实现对信用风险的合理控制;(3)投后业务管理中,以存续管理台账为依据,以现场监管报告、存续管理报告、存续管理事项审核审批为抓手,通过事中监管、事后监督严格管控项目风险。

  4.5.3.2市场风险管理

  报告期内,公司对市场风险的管控措施具体包括:(1)加强对宏观经济及金融市场的研究,遵循组合投资、分散风险的投资原则,注意防范系统性风险;(2)审慎推进有市场风险敞口的投资业务,对投资类业务设置准入门槛及禁入领域,并组建证券投资决策小组,在评审会授权下,对证券投资业务进行专家把关;(3)加强对特定领域和区域市场的关注,报告期内对上市公司股票质押融资及房地产类融资分别进行了专项风险排查,强化对市场风险的研判和预防。

  4.5.3.3操作风险管理

  报告期内,公司对操作风险采取了以下措施:(1)持续关注并不断完善各项制度规定并优化业务流程,针对关键操作环节和跨部门协同环节,重点强化操作风险防控;(2)加强项目前期审查过程中的操作风险分析,及时采取相应预防措施;(3)建立了完备的计算机系统及管理机制,不断完善核心业务系统和财务系统的功能性建设,加强网络安全管理。(4)在操作风险首问负责制基础上,法律合规部对操作风险管理内容、操作风险报告进行扎口管理,及时报告操作风险事件;(5)从内部举报、案件防控、合规问责等各个层面,加强案件防控及员工行为的管理和监督,切实防范和降低操作风险;(6)加强检查监督工作,通过法律合规部的扎口管理、稽核审计部的定期检查,做到操作风险早发现、早处理。(7)组织开展专业培训,强化全员业务水平与管理技能的提高,并强化案防基础管理工作,规范全体员工执业行为,全员签署案防教育与案防责任书。

  4.5.3.4其他风险管理

  包括流动性风险管理、声誉风险管理和集中度风险管理。

  报告期内,流动性风险的主要管理措施包括:(1)在制度层面,拟定《流动性管理办法(试行)》,根据公司发展战略,将流动性保持并控制在合理水平,以满足各项业务发展需要,同时确保出现紧急情况时,具备支付能力;(2)在执行层面,设立流动性管理领导小组,风险管理部、客户服务中心、投资银行部、计划财务部各司其职,共同做好流动性管理控制;(3)定期对存续项目的偿付风险进行排查,对交易对手的资金安排情况进行调查评估,以做到流动性风险的尽早掌握和及时预防;(4)针对现金管理产品和长久期、期限错配类产品,进行重点流动性监控,实时测算现金缺口,防范流动性风险。

  报告期内,声誉风险管理的措施主要包括:(1)培养以声誉为导向的公司文化,从产品设计开始,到产品的审查审批、投放、投后管理全流程中高度重视公司的声誉风险,在公司内部形成自上而下的声誉管理意识,实行声誉风险积极管理的策略;(2)不断借助各种手段完善舆情监测机制,聘请专业外包公司对公司信息和存续信托项目信息进行每日主流媒体舆情监测,并根据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及时更新,有效识别、监测、评估、报告声誉风险事项;(3)加强对委托人风险适应性的调查,针对委托人风险识别、风险承受能力的不同,推荐差异化风险度的产品,防范因受托职责履行而引致的诉讼以及公司声誉方面的风险;(4)公司积极响应中国银监会、信托业协会倡导的“诚信托付”责任理念,在严格履行受托人职责的同时,将社会责任理念和要求融入公司发展过程中;(5)持续完善信息披露制度,修订存续管理办法,区分事务及非事务类业务分层次信披要求,对披露频度及模版进行补充细化,有效防控声誉风险。

  报告期内,集中度风险管理的措施主要包括:(1)结合公司的经营特点,适度进行分散化、多元化的经营策略,对单一客户、单一区域实行限额管理,避免业务过度集中;(2)加强数量统计分析和市场监测,实行更新数据及扩大监控范围,有效防范和控制因集中度风险引致的损失。

  5.报告期末及上一年末的比较式会计报表

  5.1自营资产

  5.1.1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结论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了紫金信托有限责任公司财务报表,包括2015年12月31日的资产负债表、2015年度利润表、2015年度现金流量表和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出具《审计报告》(信会师报字【2016】第530001号),认为:紫金信托有限责任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紫金信托有限责任公司2015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15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5.1.2资产负债表

  法定代表人:陈峥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高晓俊 会计机构负责人:杨黎文

  法定代表人:陈峥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高晓俊 会计机构负责人:杨黎文

  5.1.3利润表

  法定代表人:陈峥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高晓俊 会计机构负责人:杨黎文

  5.1.4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法定代表人:陈峥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高晓俊 会计机构负责人:杨黎文

  5.2信托资产

  5.2.1信托项目资产负债汇总表

  法定代表人:陈峥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高晓俊 会计机构负责人:蒋为强

  5.2.2信托项目利润及利润分配汇总表

  2015年度

  编制单位:紫金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法定代表人:陈峥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高晓俊 会计机构负责人:蒋为强

  6.会计报表附注

  6.1会计报表编制基准和说明

  1、公司会计报表编制基准不存在不符合会计核算基本前提的情况。

  2、本公司以持续经营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其他各项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确认和计量,在此基础上编制财务报表。

  3、报告年度会计报表编制基准、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与上年同期未发生变化。

  6.2或有事项说明

  本公司无需要披露的或有事项。

  6.3重要资产转让及出售的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重要资产转让及出售行为。

  6.4会计报表中重要项目的明细资料

  6.4.1披露自营资产经营情况

  6.4.1.1按信用风险五级分类结果披露信用风险资产的期初数、期末数

  表6.4.1.1

  注:2015年监管部门数据统计口径发生变化。

  不良资产合计=次级类+可疑类+损失类

  6.4.1.2各项资产减值损失准备的期初、本期计提、本期转回、本期核销、期末数;贷款的一般准备和专项准备和其他资产减值准备

  表6.4.1.2

  6.4.1.3自营股票投资、基金投资、债券投资、长期股权投资等投资的期初数、期末数

  表6.4.1.3

  6.4.1.4自营长期股权投资的企业名称、占被投资企业权益的比例、主要经营活动及投资收益情况

  表6.4.1.4

  6.4.1.5自营贷款的企业名称、占贷款总额的比例和还款情况

  表6.4.1.5

  6.4.1.6表外业务

  表6.4.1.6

  6.4.1.7公司当年的收入结构

  表6.4.1.7

  注:手续费及佣金收入、其他业务收入、投资收益、营业外收入均为损益表中的一级科目,其中手续费及佣金收入、利息收入、营业外收入为未抵减掉相应支出的全年累计实现收入数。

  6.4.2信托资产管理情况

  6.4.2.1信托资产的期初数、期末数

  表6.4.2.1

  6.4.2.1.1主动管理型信托业务期初数、期末数

  表6.4.2.1.1

  注:“合计”行为主动管理型信托项目的总额,它包含所有运用方式的主动型产品。“证券投资类”“股权投资类”“融资类”“事务管理类”是主动管理型信托中的几个重点类别,包含在“合计”中,但是与“合计”行没有勾稽关系,“合计”行大于或等于这四类之和。

  6.4.2.1.2被动管理型信托业务期初数、期末数。分证券投资、股权投资、融资、事务管理类分别披露

  表6.4.2.1.2

  6.4.2.2本年度已清算信托项目个数、实收信托合计金额、加权平均实际年化收益率

  6.4.2.2.1本年度已清算结束的集合类、单一类资金信托项目和财产管理类信托项目个数、实收信托金额、加权平均实际年化收益率

  表6.4.2.2.1

  6.4.2.2.2本年度已清算结束的主动管理型信托项目个数、实收信托合计金额、加权平均实际年化收益率

  表6.4.2.2.2

  6.4.2.2.3本年度已清算结束的被动管理型信托项目个数、实收信托合计金额、加权平均实际年化收益率

  表6.4.2.2.3

  6.4.2.3本年度新增的集合类、单一类和财产管理类信托项目个数、实收信托合计金额

  表6.4.2.3

  注:本年新增信托项目指在本报告年度内累计新增的信托项目个数和金额。包含本年度新增并于本年度内结束的项目和本年度新增至报告期末仍在持续管理的信托项目。

  6.4.2.4信托业务创新成果和特色业务有关情况。

  1、探索基础产业业务模式升级。

  自2014年国务院43号文颁布以来,从中央到地方各级政府,加强政府债务管理,发行地方政府债券和推广PPP模式逐渐成为基础产业领域今后主要的融资方式。公司顺势而动,积极探索基础产业业务模式转型升级。2015年公司成功落地南京城市建设发展基金;中标江苏省PPP融资支持基金子基金管理人资格,受托管理江苏省融资支持基金B。

  2、推动大消费金融领域创新。

  消费信托具有业务风险低、覆盖投资者范围广、投资金额及单体项目规模小等特点,是信托公司推动互联网金融的一类重要业务。2015年6月,公司首单消费信托“乐享1号”顺利落地,将金融和消费有机融合,并结合公司服务号“积分管理”功能,使受益人在获得超值的消费权益的同时,还能享受到前所未有的“互联网+消费+金融”新体验。

  3、积极探索“信托+互联网”。

  以微官网建设为抓手,依托微信服务平台,实现了线下资产管理+线上财富管理的有效探索。通过微信服务平台已实现:产品信息发布、预约认购、客户资产查询、积分管理及兑换、客户服务活动发布和客户咨询服务等各项功能。通过“信托+互联网”,有效提升了客户服务水平,改善了客户服务体验。

  6.4.2.5本公司履行受托人义务情况及因本公司自身责任而导致的信托资产损失情况。

  本公司以为受益人最大利益行事为基本职责,认真履行以下义务:(1)诚实信用、谨慎和有效管理义务、(2)忠实义务、(3)分别管理义务、(4)亲自管理义务、(5)保存记录义务、(6)定期报告义务、(7)依法保密的义务、(8)向受益人支付信托利益的义务

  截至2015年12月31日,本公司未发生因自身责任而导致的信托资产损失情况。

  6.5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

  6.5.1关联交易方的数量、关联交易的总金额及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等

  表6.5.1

  注: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1)本公司对关联方交易价格根据市场价或协议价确定,与对非关联方的交易价格基本一致,无重大高于或低于正常交易价格的情况。2)固有财产、信托资产与关联方贷款按人民银行规定的利率执行,投资按市场公允价确定。3)信托财产与信托财产之间的关联交易按交易双方协商价格执行。

  6.5.2关联交易方与本公司的关系性质、关联交易方的名称、法人代表、注册地址、注册资本及主营业务等

  表6.5.2

  6.5.3逐笔披露本公司与关联方的重大交易事项

  6.5.3.1固有财产与关联方:贷款、投资、租赁、应收账款担保、其他方式等期初汇总数、本期借方和贷方发生额汇总数、期末汇总数

  表6.5.3.1

  6.5.3.2信托资产与关联方:贷款、投资、租赁、应收账款、担保、其他方式等期初汇总数、本期借方和贷方发生额汇总数、期末汇总数

  表6.5.3.2

  6.5.3.3信托公司自有资金运用于自己管理的信托项目(固信交易)、信托公司管理的信托项目之间的相互(信信交易)交易金额,包括余额和本报告年度的发生额。

  6.5.3.3.1固有财产与信托财产之间的交易金额期初汇总数、本期发生额汇总数、期末汇总数

  表6.5.3.3.1

  6.5.3.3.2信托资产与信托财产之间的交易金额期初汇总数、本期发生额汇总数、期末汇总数

  表6.5.3.3.2

  6.5.4逐笔披露关联方逾期未偿还本公司资金的详细情况以及本公司为关联方担保发生或即将发生垫款的详细情况

  截至2015年12月31日,本公司未发生关联方逾期未偿还本公司资金的情况,也无本公司为关联方担保发生或即将发生垫款的情况。

  6.6会计制度的披露

  本公司固有业务、信托业务执行的会计制度为财政部2006年新修订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及其应用指南。

  7.财务情况说明书

  7.1利润实现和分配情况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5年度公司实现净利润37,218.65万元。按规定计提法定盈余公积3,721.86万元、计提信托赔偿准备1,860.93万元、计提一般风险准备507.15万元,加上调整后年初未分配利润32,507.01万元,扣除2015年已分配现金股利9,752.00万元,2015年末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余额为53,883.71万元。

  根据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201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分配现金红利为2015年末可供分配利润的30%,取整后为16,165.00万元。

  7.2主要财务指标

  表7.2

  7.3对本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有重大影响的其他事项

  无。

  8.特别事项提示

  8.1前五名股东在报告期内变动情况及原因

  公司接到股东南京高新技术经济开发总公司(该股东持有公司5%股权)通知:该司已完成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更名为“南京高新技术经济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8.2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及原因

  2015年2月5日,紫金信托有限责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召开第一次会议,选举陈峥女士担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长,山胁徹哉先生担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副董事长。同日,第二届董事会召开第二次会议,聘任崔斌先生为紫金信托有限责任公司总裁,聘任高晓俊先生为紫金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副总裁,任期三年,自获得中国银监会或其派出机构任职资格核准批复日起计算。

  2015年6月24日,中国银监会江苏监管局核准陈峥女士紫金信托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任职资格(《中国银监会江苏监管局关于陈峥任职资格的批复》苏银监复〔2015〕175号文)。2015年6月11日,中国银监会江苏监管局核准山胁徹哉先生紫金信托有限责任公司董事、副董事长任职资格(《中国银监会江苏监管局关于山胁徹哉任职资格的批复》苏银监复〔2015〕156号)。2015年7月20日,中国银监会江苏监管局核准崔斌先生紫金信托有限责任公司董事、总裁任职资格(《中国银监会江苏监管局关于崔斌任职资格的批复》苏银监复〔2015〕212号)。2015年4月1日,中国银监会江苏监管局核准高晓俊先生紫金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副总裁任职资格(《中国银监会江苏监管局关于高晓俊任职资格的批复》苏银监复〔2015〕92号文)。

  2015年11月9日,中国银监会江苏监管局核准顾怀宇先生紫金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副总裁任职资格(《中国银监会江苏监管局关于顾怀宇任职资格的批复》苏银监复〔2015〕322号文)。

  8.3公司的重大诉讼事项

  无。

  8.4报告期内公司及其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受到处罚情况

  无。

  8.5报告期内银监会及其派出机构提出整改意见的整改情况

  报告期内,江苏省银监局对公司日常经营管理提出一些意见和要求,公司已严格按要求落实。

  8.6本年度重大事项临时报告的简要内容、披露时间、所披露的媒体及版面

  2015年7月2日,《上海证券报》第3版刊登《紫金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关于董事长变更的公告》。简要内容如下:经紫金信托有限责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中国银监会江苏监管局关于陈峥任职资格的批复》(苏银监复【2015】175号)核准,陈峥女士正式履职我公司董事长,王海涛先生不再担任我公司董事长职务。

  2015年7月22日,《上海证券报》第6版刊登《紫金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总裁变更的公告》。简要内容如下:经紫金信托有限责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中国银监会江苏监管局关于崔斌任职资格的批复》(苏银监复【2015】212号)核准,崔斌先生正式履职我公司总裁,陈峥女士不再担任我公司总裁职务。

  8.7银监会及其省级派出机构认定的其他有必要让客户及相关利益人了解的重要信息

  无。

  9.公司监事会意见

  ①公司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经营管理层职责明确,有效行使了公司权力机构、决策机构、监督机构和执行机构的职能。

  ②2015年公司董事会认真加强科学决策和风险管理,严格遵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相关法规开展工作。公司能够严格按照《信托法》、《信托公司管理办法》、《信托公司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管理办法》和中国银监会有关规定,规范运作,依法决策,依法管理。本报告期内董事会认真执行了股东会的决议,忠实履行了诚信义务,未出现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公司职务时存在违法违纪和有损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行为。

  ③公司2015年度财务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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