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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丹阳:中国市场经济地位无需其他WTO成员背书

  • 发布时间:2016-04-07 13:56:00  来源:中国经济网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罗伯特

  

  商务部于4月7日上午召开例行新闻发布会,图为新闻发言人沈丹阳就近期热点问题回应媒体。

  中国经济网北京4月7日讯 (记者 吴新竹) 4月7日上午,商务部召开例行新闻发布会,新闻发言人沈丹阳就近期热点问题回应媒体。沈丹阳表示,中国的市场经济地位不需要世贸组织其他成员的背书,中方敦促美欧等成员按照《中国加入世贸组织议定书》第15条规定,尽快采取必要措施,确保如期弃用“替代国”做法。

  沈丹阳指出,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已经建立并在不断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走出了一条符合当代中国发展实际、具有鲜明中国特色的市场经济发展道路。中国的经济发展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对世界经济增长的贡献得到国际社会的广泛认可,但中国的市场经济地位不需要世贸组织其他成员的背书。

  近日有外媒称西方七国(G7)在中国市场经济地位问题上存在分歧。对此,沈丹阳回应道,“市场经济地位”问题和《中国加入世贸组织议定书》第15条问题是两个概念。《中国加入世贸组织议定书》第15条是关于反倾销“替代国”做法的规定。根据该条规定,对中国出口产品反倾销调查中使用“替代国”价格的做法应当于2016年12月11日终止,在此之后世贸成员不能继续对中国出口产品使用“替代国”做法。这是世贸成员必须遵守的条约义务。无论美欧等成员是否承认中国的市场经济地位,都必须如期履行第15条义务、弃用“替代国”做法。

  沈丹阳强调,中方坚决反对任何曲解、拖延该条款执行的行为,敦促美欧等成员尽快采取必要措施,确保如期弃用“替代国”做法,共同维护多边贸易体制的权威,避免贸易争端,推动国际贸易的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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