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欧盟须如期终止对华反倾销“替代国”做法
- 发布时间:2016-03-02 13:33:02 来源:中国新闻网 责任编辑:王斌
据商务部网站消息,关于欧委会和中国市场经济地位的情况,商务部新闻发言人沈丹阳今日强调:“我们重申,欧盟和各世贸组织成员必须信守承诺,采取必要措施,如期终止对华反倾销“替代国”的做法。”
商务部今日召开例行新闻发布会,新闻发言人沈丹阳回应了国内外媒体高度关切的热点敏感问题。
沈丹阳表示,就国家市场经济地位而言,世贸组织并没有统一的定义和判定标准,只是162个成员中的17个成员有涉及市场经济地位的国家立法。现在大家关注的问题实际上是,根据《中国加入世贸组织议定书》第15条规定,世贸组织成员应于2016年12月11日,在对华反倾销实践中取消“替代国”做法。条约义务必须遵守是国际法的基本原则。
“我们重申,欧盟和各世贸组织成员必须信守承诺,采取必要措施,如期终止对华反倾销“替代国”的做法。”沈丹阳最后强调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