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职称评聘向乡村学校倾斜
- 发布时间:2016-03-22 07:30:47 来源:农民日报 责任编辑:罗伯特
本报讯(记者朱海洋)记者从日前公布的《浙江省乡村教师支持计划(2015—2020年)实施办法》中了解到,从今年起,浙江将从省级层面统筹开展乡村教师定向培训,切实提高乡村教师生活待遇,以及推动城镇教师交流,来破解当前乡村教师“下不去、留不住、教不好”的困局。
根据《实施办法》,浙江鼓励有需要且有条件的地方,对到乡村学校从教的高校毕业生实行上岗退费政策。针对“下不去”的难题,浙江还鼓励支持特级教师、高级职称教师到乡村支教,对支教一学年及以上的教师,各地可给予每人每年两万元工作经费。
一直以来,由于城乡教职工编制标准不一,造成很大一部分乡村教师流失。在这项新政中,浙江将从职称留人与待遇留人两方面破题“留得住”。明确今后职称评聘要向乡村学校倾斜,乡村教师在评聘职称时,课题和发表论文将不作刚性要求,对承担两门及以上学科教学任务的乡村教师,浙江将允许其按全科学科申报晋升职称;在生活待遇方面,浙江正研究制订提高乡村教师教龄津贴标准政策,逐步建立乡村特困教师救助制度。
为提高乡村教师的业务素质,浙江提出,将大力加强乡村教师培养培训工作,鼓励更多城镇的优秀教师和校长向乡村学校流动,以及大力推进义务教育教师队伍“县管校聘”管理体制改革,并试行校长职级制。另外,浙江还将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建立专项基金,对长期在乡村学校任教的优秀教师给予物质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