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求兑现五折窗帘遭遇重重限制
- 发布时间:2016-03-15 07:00:12 来源:南方日报 责任编辑:罗伯特
南方日报讯 (记者/黄少宏 刘慕华)近年,“团购”促销相当火爆,可由此引发的消费投诉也与日俱增。3月14日,东莞市消委会对外发布了一起涉及团购促销的典型消费纠纷案件,并提醒广大消费者在选择团购时要注意条款中是否存在猫腻,谨防商家隐瞒限款限量等实情。
2015年12月,消费者王女士参加了在东莞市石龙镇西湖区金凯悦酒店举行的至尊宝家具联盟团购会。在团购会上,王女士看中了一款心仪许久的窗帘品牌,低至五折的让利价格,让王女士毫不犹豫地交付了2000元定金。
但等到第二天,她去到东莞市石龙艾丝幔窗帘店兑现团购商品时却被工作人员告知,五折价格只适用于指定的窗帘款式,而且还有两米的米数限制。
这让王女士感到十分气愤,王女士多次和店家协商退定金,均被拒绝,此后诉之石龙消委分会。石龙消委分会接诉后,迅速召集双方进行调解。
消委会调查期间,王女士出示了当时在团购会现场拍摄的图片、定金收据和其团购会的宣传册子,发现团购现场价格板上只用细微的字眼说明限制条件,且王女士下单时也没被清楚告知限量、限款,侵害了消费者的知情权。
对此,广东赋诚律师事务所廖海波律师分析认为,在此起纠纷中,商家没有对“五折”优惠的商品进行限制标识,事前没有明示优惠范围,在收到消费者的定金后以各种理由限制优惠范围,这种行为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最终经调解,店方同意退回2000元定金给王女士。
市消委会则提醒广大消费者,目前团购市场存在商品名实不符、服务质量打折扣、价格猫腻、“钓鱼”网站浑水摸鱼等乱象。消费者参与团购前,一定要保持清醒的头脑,不要被商家“特大优惠”等表面甜头迷惑,事前应主动了解看清、问清,切勿盲目跟风团购、冲动下单,理性消费。遇到商家优惠活动时,一定要明确商家的优惠产品的范围,确保无异议后最好签订书面合同再支付定金。
- 股票名称 最新价 涨跌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