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售假抗癌药 九人落网
- 发布时间:2016-03-11 08:29:23 来源:厦门日报 责任编辑:罗伯特
本报记者 陈泥
一年一度的“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即将来临,昨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了2015年十大消费维权典型案例,并请厦门市消保委律师团骨干成员、福建联合信实律师事务所邱兴亮律师做了点评。据介绍,去年,“12315”投诉举报中心和消委组织共受理消费者投诉、举报、咨询111236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7525.12万元。本报今日为您精选其中五个典型案例。
案例1
服下“抗癌药”
持续高烧全身发抖
张先生的妻子2014年1月在我市某医院检查时发现患有直肠癌,经主治医生介绍向刘某购买了4瓶安维汀,每瓶4800元,病人用药后出现持续高烧全身发抖的症状,张先生怀疑药品存在问题。2015年6月,药监部门联合公安部门经过一年多的调查取证,确定该案为一起规模较大、跨省跨地区的制售假抗癌药案件。刘某等人制售假冒“安维汀”、“美罗华”、“易瑞沙”、“多吉美”抗癌药品,涉案总金额2000多万元。目前已抓获犯罪嫌疑人9人,其中逮捕5人,取保候审4人,案件已由检察院提出起诉。
●律师点评
药品属于特殊商品,攸关消费者的生命安全、身体健康。生产、销售假药的行为,目的在谋财,但可能害命,危害性极大,广大消费者对此深恶痛绝,我国《刑法》也明确规定只要实施生产、销售假药的行为就构成犯罪。假药如造成消费者死亡或者健康严重损害的,依照《消法》第55条的规定,受害人有权要求经营者依法赔偿损失,并有权要求所受损失两倍以下的惩罚性赔偿。
案例2
假“耐克”运动鞋
售卖给知名电商
厦门丸酷斯商贸有限公司从2012年1月至2013年9月间,为了牟取非法利益,购进明知是假冒的“耐克”运动鞋销售给知名电商“唯品会”等商家,销售金额共计3000多万元。
2015年1月,该公司因犯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被法院判处罚金1000万元;公司经营者骆某、白某、丁某均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并处罚金200万元。
●律师点评
经营者销售的商品或者提供的服务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且无法证明自己并非欺骗、误导消费者的,依照2015年3月15日起施行的《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第5条、第16条的规定,属于欺诈行为。本案例中,违法经营者需要缴纳罚金,需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财产可能不足以同时支付,怎么办?针对此问题,我国《消法》第58条明确规定了民事赔偿责任优先原则,优先保障受损害的消费者得到经营者的民事赔偿。
案例3
商家销售珠宝
设抽奖骗局被罚
项先生2015年12月1日在鼓浪屿龙头路上的厦门远古风贸易有限公司参加抽奖活动,中了“一等奖”后,以珠宝标价的0.8折优惠选购了3件珠宝,消费金额为5515元。项先生事后发现,中奖概率远高于商家所说的千分之二,并认为珠宝是假的,要求商家退款,商家不同意。
思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经调查发现,商家的抽奖箱只投放“一等奖”和“谢谢惠顾”两种抽奖券,并未投放特等奖、二等奖抽奖券。在调查过程中,商家提供了所销售珠宝的珠宝鉴定证书。经调解,商家将货款退给了两名消费者,其不正当抽奖销售珠宝的行为被立案查处。因该公司是第二次因不正当抽奖销售被处罚,市场监管部门最终对其处以罚款6万元。
●律师点评
以虚假的“有奖销售”、“还本销售”、“体验销售”等方式销售商品或者服务,是《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第6条明确规定的欺骗、误导消费者的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行为,属于欺诈行为。本案例中,经营者的行为,明显背离自己明示的抽奖活动内容,违反诚实信用原则,损害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构成欺诈,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案例4
利用团购网站
餐饮酒楼虚假宣传
厦门市亚珠餐饮有限公司通过团购网站糯米网做广告,其中两个团购套餐仅以三折、七折价格销售,吸引消费者的购买意愿。而市市场监管部门调查发现,其在团购网站所标示的菜品价格远远高于酒楼经营场所实际的销售价格,以虚构价格从事不正当竞争行为。思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国家相关规定,责令该公司立即改正其违法行为,并处以罚款30000元。
●律师点评
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误导消费者,诱骗消费者进行交易,既属于《价格法》第14条明确规定的不正当价格行为,也属于《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第6条、第16条明确规定的欺诈行为。本案例中,经营者网上网下不同价,以欺骗性价格销售商品、服务,误导消费者,明显构成价格欺诈。
案例5
合格证被抵押
买的新车无法上牌
王女士2015年9月13日在厦门和齐汽车销售有限公司购买一辆“马自达3”轿车,合同约定9月30日提车,因该公司将车辆抵押给银行,直至10月5日仍未能提供车辆合格证,导致无法上牌和无法购买保险,王女士认为不合理,要求商家给予提供合格证。12315多次与商家沟通调解,由于厦门和齐汽车销售有限公司资金出现严重困难,多次承诺均无法兑现,经过与王女士电话沟通协商同意终止调解,王女士选择司法途径维权。
2015年,12315共收到关于厦门和齐汽车销售有限公司拖延提供车辆合格证导致车辆无法挂牌问题的投诉30件,该公司现已宣布倒闭,消费者购买该公司的车辆仍属银行抵押物,消费者权益严重受损。
●律师点评
经营者收取消费者的款项,却未能依约履行交付车辆等义务,显然违反双方约定和法律规定,如果车辆交付客观上已无可能,则经营者必须退还货款,并承担违约责任。倘若经营者没有实际履行能力,却隐瞒真相,诱骗众多消费者签订合同,收取巨额款项,则不排除经营者涉嫌合同诈骗犯罪的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