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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消协:消费者投诉反映比较集中的经营者将被约谈

  • 发布时间:2015-10-13 11:15:00  来源:中国经济网  作者:佘颖  责任编辑:罗伯特

  中国经济网北京10月13日讯(记者 佘颖)中国消费者协会10月13日发布《消协组织消费维权约谈经营者办法(试行)》,并将于2015年11月1日开始实施。这是全国关于消费维权约谈的第一个系统性指导文件,将进一步推进消协系统的消费维权工作。

  消费维权约谈,是指消协组织对商品质量或服务质量等领域存在的影响消费者合法权益的突出问题,与经营者进行直接沟通交流、通报情况、听取意见、研究办法,指导经营者建立和完善自律制度,督促经营者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落实长效管理机制的行为

  根据《约谈办法》,经营者存在群体性投诉或者有潜在群体投诉风险、发布违法广告或夸大宣传、虚假宣传欺骗消费者、消费者投诉反映比较集中、被新闻媒体曝光等八项情形之一,消协组织就可以按照程序组织约谈,其中也包括消协组织发现经营者在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方面存在潜在性、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或者是经营者需要进一步提高产品质量和服务等情况。

  据中国经济网记者了解,近年来,为了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中国消费者协会约谈了大量经营者,积累了丰富的实践经验。仅从2014年开始,中消协就先后约谈阿里、京东等十大电商,落实“七日无理由退货规定”,约谈尼康、宝马、英菲尼迪、一汽大众、中国移动、中国联通、路虎、东风日产、奔驰、上海大众等多家企业,敦促企业更好的落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措施。同时,上海、贵州、河南、广东、湖北、深圳等地方消协组织也在本辖区内约谈相关经营者,做好消费维权工作。这些消费维权约谈工作均收到良好效果,有效保护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化解了消费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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