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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实施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政策

  • 发布时间:2016-01-04 21:31:00  来源:国际商报  作者:许辉月  责任编辑:罗伯特

  2015年12月30日,成都双流机场T1航站楼国际出发区比平日更为热闹,成都海关双流机场海关副关长程民正在向市民及记者介绍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海关验核手续流程、退税商品海关监管等有关情况,位于国际出发区的离境退税代理点从元旦起将正式开展相关工作。2016年1月起,离境退税政策将在四川落地实施。

  程民介绍说,按照《财政部关于实施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政策的公告》、《海关总署关于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业务海关监管规定的公告》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有关规定,四川连同福建、天津等六个省市将实施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政策。作为该批次中唯一一个西部内陆省市,这对于四川破除区位劣势、提升城市影响力及成都国际知名度和美誉度、促进旅游经济、扶持民族品牌意义重大,未来将吸引更多境外旅客到成都旅游消费,进一步增强双流空港的人流聚集量。“离境退税”是指对境外旅客在退税定点商店购买的随身携带出境的退税物品按规定退税。离境退税政策适用于在中国大陆境内连续居住不超过183天的外国人和港澳台同胞,其基本流程包括:购物申请退税、海关验核确认、代理机构退税和集中退税结算四个环节。并要满足同一日在同一退税定点商店购买退税物品金额达到人民币500元,按规定填写“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申请单”,离境日距退税物品购买日不超过90天等条件要求。

  在成都将有成都红旗连锁股份有限公司等33户首批参与离境退税的商店,覆盖了主要购物商圈、交通枢纽,并在双流机场T1航站楼国际出发区设立境外旅客离境退税代理点。依照海关总署《关于规范海关对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业务的监管工作的公告》,境外游客在离境口岸离境时,向海关申报并接受海关监管,其中退税物品是指由境外旅客本人在退税商店购买且符合退税条件的个人物品,但不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止、限制进出境物品表》所列的禁止、限制出境物品,退税商店销售的适用增值税免税政策的物品等。

  2015年前11个月已经有52万多人次外籍旅客通过成都机场出入境,出境购物需求十分旺盛,可见进境免税市场空间很大。目前美国、日本、韩国、加拿大、巴西、新加坡等已经建立离境退税的体制。去年5月国务院提出适度增设口岸进境免税店,扩大免税品种,适度提高免税购物额,方便消费者在口岸进境免税店购买国外产品,引导消费回流。目前,成都双流国际机场年出入境客流量已经突破400万人次大关,去年12月又开通了直飞巴黎的航线,成都航空口岸已开通国际、地区航线85条。四川作为(这次获批实施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政策)六省市中唯一一个西部省市,与四川省加速融入国家“一带一路”建设,扩大对外开放及成都打造西部经济核心增长极密不可分,也将成为扶持成都特色商品走向世界的有效途径,助力成都建设现代化国际化大都市,提升四川旅游产业的国际化水平,促进四川的对外开放。

  (许辉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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