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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扶贫如何更好助力共享发展

  • 发布时间:2015-12-03 06:35:27  来源:湖北日报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罗伯特

  湖北日报讯 记者 张茜 林建伟 新闻研修班学员 严俊杰 熊丹青

  “在‘精准扶贫、不落一人’的背景下,体现金融的商业性和普惠性,既让贫困地区实现脱贫目标,又让金融业实现发展。”1日,省政府金融办副主任胡俊明表示,《意见》在信贷资金引导、风险防范机制、放大效应等方面有着具体的规定。做好金融扶贫,首先应当让信贷资金更好的服务有需要的人。

  扶持谁?谁来扶?怎么扶?这就要求必须重视有生产能力的贫困居民的需求。扶贫的最终目的,是帮助贫困群众增加收入,因此,要选择那些输血后能造血的人才行。

  以沙洋创新金融扶贫模式,该县拿出3000万元撬动金融资本。其中,1000万元设立精准扶贫脱贫基金,同银行合作,放大10倍,重点对带动贫困户脱贫的合作社给予支持;1000万元建立资金池,同银行合作,设立创业贷、助保贷,对贫特困户创业进行支持;1000万元同保险公司合作,建立保证保险贷款,按照政府2%、贫困户1%的比例缴纳保费,增强银行放贷信心。“要让资金起到放大的作用。”省社科院经济研究所所长叶学平说,这些模式非常好,就是要发挥财政资金的撬动、贴息、增信的作用,造福困难群众。此外,金融扶贫还要有风险控制机制,拿出一部分财政扶贫资金,建立风险补偿机制。

  叶学平同时指出,金融机构应当做好产品创新和服务创新两方面的工作。产品创新,包括风险分担机制、防范机制的创新。扶贫要能承担一部分风险,因此应当适当提高银行在金融扶贫工作中不良贷款的容忍度;服务创新,包括帮贫困户分析市场,为生产经营管理出点子等。金融机构对经济形势的判断,对市场走势的把握更加了解,可以帮助困难群众分析,哪些地方能够造血,哪些方面可以增加收入。

  目前,针对金融扶贫,农行、邮储银行、省农信社等涉农金融机构已经制定帮扶政策。“既要增加金融机构的信心,也要增强贫困户脱贫致富的信心。”胡俊明表示,为了推进信贷资金精准流向扶贫对象,相关部门有必要组织一些融资对接活动。

  胡俊明指出,在精准扶贫的形势下,金融机构应该兼顾履行社会责任和经营可持续的原则,在风控机制建立的前提下,应该甩开膀子,为贫困地区、贫困人口提供更好的金融服务,践行普惠金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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