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股发行征求意见总体变化不大
- 发布时间:2015-11-19 14:31:49 来源:羊城晚报 责任编辑:罗伯特
羊城晚报讯 记者韩平报道:昨日有媒体称,沪深证券交易所近期向各家证券公司下发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网下发行实施细则的征求意见稿。意见稿明确网上无效申购由主承销商包销原则,同时也将之前所传的“黑名单”制度列入其中。但总体而言,新股发行办法变化不大。
总体变化不大
据介绍,沪深交易所、中登公司联合修订并发布《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发行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发行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目前正在向各家证券公司征求意见。
征求意见稿显示,网上申购沪市、深市新股所需的市值需超过1万元。计算方法是按T-2(T 日为发行公告确定的网上申购日,下同)前20个交易日的日均持有市值计算。每一名投资者网上申购的上限为初始发行股份数的千分之一,最大不超过9999.9万股。其次,投资者所持市值需分市场计算。即,持有上海市场的非限售A股方可参与沪市新股的网上发行;持有深圳市场的流通A股市值的投资者可参与深市新股网上发行。此外,沪市每1万元市值可申购一个申购单位,一个申购单位为1000股;而深市的申购门槛为5000元,对应500股。这些与此前的方案相比均没有变化。
不过,考虑到目前投资最多可以开立20个证券账户的实际情况,意见稿还指出,持有多个证券账户或多处托管的投资者所持市值合并计算,其确认原则为持有人名称及身份证明文件号码均相同。融资融券信用账户的市值合并计入投资者持有的市值总值。
略有不同的是,相比过去用资金打新的情况,此次改用市值打新,可能会出现因投资者资金不足而全部或部分放弃认购的情况。对此,征求意见稿规定,该部分股票由主承销商负责包销。认购者在T+3日下午4时资金不足以完成新股认购的资金交收,则被视为无效申购。如果投资者在一年之内,连续出现三次中签后现金不足放弃认购的情况,则从最后一次发生时间计算,6个月内不得申购新股。
包销机会很小
网下认购方面,申购市值同样分市场计算,沪市、深市的最低申购市值要求均为1000万元。每个配售对象只能有一个报价,同一机构管理的不同配售对象报价应该相同。对于网下无效认购,同样采取获配份额由主承销商包销的处理方式。
而对于之前一度热炒的2000万股以下的股票,券商可与发行人自行定价这一条,由于证监会再次表态新股低价持续发行原则不变,也令市场对新股暴涨产生了期待。在这种情况下,券商包销的机会很小。海通证券的金牌分析师姜超认为:对于企业上市,金融市场的意义是合理估价,而非高估值,高估值不利于企业创新转型,只会使得大家热衷于并购讲故事。现在某些资产贵得离谱,无非因为缺乏供给,目前新三板就是注册制,也不缺好公司,为什么主板就不能注册制呢?
而一位资深股民就表示,管理层不把退市制度搞好,搞严格,不对造假者施以重罚,新股发行无论如何改,都是换汤不换药,因为一旦上市就能永远连接资本市场,就永远有下家接盘,所以一些企业就会削尖脑袋钻进来,让所谓的股东捞一把就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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