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给快递“治病” 根在准入门槛
- 发布时间:2015-11-17 15:24:00 来源:中国经济网 责任编辑:罗伯特
据国务院法制办公室网站消息,国务院法制办公室昨日起就《快递条例(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稿规定,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及其作业人员以抛扔、踩踏或者其他危害快件安全的方法处理快件的,将被处最高5万元的罚款。意见稿还对泄露客户信息、私自开拆、隐匿、倒卖、毁弃快件等行为做出处罚规定。
终于要有一份《快递条例》出台了。
快递业在中国的迅猛发展已经有十几年了。这十几年,快递业充当了互联网经济的手臂,让虚拟的网络成为实实在在的存在,让千家万户感受到了网络商业的好处,带来了巨大的方便,也使得市场经济彻底改变了形态。可以说,互联网经济时代,快递业不可或缺,功勋卓著。
可是,这十几年来,快递业带来的问题也很多,野蛮装卸、损毁丢失偷盗快件、泄露用户信息等等,形成了行业痼疾。甚至有人使用快递寄发危险品和违禁违法物品。就在征求意见稿出台的同时,上海的中通快递还发生了快递员涉嫌盗取客户快递衣服穿在身上,让客户抓了现行的事件。
尽管管理快递业的各类意见、办法也出了不少,可鲜有成效,快递造成的损毁,用户往往只能自认倒霉。可以说,这些大大小小的毛病,不仅在损害着公众利益,也成为快递业本身的隐患,要是没有根本的转变,整个行业乃至互联网经济的发展都将受到影响。
现在,终于要有一份条例了。对快递用户来说,是个喜大普奔的事情,对快递企业来说,也是提升、规范自己的契机。面对长期存在的顽疾,这份条例的出现不是早了,而是晚了、滞后了。如果能早5年出台,快递行业应该不仅仅是现在这样的层次。
有条例,肯定会比没有强。不过细看条例,还存在着种种不足,比如它多针对的是某一种行为。产生这种行为的根源在哪里,却又难以说明白。
例如,快递业屡屡出现的野蛮装卸货物、偷盗损坏快件的行为,用户如何取证?如何能让人对处罚心服口服,就是个难题。上海的快递员偷穿顾客衣服,是恰巧被发现,如果没有这个“恰巧”,恐怕又是黑不提白不提的事情。
再比如快递“最后一公里”的运输问题,确实对城市交通有影响,也造成了很多矛盾。那么,就应该对运输的车辆做出规范。征求意见稿在这方面还应该多做文章。
治病还需要治根。快递行业的种种病根,还在于企业的准入门槛不高,在管理上的投入跟不上。
既然是管理条例,就应该更有针对性地对企业有要求,例如在企业的仓库、集散转运中心,必须要求设立监控系统,以便一旦出现问题,由用户来查证;无法查证的,快递企业就应该承担责任;例如快递物品在入库时必须接受设备的检验,以发现违禁品和危险品,不能把这个责任都推给快递员和用户个人去承担;例如在快递运输的最后环节,应对运输车辆做出一个统一的标准,这个标准可以和交通管理部门会同制定,不使用符合标准的车辆的,企业也要承担责任。
说来说去还是一句话,要求快递企业升级。这的确会给企业造成管理成本上升,但这是必须要走的一步,有了这一步,许多难治的毛病,说治也就治了。
条例的制定,还应该有一定的前瞻性,应该鼓励网商平台拥有自己的快递企业,至少应该有与大的快递企业的专门合作。只有这样,才能保证快递的时间、服务的质量、收费的标准,也才能让快递业彻底告别丛林法则,变得更加规范有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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