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抹黑“一物一确认”
- 发布时间:2015-11-04 03:29:31 来源:解放日报 责任编辑:罗伯特
■陈玺撼
近日,国美在线和百联E城两家电商因拒不执行“一物一确认”制度,被上海市消保委公开约谈。所谓“一物一确认”,就是网售商品如果购买后不能退货,经营者应事先通过显著方式告知消费者,并设置提示程序,采取措施或技术手段,供消费者确认。这条规定已被写入上海消保条例。
修订后的上海消保条例施行至今逾半年,商家显然不能拿“不熟悉政策”作为不执行“一物一确认”的借口了,那么,上述两家电商为何还明知故犯?对此,商家的解释是怕执行“一物一确认”后影响销量。
这一解释站不住脚。执行“一物一确认”,会减少消费纠纷,因为经营者在消费者掏钱前把不能退货的情况都说清楚,消费者再下单购买就是同意经营者提出的约定,在此前提下,消费者若再要提出退货就是不履行约定、不讲道理了。相信经营者如此公开透明之后,大多数消费者会认可,会更加愿意购买其商品,怎会有影响销量一说呢?
恐怕“担心销量”还只是个借口。想象一下,假如电商的网页上满屏尽是不能退货的商品,你会怎么想?相信看到如此小气的电商,没几个消费者会愿意购买。可见,拒不执行“一物一确认”的商家,背后其实是对自家商品品质没有信心。
今年市消保委曝光的三星、欧珀等手机预装软件无法卸载的问题,就是侵害消费者知情权、选择权的典型。最后从问题曝光到两家手机厂商服软,也花费了近4个月,消保委为此动用了公益诉讼这一维权渠道。如果换成是势单力薄的消费者个体,要让企业低头何其难?
所幸,越来越多类似“一物一确认”这样规制经营者的条款被写入相关的法律法规,不遵守就要承担法律责任。奉劝难以适应的电商别再把心思用在抨击和抹黑新规上,要知道,顺应新规、诚信经商才是大势所趋,靠“不能退货”强卖商品,此路已不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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