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掉自己人生路的“拆迁组长”
- 发布时间:2015-10-19 06:35:39 来源:南京日报 责任编辑:罗伯特
【当事人“亮相”】
彭守文,南京市溧水区白马镇工程项目部原部长
【案情回放】
3月6日,溧水区人民法院宣布:因利用担任拆迁组组长的职务便利,通过虚报冒领、截留、侵吞的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共侵吞公款人民币59万元,彭守文被判处有期判刑10年6个月,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8万元。
经查,2013年9月,彭守文担任白马镇杜巷村拆迁工作组组长期间,吩咐“老搭档”拆迁组副组长陈可明(另案处理)以被拆迁户杜某某名义伪造了一份数额为30多万元的拆迁协议,并付给评估公司经理王某某5万元现金,以取得一份“合法”的评估报告。2014年春节期间,彭守文将骗取的35万余元私分,自己分得13万元。
这次虚报冒领拆迁款,并非彭守文首次为之。早在2009年到2012年间,在任白马镇高塘村拆迁组组长期间,彭守文就多次与他人以拆迁户名义套取拆迁补偿款和职工工资款——
2011年4月,以王某名义虚报冒领拆迁款1.4万元;2012年4月,虚报冒领3名职工工资款计8.9万元;2012年4月,以向某某名义虚报冒领拆迁款7万元;2012年10月,以张某名义虚报冒领拆迁款10万多元。
在接到群众举报后,溧水区纪委及时出击,一举查实了彭守文虚报冒领拆迁款等一系列贪污事实,并及时将彭守文移交给司法机关。
【纪委“有话说”】
从这起案件查处的情况看,彭守文之所以走到今天这一步,“没有把纪律和规矩放在心上”是其思想根源之一。他总以为自己的工作得到群众和领导认可,就是多拿点也没有关系,多开支点也没有谁说,工作成绩摆在那里呢,一俊遮百丑嘛!
就是在这种思想的支配下,彭守文慢慢地把自己装进了牢笼。从要面子到公款买手机,从收受被拆迁户的礼金再到公然套取拆迁款,一步步游离于法纪之外。如果一直把法纪放在心上,工作成效一直突出的彭守文,人生也许是另一番样子,甚至可以说会很精彩。
本报通讯员 宁纪宣 溧纪宣
本报记者 许震宁
- 股票名称 最新价 涨跌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