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岳阳原副市长陈四海被公诉 被曝一天喝一瓶茅台
- 发布时间:2015-10-10 10:03:00 来源:中国经济网 责任编辑:罗伯特
中国经济网北京10月10日讯 据最高人民检察院网站消息,日前,中共岳阳市委原常委、副市长陈四海涉嫌滥用职权、受贿犯罪一案,经湖南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湖南省衡阳市人民检察院向湖南省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陈四海享有的诉讼权利,并讯问了被告人陈四海,听取了其委托的辩护人的意见。衡阳市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指控:被告人陈四海在担任岳阳市委常委、副市长期间,违反国家关于土地出让金管理等相关法律规定,滥用职权,致使国家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情节特别严重;利用其先后担任岳阳市农业局局长兼湖南亚华花板桥市场开发有限公司总经理、汨罗市委书记、岳阳市政府副市长、岳阳市委常委等职务上的便利,接受他人请托,为他人在工程承揽、项目建设、资金审批、工作调动、人事提拔等事项上谋取利益,单独及与他人共同收受或者索取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滥用职权罪、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据报道,此前曾有知情人士表示,陈四海能力平平,且对工作极不上心,“听他身边人说,他一天一瓶茅台,早、中、晚都喝,晚上喝得很晚还到外面去搞夜生活。上午10点前基本不上班,在家睡觉”。
陈四海简历
陈四海,1959年8月出生,华容县人,中共党员,大学文化。
1982年7月湖南农学院毕业后,先后在华容县农业局、政府办工作;
1984年1月至1985年8月任华容县南山乡副乡长兼乡团委书记;
1985年9月至1988年3月任华容县插旗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1988年4月至1990年2月任岳阳市农业局农艺师;
1990年3月至1993年4月任岳阳市农业局信息站副站长;
1993年5月至1994年3月任岳阳市农业局植保站站长兼花板桥农副产品批发市场总经理;
1994年4月至1998年3月任岳阳市农业局副局长、党组成员兼花板桥农副产品批发市场总经理;
1998年4月至2000年9月任岳阳市农业局党组书记、局长兼岳阳华宏现代农业产业化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湖南亚华花板桥市场有限公司总经理;
2000年10月起任中共汨罗市委书记;
2004年11月任岳阳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2011年9月任中共岳阳市委常委、市人民政府副市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