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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获诺奖,旧居能否被保护?

  • 发布时间:2015-10-08 02:31:05  来源:新京报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罗伯特

  来论

  这几天最热的新闻人物当属屠呦呦,她在宁波的旧居也引来了诸多游人。这座旧居位于宁波市开明街26号,是民国初期的建筑,屋主是曾任香港甬港联谊会会长的经济学家姚庆三,他是屠呦呦的亲舅舅。不过这座2200多平方,总价约1.5亿的宅子如今正作为高档商品房销售,产权已归开发商。另据《宁波日报》报道,海曙区区长吴胜武为宁波能走出优秀的科学家感到十分自豪,他表示,将进一步保护她的旧居。

  毫无疑问,这座大宅是幸运的,一来,因为地段好,保存完整,很有改造成上海新天地的潜力,所以相当值钱;二来,也是因为此宅尚未销售,就传来了旧日房主外甥女喜获诺奖的消息。因此,这座大宅未来几十年的保护,应该不在话下。可放眼全国,像屠呦呦旧居这样幸运的故居并不多见。

  当然,今天因为屠呦呦炙手可热,她的旧居保护力度自然不成问题,可当历史远去之时,屠的旧居会不会步梁、林故居后尘,也很难说。当老建筑只因某个名人如日中天而得到进一步保护、或幸免于难时,这种保护还是很悲哀的。

  一个地方的文化积淀往往是由老建筑体现的。随着城市的发展,很多地方也逐渐认识到了老建筑的魅力,但愿对老建筑的保护,在剔除商业价值、名人效应之外,更考虑其人文价值、文化价值。

  □洪巧俊(媒体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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