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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日消费“理智”先行

  • 发布时间:2015-10-03 03:33:22  来源:今日早报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罗伯特

  □通讯员 戴梦迪

  本报记者 洪慧敏

  早报讯 国庆已至,萧山区消保委发出消费警示,提醒广大消费者在节日期间要安全、科学、理性消费,确保自身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国庆长假,许多人会计划出门旅游。选择跟团游的消费者,要选择证照齐全的旅行社,要查看旅行社资质、营业执照、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以及证照的有效期。出境旅游时,更要确认旅行社是否具有经营出境旅游的资格,同时签订规范的旅游合同;选择自助游的消费者,要提前规划好出行路线、安排好交通、住宿,通过网络选购旅行产品需警惕“钓鱼网站”,多查阅旅行地相关资料,避免低价陷阱。

  消保委提醒,外出时,消费者要注意自身安全,增强保险意识,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和旅游行程合理选择保险险种,购买后应注意索要发票和保单。此外,出游时也应尊重当地的风俗习惯,保护生态环境,杜绝不文明行为,以免对各方面造成损失。

  节日期间外出就餐时,消保委提醒消费者要查看餐饮经营主体资格是否合法,选择有营业执照和餐饮服务许可证的商家;注意查验菜单价格,留意是否明码标价,事先知晓相关价格和收费标准。同时,还要了解清楚服务的内容、价格、计量等,结账时须向餐馆酒楼索要账单进行核对,防止“低价格、高消费”。就餐时消费者如发现不合格食品,可直接向有关部门投诉举报。

  节日期间的各类促销力度也比较大,不少商家推出“满就送”、“满就减”、“买一赠一”等活动。消费者在选购前要看清、问清活动内容、期限、范围等,提防打折、返券、赠送陷阱,对于一些标明“处理品”的商品更要谨慎购买。

  消保委提醒,无论何种消费都一定要索取并保存好发票及其他消费凭证,并且消费凭证上应注明商品或服务项目、名称、数量、价格等内容。一旦发生消费纠纷,可向监管部门或者消保委投诉,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萧山消保委近日发出消费提示:

  假日消费“理智”先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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