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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区实施“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政策解读

  • 发布时间:2015-09-21 11:29:24  来源:宁夏日报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罗伯特

  2015年8月29日,自治区人民政府印发了《宁夏回族自治区“三证合一”登记制度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明确我区从2015年9月1日起,在全区全面实施“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为使广大创业者准确把握并运用好相关政策规定,记者采访了自治区工商局负责人,现就有关问题解答如下:

  一、实施“三证合一、一照一码”有什么重要意义?

  全面推行“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是全面深化市场准入制度、推进商事制度改革的重要举措,是简政放权、便利市场准入、鼓励投资创业、激发市场活力的重要途径。通过实施“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模式,能够有效推动相关部门工作整合归并和内部信息共享,进一步优化准入流程、减少重复性审查,加快建立程序更为便利、内容更为完善、流程更为优化、资源更为集约的市场准入新模式,有力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

  二、“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设立登记实行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模式,通过“一窗受理、互联互通、信息共享”,将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税务三个部门分别核发的不同证照,改为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加载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不再发放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

  三、“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条件和登记流程是怎样规定的?

  我区实行的“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以便利化为出发点,实行统一的登记条件、登记程序和登记申请文书材料规范,申请人办理企业注册登记时只需填写“一表”,向“一个窗口”提交“一套材料”。企业注册登记部门审核后,直接核发加载统一代码的营业执照,并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开企业登记信息,同时将企业基本登记信息通过数据交换平台共享给税务、质监、政务服务中心等相关部门。

  四、企业申请“三证合一、一照一码”营业执照在提交材料内容上与过去相比有什么变化?

  按照与税务、质监部门信息共享的要求,除提交原来办理工商营业执照登记需要提供的材料外,在设立、变更环节增加了财务负责人信息表,联络员信息表;在注销环节增加了税务机关出具的清税证明。

  五、我区“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什么时间实施、实施范围包括哪些?

  新登记制度自2015年9月1日起实行,比10月1日全国正式实施的要求整整提前了一个月。目前在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中实施,个体工商户暂不实行。

  六、目前全区推行的“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与全国、全区部分地区实施的“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有什么不同?

  最主要的区别有两点,一是在审批模式上,先期试点的“三证合一”登记模式是在不改变原有审批模式的前提下进行的,仍然需要工商、质监、税务依次审批并取得登记证号。而现在全区推行的“三证合一、一照一码”模式则是工商部门独立审批,简化了审批流程,缩短了审批时间;二是在编码规则上,过去试点的“三证合一”登记模式,还是沿用过去各部门原有的编码规则,有的只是将顺序重新编排,没有实现全国统一。这次我区实施的“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模式编码规则是全国统一的,生成的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编码是全国唯一且终生不变的。

  七、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编码规则是怎样规定的?

  统一代码设计为18位,由登记管理部门代码、机构类别代码、登记管理机关行政区划码、主体标识码(组织机构代码)、校验码五个部分组成。国家工商总局向宁夏一次性预赋满足5年需求的统一代码码段后,由自治区工商局在全区进行分配,并采取实时、流水、自动赋码的方法,对全区市场主体按照核准的先后顺序,随到随取,自动生成符合编码规则的统一代码。

  八、实行“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模式后如何实现与税务、质监部门的数据交换?

  我区依托自治区工商局、质监局、税务局已有审批系统、设施资源,建设了自治区“三证合一”数据交换平台。企业登记机关要按有关要求将企业基本登记信息通过自治区“三证合一”数据交换平台传输至质监、税务等相关部门。相关部门以统一代码为标识,通过改造升级现有的业务管理系统,实现企业基本登记信息和相关信用信息共享和应用。

  九、原有的登记证书有效期限是多长?何时完成换发工作?

  存量市场主体应于2017年底前完成现有机构代码向统一代码过渡换发。过渡期结束后,登记管理部门的旧登记证(照)停止使用,全部改为使用以统一代码为编码的营业执照。过渡期内原有的未换发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证照(包括各地探索试点的“一照三号”营业执照、“一照一号”营业执照,下同)可继续使用。

  十、实行“三证合一、一照一码”后,在社会上能否实现“一照一码”通用?

  《实施方案》明确规定,实行“三证合一、一照一码”后,将工商、质监、税务三个部门分别核发不同证照,改为由工商部门核发加载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各级政府、相关部门和商业银行等对企业提交的“一照一码”营业执照给予认可和应用,持“一照一码”营业执照的企业,在办理涉企相关手续时无需另行提交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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